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風景名勝區人民政府

設立

被譽為中國四大佛教名山之首的五台山位於山西省忻州市五台縣境內,1988年11月19日,山西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提請審議了《關於成立五台山風景名勝區人民政府的議案》,建議成立五台山風景名勝區人民政府,隸屬五台縣政府領導,負責管理五台山景區的各項工作,行使縣級政府的若干權力,管轄範圍包括台懷鎮、金崗庫鄉,總面積約286平方公里。1988年11月30日,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成立五台山風景名勝區人民政府的決定》。

但據山西省政府官網通報稱,“隨著五台山各項事業的發展,五台山風景名勝區現行的以副縣級景區政府為主導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存在層級較低、賦權不夠、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等諸多弊端,已經不適應五台山的保護、利用和開發的要求。”

撤銷

2015年11月26日,忻州市政府向山西省政府提出成立五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的請示,經省政府第105次常務會認真研究,原則同意忻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關於成立五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撤銷五台山風景名勝區人民政府的建議。

2016年1月20日,山西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廢止《關於成立五台山風景名勝區人民政府的決定》,省政府責成忻州市政府依法成立五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並確保實現兩種管理體制的平穩過渡,推進五台山風景名勝區的嚴格保護、科學利用和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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