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各種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二)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起草上報給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府辦公廳及有關部門的文稿。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請示市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市政府部門之間經協調未能解決的問題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對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
(六)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負責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有關政府工作的建議和提案的處理工作。
(八)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鄉鎮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九)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收集信訪信息,及時向市委、市政府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問題;對信訪案件進行催辦督辦;辦理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
(十)負責管理市政府駐外的辦事機構。
(十一)審查修改各部門報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行政規章草案。
(十二)起草或組織起草若干重要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行政規章草案;負責地方性法規的套用性解釋工作;承辦地方行政規章的立法解釋工作;負責對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法核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複議等方面的工作。
(十三)研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等涉及市政府行為的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
(十四)協調部門之間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根據不同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十五)協助市政府領導辦理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改革開放的有關事項。
(十六)負責對所屬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十七)負責辦理公務出境出國簽證業務。
(十八)接待公務來訪的外賓、華人及華僑。
(十九)承辦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工作。檢查指導各鄉鎮政府辦公室的各項工作。
內設機構
市政府辦公室掛市法制辦公室、外事僑務辦公室牌子,內設市信訪局,共設3個職能崗:(一)秘書崗
辦理文電收發運轉、印鑑管理;負責辦公檔案管理,公文起草、核稿、文印、督查、保密和機要通信工作;負責市長辦公會議的記錄及整理會議紀要;負責市委、市政府的決定、檔案以及領導批示、指示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工作;編髮督辦情況通報,及時向領導反饋督辦結果;負責通知市政府和辦公室召開的各種會議及會場布置、會議簽到等工作;承辦市政府或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綜合調研崗
收集全市經濟建設情況以及政治、文化、社會等各方面動態;蒐集外地有參考價值的經驗材料,將其歸類整理、綜合分析,並及時提供領導參考;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進行專題調查研究,向領導提供各類典型事跡,提出各種建議;參加市政府和上級單位召開的各種經濟工作會議,負責會議的文字資料工作,起草領導同志的講話稿;蒐集政府各部門的工作情況,及時搞好各種資料綜合,起草市政府的工作總結、工作報告和辦公室的工作計畫、工作總結;負責催促市人大代表議案和市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和答覆;編髮政務信息刊物,向省政府辦公廳報送的政務信息。完成市政府和辦公室領導辦交的其他工作。
(三)行政崗
管理市政府和辦公室財務事務;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的物業管理;負責辦公樓和宿舍樓的安全保護、環境衛生以及正常供水供電,維護正常辦公秩序;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室的後勤保障以及市政府和辦公室召開的各種會議生活管理;負責辦公室辦公用品、設備等的購置、更新和管理;負責辦公室的通訊、交通工具等的管理及維修和調度;負責安排辦公室公務來訪人員的接待;承辦本單位工作人員的生活福利和其他服務;承辦市政府及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市信訪局
負責辦理民眾給市委、市政府和本局的來信;辦理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辦理由國家有關部門或領導轉辦的本市民眾的去信;負責重點信件的摘報工作;督辦重要的來信案件;負責信訪工作的統計、調研、分析、綜合。負責接訪室工作,對來訪民眾進行接待、登記、負責對民眾反映的問題進行解答等工作;處理民眾集體上訪和有關突發事件;收集信息,對重要反映材料進行摘報;對來訪反映的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或參與協調;督辦重要的來訪案件;配合有關部門遣送老弱病殘的上訪人員。
(五)市法制辦公室
負責制定地方立法工作制度、規劃和年度立法計畫;負責各部門報送市政府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審查、法核、備案工作;組織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辦規章的立法解釋及地方性法規由市政府負責的套用性解釋工作;辦理地方立法聽證的其他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組織、推動、監督和協調政府系統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工作;負責制發和管理行政執法證件;組織、指導全市行政執法隊伍培訓和管理;承擔市政府法律法規信息庫的建設、信息管理和套用;負責辦理市政府受理的行政複議案件,承辦市政府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的審理;協調解決行政複議管轄爭議;處理或轉送行政相對人對規範性檔案提出的審查申請;承擔市政府的應訴工作;指導全市行政機關的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全市重大複議案件決定的備案工作;承辦全市行政複議統計工作。
(六)市外事僑務辦公室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對外政策及僑務政策;承辦市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人以及其他人員因公出訪的具體報批事宜;協助有關領導做好接待公務來訪外賓、華人;落實僑務政策,為歸僑僑眷服務;接待辦理有關歸僑僑眷的來信來訪;完成市政府領導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編制
市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27名(含信訪局2名、法制辦2名、僑務辦1名),其中: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3名;市法制辦公室主任(副科級)1名;市信訪局局長(副科級)1名;市外事僑務辦公室主任(副秘書長兼任)1名;非領導職數4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撥款事業編制12名。分工
張 忠 主任:協助市長、副市長處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的全面工作。陳子光副主任:協助李會明、王興勝副市長工作;分管外事僑務辦、信訪局、行政組;負責辦公室的物業管理、後勤保障、環境衛生、車輛的調度和管理工作。
吳南夫副主任:協助劉震副市長工作;分管秘書組、綜合調研組政府網路信息中心;負責辦公室文秘、保密、機要通信、政務督查、人事管理、調研、綜合、信息、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答覆工作。
陳昌雄副主任:協助黃桂良、黃明忠副市長工作;分管招商辦、法制辦;負責 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法核 。
曾傑飛 副局長:市長秘書、信訪局副局長、市政府網路信息中心主任;負責政府網路信息中心工作。
卓召良主任科員:協助陳國誠副市長工作;負責辦公室扶貧、文體、計生工作。
黃英玲 局 長:信訪局局長;負責辦公室婦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