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于勒提倡雅正之風音,如他評價學生表演音樂時說:“樂而不流、哀而不悲,可謂正也”。
據記載,于勒在伽倻國製作伽倻琴十二曲,發展了伽倻琴音樂。後來攜琴帶著弟子尼文,到了新羅(551年),又把伽倻琴音樂提高到更高的水平,從而成為朝鮮民族伽倻琴音樂的始祖。
個人作品
于勒受命嘉實王作十二曲,只存曲目,曲譜已失傳,曲目如下:
1)下加羅都,2)上加羅都,3)寶伎,4)達已,5)思勿,6)勿慧,7)下寄物,8)獅子伎,9)居烈,10)沙八兮,11)爾赦,12)上奇物。
以上十二曲目,其中九曲與當時地名有關,足證于勒的音樂創作構思,是深受民間音樂語言的影響,頗具地方風韻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