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五月暴亂《5月暴亂真相、證據與剖析》是由印尼人權人士沈愛玲等撰寫紀實文學作品,2007年5月10日出版。全書470頁的是“五月暴亂尋找證據聯合小組”義工RaymondR.Simanjorang、EsterIndahyaniJusuf、HotmaTimbul、OlisiasGultom和SondangFrishka等人,將原先用以向國家立法機構和政府執法部門舉報立案的資料,今由有關小組把法律檔案部分另編為案卷,將史實資料部分在加以分析編為此書。此書的出版也獲得TIFA基金會的贊助支持,並由M.Sandra、PurwantaB.S.,以及祖國民族團結協會和人道援助義工小組(TRuK)供應照片。
刊出背景
為悼念1998年“五月暴亂”以及蒙冤未雪的受害者,也向受害者家屬表示同情,更重要的是提醒政府更坦誠、積極的治國齊家,為社會伸張公道、彰善癉惡,祖國民族團結協會(群島民族團結協會/SolidaritasNusaBangsa)、印度尼西亞人權與法律援助協會(APHI)、印度尼西亞凝集融洽力量基金會(HimpunanDayaSinergiIndonesia)和《印度尼西亞融洽》(SinergiIndonesia)雜誌,定於2007年5月10日(星期四)晚上6時假座雅加達中心市歌德學院(Goethe)聯合舉辦《1998年五月暴亂史實與分析》新書發布與剖析會。
事件回顧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二日,印尼發生了一場舉世震驚的暴亂,華裔居民受到有組織的虐待、殺害,華人所擁有的公司、超市、工廠被砸毀、搶劫,華人婦女慘遭輪姦、焚燒。據一項統計,全印尼共有一千二百多人喪生,一千多名婦女(多數為華人)遭到暴徒群體強暴,其中許多婦女或被活活燒死,或因下部傷勢過重去世,或因羞辱難當、懷著滿腔悲恨自殺身亡。
對華裔進行燒、殺、奸、掠
1998年5月12日,印尼大學生要求改革的示威運動達到白熱化階段,6名大學生遭槍殺。針對華裔族群的社會暴亂也就此拉開序幕。
接下來的3天3夜,包括雅加達在內的數個城市成為“死亡之城”。數千暴徒焚燒辦公大樓、商店、住宅、汽車,有組織地針對華裔進行燒、殺、奸、掠,甚至連十一二歲的未成年少女也不放過,在強暴後把她們扔進火堆燒死。人權志願組織報告指出,從5月暴亂發生後到7月,6個城市至少有168名華裔婦女遭到強姦,同時發現2244具被殺或被燒的屍體。
世界輿論一片譁然
“五月暴亂”發生後,世界輿論一片譁然,尤其是《紐約時報》的連續報導對印尼構成強大壓力。由印尼武裝部隊總司令等組成的“聯合小組”提交報告認為,暴行包含一系列的破壞、搶劫、焚燒、性暴力、虐殺、綁架和恐怖威脅。騷亂是故意挑動的,軍隊也介入了騷亂等。但國際社會認為,該報告內容明顯存在“淡化”和“遮掩”的痕跡。
官方回應
《印尼星洲日報》十六日報導,印尼最高檢察官亨達爾曼.蘇班齊表示,為使揭發案件真相工作得以順利進行,一九九八年五月暴亂案最好以普通侵犯人權案,而非嚴重侵犯人權案處理。
蘇班齊十四日出席內閣會議後說,一九九八年五月暴亂案可依據刑事法典普通侵犯人權案第三三八和三三九條款審理。普通侵犯人權案已能揭發所有涉案者,包括幕後主使者、執行者和參與者。依據嚴重侵犯人權案審理五月暴亂案難以獲得進展,因需要全面和系統化的證明,此外,揭發嚴重侵犯人權案也需要事先獲得批准,以符合追溯原則。他提議,在五月暴亂案還未逾期之前,最好依據普通侵犯人權案重新處理。該案子有效期十八年,還未逾期。若肇事者是國民軍人員,將由國民軍憲法部審查;若肇事者是平民和國軍人員,則由專案法庭審查。此方式並不是新的突破,因有關法令很久以前已存在,只是未善加利用。
社會意義
該書披露了大量一手的調查資料,再次向世人揭發了1998年發生的慘無人道的暴行,並以小時為單位來重現暴亂的實時過程。印尼華人希望這本書的出現,重新喚起民眾對該事件的關注,並敦促政府以最大的誠意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