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生原因
在當下的語境下,所謂具有影響力的神秘人物,應該指官員、富豪或與官員有特殊關係的人。比如,有人向我說到這個猜想時,就言之鑿鑿地說,“二姨父”是上海市委宣傳部的一位高官。那么,一個普通的下崗工人為什麼被說成這樣的人物呢?換句話說,這樣的猜想是怎樣產生的呢?
“夜不上黃山”是生活中的慣例,說明了夜上黃山有極大的危險性。按照國際上救援的原則,只要可能危及救援者本身的生命安全,救援可以停下等待時機。因而,在夜間22時上山搜救,違背了慣例,也違背救援原則,難免讓人產生聯想。而驢友被困未開發區後,上海警方先後4次接到報警電話,這就容易引起人們猜測,哪次報警起了作用,哪次報警沒有起作用,同樣是報警,為什麼有的起作用,有的不起作用。
關聯事件
最重要的是在社會生活中,有眾多的例子讓人們深信,只有具有影響力的神秘人物發話,警方才可能違背慣例與原則在深夜出警。《中國青年報》上即有一例。大家知道,進事業單位很不容易,對於沒有家庭背景的人來說,有時簡直比登天還難。可是,冷水江市市委書記劉小龍一個“予以關照,研究解決”的批示,就讓有關事業單位招聘的規定統統失效了,就讓市人事局局長曹長清的兒子進了市財政局,而曹長清的兒子不僅不是名牌高校畢業的特殊人才,而且大學尚未畢業。這不是說明了“神秘人物”的影響力嗎?兩個月前,曾發生過讓輿論一片譁然的“李剛門”,即李啟銘醉駕撞死人後,高喊“我爸是李剛”。為什麼要喊“我爸是李剛”?無非李剛是有影響力的神秘人物。假如李剛是普通工人、普通農民或其他的普通公民,李啟銘會如此高喊嗎?還有,老百姓反映強烈的問題多年來無法解決,領導一個電話、一個批示就解決了。類似例子太多太多了。
引發思考
二姨父猜想出現後,上海警方沒有指責民眾不明真相,沒有說誰在故意造謠生事,而是向民眾說明情況,這是一個明智之舉。同時,也應該思考一下為什麼會出現二姨父猜想,怎樣才能避免出現類似的猜想。當然,要反思的不僅是上海警方。
媒體評論
“二姨父猜想”雖然以令人欣慰的方式走向尾聲,但它所敲響的警鐘,應該時時在幹部們耳邊迴響。
2010年12月25日,在復旦學生黃山遇險報警事件中被傳“非常有影響力”的“二姨父”終於現身,以自己“下崗工人”的身份證明,之前對於滬皖兩地強力聯手救援的種種推斷,只是並無依據的猜想。
僅就這一特定事件而言,謎底的揭開道明了真相,釐清了傳言,讓可能被牽連的當事人和機構鬆了一口氣,但“二姨夫猜想”所反映出的公眾心態和輿論情緒,卻遠不能令人輕鬆。
“二姨父猜想”,只是眾多熱點公共事件的一個側影。在這些事件中,公眾心裡有一根弦始終緊繃。大家對事件背後的人際關係、權力影響、可能存在的潛規則保持高度警覺,有時甚至到了“過敏”的程度。幹部家屬組團出國游,是不是公款埋單?公車肇事逃逸後司機自首,是不是在當替罪羊?領導的孩子提幹了,是不是借了家庭的光?這些質疑和追問,有時有答案,有時沒有答案,更多的時候“不需要答案”,集體圍觀下的缺席審判,通常都是“有罪推定”。
公平地講,在這種社會心理氛圍之下,不免會有事實偏差,難免造成誤傷,領導幹部群體所承受的心理壓力,可想而知。是無聲隱忍、委屈申辯、高調闢謠,還是激烈的“雙起訴”、“跨省抓捕”?以怎樣的態度分析和對待此類事件,涉及輿論監督、幹部形象、幹群關係等重要問題,值得每一位領導幹部高度警醒、深刻思考。
應當看到,“二姨父猜想”不能一概視為“二姨父臆測”、“二姨父謠言”。因為事實證明,這類“猜想”雖有捕風捉影之嫌,但“不幸而猜中”的情形不在少數。從華南虎照到高考移民、從羅彩霞案到“局長日記”,調查結果表明,一些領導幹部行為確實有失檢點,以權謀私現象的確並不鮮見。不少情況下,上海的“二姨父”只是在替另外某個地方的“二姨父”埋單,而不能怪輿論戴著“有色眼鏡”。
應當看到,失去監督的信任往往是速朽的。人民民眾把社會管理的重任託付給公職人員,是出於他們可貴的信任,但這種信任決不是一勞永逸、一成不變的。批評和監督政府部門、公職人員,既是民眾對自身民主權利的維護,也是幫助政府部門及早發現問題、改正缺點、提高行政水平。對這些監督的聲音,委屈允許存在,申辯也有必要,但決不能逃避,更不能打壓。
還應當看到,在輿論監督的過程中,出現一些過激情緒和言論,固然有其不客觀、不理性的一面,但究其原因,一定程度上跟一些地方言路不暢、對民眾呼聲回響不力有關。我們要有這樣的信心:如果呼聲得到重視,如果監督的制度始終健全、監督的渠道始終暢通,民眾絕不會有意為難誰,即使出現一些偏頗的言論、偏激的情緒,也一定能夠及時化解。
“世界上沒有任何力量可以代替人民的力量,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民眾觀點都不能丟、不能忘”。民眾的“猜想”,基於平日的印象;而這些印象,決定於各級領導幹部所展現的形象。“二姨父猜想”雖然以令人欣慰的方式走向尾聲,但它所敲響的警鐘,應該時時在幹部們耳邊迴響。
官方處理
“辭退當事記者,當版責任編輯和新聞中心主任被撤職,新聞中心分管編委被停職,當日值班簽片的編委被扣罰責任風險金3000元,至於我本人,扣罰責任風險金3000元,向傳媒集團黨委作出書面檢查,目前還在聽候處理。”2011年1月21日,《成都商報》總編輯陳舒平接受記者採訪時,對《夜上黃山 誰讓救援隊變敢死隊?》報導失實事件的處理作出上述表示。
2010年12月22日,《成都商報》第18版刊登一篇題為《夜上黃山 誰讓救援隊變敢死隊?》的報導,講述了12月12日晚,上海復旦18名驢友被困黃山未開發區域獲救的經過。報導稱,復旦學生“三次報警失敗後,一個隊員想到了上海的親戚。當時的說法是,他二姨父影響很大,如果向他求助,絕對有效。”而這段文字是記者在採訪中聽說的,未加核實,即予發表。這篇報導通過一些網站轉載,引發網友對“影響很大”的“二姨父”是誰的網路猜測,讓網友對上海和安徽兩地警方的正常救援行動產生質疑,給滬皖公安部門帶來了較大的輿論壓力。後經證實,“二姨父”並非“影響很大”,而是一個普通上海市民。
陳舒平表示,記者沒有找到當事人核實“二姨父”身份,沒有向上海警方核實報警人的身份,最後只是引用了其他人的說法,結果“影響很大”這個關鍵事實的錯誤導致了整篇報導的失實。這實際上就是記者沒有真正履行核實的義務,也沒有遵循“涉及矛盾衝突,務必要採訪當事雙方的意見”這一新聞採訪基本原則,屬於嚴重違規行為。加上部門負責人審稿不嚴、責任編輯簡單採信,簽片老總把關不力,造成失實報導的刊發,引發了不良的社會輿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