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折

交折,文書處理制度。

清代凡由內奏事處發交軍機處的朱批奏摺,經軍機大臣互閱並抄錄副本之後,即由軍機處值日章京將所接各直省奏摺各歸原函,繳還內奏事處或封交兵部捷報處,以便分別退還原具奏之人, 遵照朱筆所批諭旨執行, 稱為 “交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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