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靈公

五靈公

但也不是說不清,中醫就有“毒”的說法,不過得慢慢說來。 要買別人的饅頭吃,別人的饅頭,不知道是哪裡蒸的,就是乾淨的了。 今日的五靈公,擁有了眾多的信徒,已形成了一門信仰。

福州民間神明

五靈公,福州民間俗稱“五帝”。他們分別是顯靈公張元伯、應靈公鍾仕貴、宣靈公劉元達、楊靈公史文業、振靈公趙公明。他們是為了提倡飲水衛生,防止瘟疫擴散而光榮獻身的英雄。
五靈公的先進事跡傳到台灣。在台灣,五靈公又被稱作“五福大帝”。意思即五位來自福州的“大帝”,傳說是“由於五靈公對當時的民眾來說是相當的靈驗”,於是有人便奏請明朝皇帝將其敕封為“五福大帝”。
這就對了。當初,五靈公只是五位舉人,沒有官職。沒有官職的人怎么能夠讓他封勛授爵,享受榮華富貴?那還不反了!

中國是官本位的社會,萬般皆下品,唯有官位高。以前有人胡扯蛋,說“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忽悠了中國幾千年。讀書怎么能高呢?讀書人絕大多數是窮光蛋。所謂十年寒窗,苦寒得很。害得讀書人誤入歧途,整天做白日夢,衣帶漸寬,焦頭爛額。讀書還爭奪了無數勞力,一人當官,成千上萬人賠書,讀八股文,造就廢品,生產垃圾,無效勞動,污染環境,社會生產力停滯不前,民不聊生,真是害人害己,禍患無窮。讀書人只是為了當官。當了官,就榮華富貴,就不必讀書了,所謂“半部論語治天下”。不讀書就富貴了。傻瓜蛋才當官了還讀書。所以讀書是一回事,當官是另外一回事,貴賤兩重天,千萬不能混為一談。
五靈公富貴了,顯赫了,皇帝就一定要敕封,才壓得住平民百姓。不然平民百姓也能富貴,也能顯赫,當官的臉上無光,皇帝老兒也不好受。畢竟現在講的就是“和諧”社會嘛。
僅有皇帝的敕封是不夠的。五靈公來到天庭,玉皇大帝也認為此五人成仁取義的風範值得嘉許,便派遣五靈公專為陽界驅瘟除疫,故又稱“逐疫之神”。又因為五靈公的面色特徵和服飾各不相同。五神分別著黃、綠、紅、黑、白五色袍服,五色分別代表五個方位,青色代表東方,紅色代表南方,黑色代表北方,白色代表西方,黃色代表中央,這與我國傳統的神州大地“東西南北中”的地域觀念相吻合。有五位大帝把守五方,天下就不會發生瘟疫,邪惡被剷除得一乾二淨,國泰民安,好一個“和諧”生活。這也是他們成為“五方瘟神”的由來。
由“逐疫之神”轉為“五方瘟神”

五靈公一舉獲得成功,地位顯赫,足跡遍及東南亞乃至世界各地,享盡八方信眾香火。
早先,他們卻不怎么發達,落魄得很。唐朝元和七年(812年),他們已經是第二次進京考試了,不知怎么搞的,或許是陰差陽錯,或許是命運使然,他們又名落孫山了。
回到家鄉,福州正流行瘟疫,他們急民眾之所急,擔當起扶危定亂的重任。奔赴疫區,四處考查,多方取證,發現瘟疫是從五口受污染含毒的水井傳播開來的。於是五人分赴五井,力勸當地民眾,不要汲取有毒的井水。當地居民可不信這一套,說他們祖祖輩輩幾百年來都吃這口井的水,為什麼以前吃不死人,現在就有毒了?憑什麼你說有毒就有毒?在人類還沒發現病菌的唐朝,要說清瘟疫的來源確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也不是說不清,中醫就有“毒”的說法,不過得慢慢說來。有的人就不耐煩了,也聽不進耳朵里去。見他們礙手礙腳,有的人罵他們得了瘋癲症,吃飽了撐著,來這裡“狗咬耗子多管閒事”,有的人甚至動手來粗的。
這不是我胡謅的,有根有據,有歷史檔案可查。即使到了一千兩百年後的今天,要在中國的大地上重新上演當年的這一幕,也不覺得怎么稀罕。

國人從來認為“水過三清”,水是最乾淨的,不但水,就連水洗過的東西,也絕對是乾淨的。如果人人都這么認為,那天下就太平了。問題是更多的人不這么認為,他們另有一套驗證方法,那就是“眼不見為淨”。所以賣饅頭的人不吃自己的饅頭,自己的饅頭是在垃圾堆旁邊蒸出來的。要買別人的饅頭吃,別人的饅頭,不知道是哪裡蒸的,就是乾淨的了。想不到買來的饅頭是放在廁所里加工的。
以上兩類,第一類不數“衛生之家”,也應該列為“有識之士”。第二類眼睛不看怎么識別?糊塗是糊塗了點,並非無藥可救。尚有一類,“不乾不淨,吃了沒病”,崇尚的是哲學思辨,是是,是非,大道理還在爭辯之中,結論未可早下。
面對不相信的民眾,舉人別無他法,只能以身試毒了。他們不得不一個個吃下了有毒的水!有的書上說,屍體是從水井下面撈上來的。說明情急之下,不得不跳水,以防止民眾急不可待誤服毒水。也不排除在動武的時候,被跌入水井。
五位舉人的屍體全都變色了,僵硬了,民眾這才心服口服。
可見“服”是多么的來之不易。當然,不服不行。不服,民眾工作就不能開展。有時候,“服”比生命更重要。五位知識分子的寶貴生命就這樣搭上了。
瘟疫平息了。人心總是肉長的,包括不服的民眾的心,他們感動了,籌措大量資金,建祠紀念五位舉人,奉之為“五靈公”。多少也是讓自己的良心有一個安慰。
今日的五靈公,擁有了眾多的信徒,已形成了一門信仰。相信在百姓危難時刻,將湧現出許許多多的五靈公式英雄。但願今日的五靈公式英雄,不要被今日的平民百姓逼上絕路。
早年的“破除迷信”,不相信神祇,總認為那是迷信,不講科學,妖言惑眾,低三下四。萬不得已,刀架在脖子上,該破就得破。實在要信,也該“信奉宗教”,不搞“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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