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縣科技局

(五)擬訂科技成果推廣、科技獎勵、促進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和縣科技進步獎的評審、獎勵。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指導企業開展技術研發工作,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九)擬訂科學技術普及規劃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協調開展科普活動和科技宣傳培訓工作,推進全縣科普能力建設,提高全民科技素質。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起草全縣有關科技發展的地方性規章草案和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全縣的科技工作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牽頭擬訂和實施全縣科技發展規劃,提出全縣科技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統籌協調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縣域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科技攻關、成果轉化、智慧財產權、科技資源配置等計畫項目。
(三)負責“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科普費、科技進步獎勵費、科學事業費及其他科技專項經費的預決算、使用安排管理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強化科技投入及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
(四)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升科技創新能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政策措施建議,推進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提出配套政策建議。
(五)擬訂科技成果推廣、科技獎勵、促進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組織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和縣科技進步獎的評審、獎勵。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負責科技保密以及技術市場建設,指導科技中介組織的建設;承擔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指導企業開展技術研發工作,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七)負責全縣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組織申報實施對外科技合作計畫並承擔科技援助的相關工作。
(八)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業科技示範園區、農村科技示範基地的建設,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新農村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
(九)擬訂科學技術普及規劃和提出政策措施建議,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協調開展科普活動和科技宣傳培訓工作,推進全縣科普能力建設,提高全民科技素質。
(十)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專利)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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