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互通協定(Interworking Protocol;IP)是指在不同網路或系統中的實體之間支持通信互動作用的協定。
SIP-T是SIP的擴展協定。主要支持IP的話音中繼,其前身為SIP-BCP-T,它由IETF的SIP工作組負責制定。IETF主要關注協定而不太涉及體系架構,因此,在標準規程內很難找到一個完整定義的SIP-T體系結構;而且,SIP-T是從協定角度描述某些機制。SIP-T不是一個新協定,它的作用只是為了讓SIP在與PSTN互通時,提供ISUP訊息的“透傳”。通過在SIP的淨荷部分封裝ISUP信息單元,並且翻譯部分ISUP信息單元為SIP協定訊息頭欄位,實現ISUP協定的有效封裝;同時,還採用SIP協定的呼叫控制流程來簡化ISUP控制信令。在SIP-T中,SIP用於會話識別,ISUP用於呼叫控制。SIP信息中的SDP部分描述了承載的屬性,例如RTP連線埠和編碼方式等。ISUP信息中的路由標記和電路識別碼被剝離,因此,只有ISUP信息類型和ISUP參數才會顯示。
STP-T添加了INFO Method來傳遞呼叫建立過程中的一些中間信息。STP-T將傳統電話網信令(目前僅對ISUP訊息)通過“封裝”和“翻譯”轉化為SIP訊息,提供了用SIP實現傳統PSTN網與SIP網路的互連機制。在NGN中,SIP-T已成為軟交換通用的接口標準,實現軟交換之間的互連。
工作原理
STP-I協定
STP-I協定包括TRQ.2815和Q.1912.5兩個標準草案,其中,前者定義了SIP協定與BICC/ISUP協定互通時的技術需求,包括互通模型、互通單元支持的能力集和互通接口的安全模型;後者詳細定義了3GPP SIP、普通SIP和SIP-I與BICC/ISUP的互通協定能力配置集。SIP-I協定明確說明了SIP與ISUP的參數映射,彌補了RFC定義的嚴謹性不足的缺點,並且對電信網補充業務的互通也就進行了明確的定義,增強了SIP-T協定的可操作性。
STP-I協定系列重用了許多IETF的標準和草案,內容比SIP-T要豐富得多。該協定系列不僅包括了基本呼叫的互通,還包括了CLIP和CLIR等補充業務的互通;除了呼叫信令互通等問題。最重要的是SIP-I協定系列秉承了傳統ITU-T標準的清晰嚴謹、詳細具體等優點,可操作性遠強於SIP-T協定。目前,SIP-I協定已被3GPP、世界各國主要電信運營商,以及各大電信設備供應商採納作為NGN SIP網路與傳統電信網路互通的核心協定。
BICC協定
軟交換設備之間可以採用BICC協定互通。BICC協定提供了支持獨立於承載技術與信令傳送技術的窄帶ISDN業務,BICC協定屬於套用層控制協定,可用於建立、修改和終結呼叫。BICC協定採用呼叫信令和承載信令功能分離的思路,定義了網路中使用的呼叫控制信令協定,包括No.7信令網路、ATM網路和IP網路在內的各種網路。呼叫控制協定基於N-ISUP信令,沿用ISUP中的相關訊息,並利用ATM機制傳送BICC特定的承載控制信息;因此,可以承載全方位的PSTN/ISDN業務。呼叫與承載的分離,使得異種承載的網路之間的業務互通變得十分簡單,只需要完成承載級的互通,業務不用進行任何修改。
(1)BICC的信令節點
支持BICC信令的節點有多種,具有承載控制功能(BCF)的節點稱為服務節點(SN);不具有BCF的節點稱為呼叫媒介節點(CMN)。軟交換應支持服務節點功能。
(2)BICC協定模型
BICC協定具有呼叫信令和承載信令分離的特點。BICC程式框包括功能模型中CSF元素的功能;功能模型的BCF元素的協定功能為映射功能和承載控制框中,包括BCF的其他功能;BICC描述指BCF接收/傳送承載信令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