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從小在布達佩斯李斯特音樂學院學習大提琴,10歲第一次上台演出,20歲入布達佩斯歌劇院與愛樂樂團任首席大提琴。1948年移居美國,並執教於布盧明頓印第安那大學,先後任達拉斯交響樂團(1948-1949年)、紐約大都會歌劇院樂團(1949-1953年)、芝加哥交響樂團(1953-1958年)首席。1958年辭去芝加哥交響樂團職務,任印第安納大學專職教授。
人物評價
斯塔克有高人的技巧,追求質樸、剛勁的演奏。他重新編訂了巴赫的6首無伴奏組曲,強調了那種粗礪、剛勁的表達。他演奏的科達伊的奏鳴曲,把此曲技巧上的高難表現得遊刃有餘堪稱絕活。而他在Mercury錄製的德沃夏克協奏曲,舒曼、拉羅、聖桑的協奏曲,都是他最成熟時期的豐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