交易記錄的內容
在傳統的期貨交易中,買賣雙方一旦在交易廳達成交易,雙方的場內經紀人必須把成交的資料及時記錄在交易卡上。
交易記錄除了記載交易契約的名稱、月份、價格與數量外,還必須記載交易對手的經紀人及其結算會員的號碼,而原委託經紀人下單的客戶姓名則不用登記。交易記錄一旦完成,即由經紀人和場內跑單員迅速的傳給結算所。結算所檢查無誤確認成交並清算出盈虧結果。成交價格由結算所立即發布到場內和場外,完成價格報告程式。
在現代計算機自動撮合的期貨交易中,交易記錄由計算機交易系統自動完成。計算機把每一個會員單位的成交情況詳細記錄,並在交易結束以後打出每個會員的交易清單,供會員單位進行核查與逐級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