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解釋
基本解釋
深層理解
科技公司的競爭中,一個最重要的方面就是人才競爭。優秀人才是公司的發展的基石,為此,公司會以各種方式來留住他們。不過,公司挽留人才的手段並不總是光明正大。於是暗中協定。“互不挖角協定”限制了員工轉職的自由,壓低了員工的薪水,是美國法務部追究的違法行為。但這並不能阻止科技公司的高管們通過口頭協定、郵件交流的方式,對“互不挖角”的潛規則進行確認、追問,甚至以專利打擊進行威脅。
著名事例
Palm與蘋果2007年8月的一天,時任Palm CEO的愛德華·考利甘(Edward Colligan)接到了蘋果CEO史蒂夫·賈伯斯(Steve Jobs)打來的一個電話。當時,蘋果剛剛發布第一代iPhone,可謂風光無限。賈伯斯的意思直截了當:他希望Palm不要再挖角蘋果員工了。
這位蘋果創始人甚至提議,兩家公司應當簽署一份協定,以避免這種尷尬再度發生。如果Palm拒簽協定,那么蘋果將以侵犯專利權為由起訴Palm。
考利甘對於賈伯斯的霸道行為頗為不滿。他給賈伯斯發了一封Email,指出這種“互不挖角協定”是非法的。此外,如果蘋果挑起專利戰爭,那么Palm也將動用手中的專利展開反擊。這樣一來,兩家公司除了養肥了一群律師外,將一無所獲。
賈伯斯很快回復了一封措辭更加嚴厲的郵件。他的意思是:
1、這件事並不僅僅是幾個蘋果員工跳槽到Palm那么簡單。蘋果為了招聘這些人,耗費了大量時間和精力。
2、至於“養肥了一群律師”,眾所周知,蘋果與Palm的資金實力不在一個層次上。
3、至於Palm手中的那點兒專利,那是明基從西門子手中淘來的雞肋貨色,然後又轉手賣給了Palm。蘋果根本不care。
賈伯斯在郵件中特別指出:為了阻止挖角,蘋果什麼都敢做。
這件事如何了局,我們不得而知。Palm已於2010年被惠普收購,而賈伯斯也在2011年去世。然而,科技巨頭之間的“互不挖角協定”卻遠未曲終人散。事實上,早在2006年,賈伯斯已經為這類事情與時任谷歌CEO的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展開交涉。他在一封Email中寫道:
“埃里克,我聽說谷歌新成立的手機軟體部門(註:也就是後來的Android部門)正在從蘋果iPod部門瘋狂挖人。如果這是真的,你能否叫停這種做法?”
谷歌顯然要比Palm更“識大體”。1個小時後,施密特得到人力部門的報告,稱那個試圖挖角蘋果的傢伙已經被停職了。但施密特對這件事忐忑不安,他在一封Email中說:“這件事最好不要在紙面上進行,以免被人抓住把柄,告上法庭。我有點兒拿不準。”
無獨有偶,英特爾CEO保羅·歐德寧(Paul Otellini)也曾表示,他希望“互不挖角協定”只停留在口頭上,不要寫在紙面上,更不要鬧得世人皆知。
不過,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蘋果、谷歌、英特爾和Adobe等幾家公司之間達成“君子之約”,很快就在科技圈內傳開,並引發了一些人的不滿。本周,五名科技界人士將上述幾家公司告上法庭,稱其“密謀削弱競爭”,以壓低員工工資。在法庭的要求下,幾家巨頭之間的約定才被公之於眾。
事實上,早在2010年,美國法務部已經對這幾家公司展開反壟斷調查,並最終達成決議:蘋果、谷歌、皮克斯、英特爾、Adobe和Intuit等六家公司不得簽訂任何妨礙競爭的協定,尤其是那些阻礙“無預約電話”(cold calling,指獵頭不經過預約,直接與挖角目標聯繫)的協定。
利弊分析
對科技公司而言,“互不挖角協定”有很多益處。頂尖人才數量有限,是每家公司竭力招攬的對象。在矽谷,谷歌、蘋果等公司員工的平均年收入約為10萬美元,明顯高於美國平均水平。如果某家公司為了挖人,不惜開出遠超行業標準的年薪,不僅會引起連鎖反應,導致各家公司忙於挖角,團隊動盪不安,也會導致整個行業的人力成本水漲船高。因此,簽署一份“休戰協定”很有必要。這也解釋了為什麼谷歌、英特爾等公司高管明知此舉有違法律,也要冒險為之。但從雇員角度來看,不允許別人“挖角”,顯然不利於自身的長遠發展。如果其他公司無法提供工作機會,那么雇員將被捆綁在一家公司里,無論是工資待遇,還是發展機會,都會受到極大限制。此外,如果人才不能相對自由地流動,那么他們的知識結構和業務水平將不再多元化,新的想法將很難湧現,時間一長,矽谷的創新文化和生態系統將遭到破壞。
美國法務部的看法則是:“科技行業迫切需要擁有卓越技能的人才。而科技公司招募這類人才的主要方法之一,就是藉助‘無預約電話’,直接從其他公司挖角。只有這種競爭形式不受限制,人們才能獲得更好的職業發展機會。”
不過,考慮到美國司法實踐的紛繁複雜,儘管美國政府和矽穀人對於“互不挖角協定”存在頗多不滿,在可預見的未來,矽谷巨頭的“君子之約”仍將存活在陰影中,成為科技圈“不能說的秘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