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生育
一、申報生育計畫、做到持證懷孕生育新婚夫婦領取結婚證後,不管打算哪一年生孩子,都必須及時去女方戶口所在地街道計生辦申報生育計畫,其程式是:
1、到女方單位或戶口所在街道計生辦領取生育指標申請表,填好後到男女雙方單位蓋章(無工作單位則在居委會蓋章)。
2、持申請表到女方戶口所在地街道計生辦辦理新婚夫婦培訓入學手續。按要求培訓結束後,發給結業證。
3、憑申請表、結業證,攜帶女方戶口本,結婚證到女方戶口所在地街道計生辦領取計畫生育通知書。(準孕證)。
4、懷孕後4個月內,持通知書、身份證和女方一寸照片一張,到街道計生辦換取正式生育證。同時能夠辦理母嬰保險。
二、辦理孕期保健手冊,定期進行孕情檢查
懷孕後二個月內,持生育證、戶口本,到女方戶口所在區婦幼保健站辦理孕期保健手冊,以便進行孕情檢查。
三、嬰兒出生後須辦理的手續
1、嬰兒出生後三天內,攜帶孕期保健手冊去女方戶口所在地婦幼保健站辦理出生證明。
2、到女方戶口所在地計生委辦理計畫生育光榮證。(在女方戶口所在地計生委或單位、街道計生辦領取光榮證申請表,一式二份,夫婦雙方單位蓋章後方可辦理)。
3、攜帶出生證明、光榮證、女方戶口本到女方戶口所在地衛生防疫站辦理計畫免疫證。
4、持生育證、出生證明、光榮證、免疫證,女方戶口本,到女方戶口所在街道計生辦進行有關登記、並領取入戶,糧油介紹信即可去派出所辦理嬰兒入戶手續。
領導班子
支部委員: 徐金仙支部委員: 馮雪嬌
支部委員: 陸錦福
支部委員: 高永泉
辦事程式
一、辦事依據依據《信訪條例》(1995年10月28日國務院令第185號發布)制定本程式。
二、辦事程式
1、及時受理舉報、投訴、信訪反映的問題;
2、對來信、來訪、投訴舉報人反映的情況,認真填寫,如實記錄,及時匯報;
3、依據建築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職能範圍,耐心做好民眾來信、來訪的答覆、解釋工作;
4、及時做好舉報的投訴、登記、核查、立案、結案、回復、歸檔工作;
5、認真做好信息反饋工作,特別對重大信訪案件及時請示匯報;
6、堅持實事求是,秉公辦事,做到有情況反映,就有核查答覆;
7、遵守保密制度,保護信訪人和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三、辦事時限
登記上報:1-2個工作日;
答覆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
調查處理:不超過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