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盤介紹
亞洲城花園位於杭州市西湖區。占地面積41700平方米,建築面積64000平方米,綠化面積22000平方米。樓宇37幢,住宅和商鋪585戶。
亞洲城花園基本信息物業類型: 小區
建築年代: 1999
城市/區縣: 杭州 / 西湖區
所屬學區: 古盪一小
物業地址: 文三西路17號
物業管理公司: 北山物業
建築面積: 64000
總戶數: 585
小區交通: 24/K24、K203(夜間線)、K209(夜間線)、K285、J17、K95、179、K37、81/K81
亞洲城花園周邊
娛樂:
金御閣足浴-172米、浙江國力大酒店-799米
交通:
公交古盪新村西站-223米、公交古盪新村西站-240米、公交豐潭路文三西路口站-375米、公交豐潭路文三西路口站-394米、公交豐潭路文二西路口站-553米、公交豐潭路口站-691米、公交豐潭路口站-717米、公交古盪小區站-720米、公交古盪小區站-720米、公交豐潭路文二西路口站-781米、公交古盪西站-827米、公交益樂村站-830米、公交古盪西站-854米、公交益樂村站-866米
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杭州市高新支行文苑路儲蓄所-302米、蔣村信用社-391米、工商銀行杭州古盪分理處-663米、中國工商銀行杭州古盪支行-680米、上海浦東發展銀行24小時自助服務(秋水苑)-931米
學校:
豐潭中學-420米、古盪一小-734米、文三街國小嘉綠苑校區-756米
購物:
杭州古盪小商品市場-723米
醫院:
正大醫院-847米、杭州市第七人民醫院-977米
菜場:
杭州嘉綠農貿市場-939米
中介門店:
我愛我家(古盪店)-133米、徳高房產(文三店)-656米、我愛我家(金都新城店)-683米、傑邦房產(文三店)-815米
其他:
黃龍公寓-250米、亞洲城花園秋月閣-267米、亞洲城花園斗星閣-271米、富麗苑-277米、富華樓-338米、水岸蓮花-367米、古盪新村西-389米、嘉綠文苑-532米、蓮花新村東-583米、丹桂公寓-614米、文三西路-645米、金都新城-699米、古盪小區-743米、嘉綠西苑-747米、嘉文大廈-786米、市七醫院宿舍-820米、藍海時代國際大廈-826米、康恆大廈-863米、秋水苑-864米、金輝公寓-909米、香樟公寓-978米、香樟商貿大廈-982米、西棲山莊-994米
最新事件
位於瀋陽市黃金地段的“亞洲城”房產開發項目,土地證、預售許可證等“五證”全無,10餘座大樓居然拔地而起,銷售金額上億元。讓人不解的是,這個項目違法運行長達1年多,多個政府職能部門都沒有作出處理,有的部門甚至以罰代管。 從未批先建、無證銷售,到違規提高容積率,“亞洲城”項目到目前為止,只受到了瀋陽市和皇姑區行政執法局象徵性的罰款處理;所謂的“要求停止銷售”只是一句空話。換句話說,如果不是樓盤不能按期交付,這個讓人匪夷所思的樓盤,還將繼續以裹挾一切的氣勢“一路歡歌一路前行”。有地方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支持”甚至是“鼓勵”,對開發商們來說,釐清相關關係,補齊各個關節的手續,不是易如反掌、手到擒來?
如此判斷絕非妄言。從報導中可知,開發商在樓盤開工之前便一度考慮撤資,“但有關政府部門多次協調並要求儘快開工建設”。於是,“亞洲城”在沒有辦理任何建設手續的情況下,匆匆上馬。僅此一點便可證明,正是因為有了地方政府的“承諾”、“支持”與“鼓勵”,才直接導致了“亞洲城”項目的違規建設與銷售;而正是因為有了地方政府與開發商之間這種的默契的配合,才導致“亞洲城”項目直到樓盤未能按期交付時,真相才浮出水面。
可以說,“亞洲城”項目“五證全無”仍熱賣的種種弔詭,是一面鏡子,向我們展示的是某些地方政府與開發商的 “默契”或者是對開發商的 “縱容”。一方面,地方政府期盼這樣的“地王”頻現充實地方財政的“荷包”,更期望“地王”出現後能掀起銷售熱潮,以換取開發商的更多投資熱情。另一方面,開發商也“心知肚明”地方政府的這種心理,在得到默許的情況下,所謂的辦證、審批等,只是手續補辦的問題;而且開發商也深知,即便“五證全無”的項目會遭遇購房者質疑、執法局調查等問題,但這所有這一切,只要“公關”到位,都會有地方政府明里、暗裡出面“擺平”。
在這種默契的配合下,捆綁在學區資源(教育資源)上的高房價,顯然已經成為“願者上鉤”的香餑餑:在剛性需求強烈的賣方市場環境裡,購房者即便能看出其中的“彎彎繞”所在,又能如何?與地方財政的“荷包”相比,與開發商“盆滿缽滿”的利潤相比,普通公眾在高房價之下年復一年的嘶吼和抗議,注定顯得微不足道。而且,對不少地方來說,即便不會出現極端如“亞洲城”的“五證全無”項目,地方政府審視自身利益、開發商利益、普通公眾利益時“涇渭分明”的偏向,不是如出一轍或者大同小異嗎?
“史上最嚴”的樓市調控出台至今已百日有餘。正如我們看到的那樣,不管是相關職能部門,還是一些知名的開發商,強調的都是各級政府對政策的嚴格執行。但瀋陽市“亞洲城”項目“五證全無”仍熱賣的種種弔詭告訴我們,“國十條”中強調的地方政府要“加大交易秩序監管力度”、“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制度”等,具體到一些地方政府那裡,根本沒有被嚴格執行。在此情況下,用嚴查和嚴懲糾偏一些地方政府的消極作為甚至是不作為,也就顯得大有必要了。因為現在誰也不敢保證“五證全無”的背後,是不是“五毒俱全”?
面對瀋陽市“亞洲城”項目“五證全無”仍熱賣這樣一封舉報信,地方政府如何自查、上級部門如何介入,我們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