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林業局

1、做好林業信息、宣傳工作。 六、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組織指導全民義務植樹,大力開展造林綠化、封山育林工作;
(三)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組織指導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記造冊、確權發證和林權變更登記,調處林權糾紛,依法辦理徵用、占用林地的審核和報批,指導和辦理林木憑證採伐與運輸;
(四)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開展濕地和瀕危物種的保護;
(五)組織指導監督林業行政執法,查處森林案件;
(六)組織指導全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等;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焉濤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財務科;
於剛同志負責森林防火、林業執法、病蟲害防控和場圃建設工作,分管森林公安局、林政科、野保站(場圃站)、國有乳山苗圃、垛山林場、��山林場、大乳山林場、林工商公司;
趙松寧同志負責林業生產工作,分管林業站、種苗站、乾果站;
刁群同志負責政工、紀檢監察、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分管辦公室、政工科和司機班,抓好機關食堂管理。

內設機構及職責

辦公室職責
孫能文:
一、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好機關日常工作。
1、組織協調好機關公務、接待活動。做到細緻、有序、規範。
2、做好值班調度工作,及時通知節假日放假時間、提前安排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值班人員和帶班領導、並督促落實。
3、做好全市林業工作會議、局黨委會議、局長辦公會等活動的組織、記錄,並匯總周、月工作計畫,並下發至各科室。
4、加強車輛管理,調配好車輛的使用。
二、做好督查、督辦工作。
1、對市委、市政府辦公室督辦的工作,認真協調各科室進行落實,並及時匯總上報情況,對局黨委和局領導要求督辦的事項認真督查,調度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告督辦結果。
2、承辦部門會簽檔案和人大、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3、綜合協調本局與兄弟部門、上下級業務部門及本局內部各科室的工作關係。
三、承辦局黨委、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焉振偉
1、做好林業信息、宣傳工作。
2、及時編寫、報送林業信息以及新聞稿檔案,積極向威海林業局、省林業局和省局林業信息網、市級以上電台報社報送信息和稿件。
宋智林
1、做好公文處理、公文檔案工作。
2、對上級機關及其他部門的來文、材料等做好登記、擬辦、傳閱、清退、銷毀工作。
3、對以局名義上呈下達的文稿,須經分管領導核稿、局長簽發後,辦公室安排列印並蓋章。
4、做好有關照片、音像、實物檔案的收集、歸檔及檔案管理考核工作。
於曉文
1、做好乳山市林業局網站的維護和更新,加大林業工作宣傳力度。
2、及時分發報紙、雜誌。
3、做好局長室衛生工作。
林業局政工科職責
宋雲峰:負責政工科的全面工作,具體抓好以下工作:
1、負責管理局機關及直屬企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勞資、考核獎懲、教育培訓、編制管理工作;
2、負責負責管理局機關及直屬企事業單位的幹部職工人事檔案工作;
3、負責組織直屬企事業單位林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技術工人等級考評、繼續教育工作;
4、承辦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劉素美
1、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企事業單位的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2、負責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及部署的落實工作;
3、協助局黨委做好轉業幹部、退伍軍人的安置工作。
張紅:
1、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企事業單位的老幹部工作;
2、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企事業單位的工會、青年、婦女、計畫生育等工作;
財務科職責
劉洪初負責財務科的全面工作,具體抓好以下工作:
1、負責組織科內人員編報全市林業系統預算、決算的年度會計報表。
2、統籌安排、調度科內人員日常工作。
3、認真完成本局及業務上級布置的其它工作。
姜玉芝:
1、協助領導積極認真處理髮生的各項業務,做到財務數字日清月結,每月25日結帳,及時給領導提供準確的會計數字。
2、協助領導做好林業資金的調配工作,保證資金的合理運用,保證林業綠化工程資金及時發放及綠化工程保證金的收取。
3、配合物價局收費項目檢查、地稅局的稅收檢查、財政審計部門支農資金的審計工作。
4、做好每年的財務預算工作;做好年終場圃會計報表的匯總工作。並負責對其財務工作的指導、監督、審計。
5、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布置的財務工作,包括財政支農資金整合、林業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的報告,非公有制林業發展和森林生態效益補助資金等項目的總結報告。
6、配合公安科、林政科做好罰沒款的入庫和行政收費的上繳工作,及時與財政局對數字,確保財政核實檢查時準確無誤。
譚海燕:
1、每月及時發放職工工資,交納機關及下屬場圃的各種社會保障費、車輛養路費、報銷離休醫藥費、通訊費等及家屬區水電費的收繳工作。
2、根據公安科考核的護林員情況,及時發放護林人員工資。
林警察大隊職責
森林警察大隊除了必須履行《人民警察法》所規定的職責外,還必須根據《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履行下列職責:
預防、制止和偵查各類破壞森林、林地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協助組織實施森林防火工作,偵查森林火災案件。指導和監督林業系統內直屬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做好林區治安的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轄區內護林隊、森林專業撲火隊的管理工作。接受並及時處置各種涉林案件報警及信訪工作。法律、法規規定的森林公安機關其他職責。完成兩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森林警察大隊內部分工:王金浩負責全面工作;王龍芳李鵬生、於良棟負責外勤工作;王才敏負責內勤工作。
林政科職責
張瑞勇:負責林政科的全面工作。
一、具體抓好專業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監督、檢查林業法規執行情況,指導全市林業行政執法工作。
二、做好林木採伐管理工作。
1、嚴格執行森林採伐限額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林木採伐審批手續,保證年採伐量不超過威海市局下達的採伐限額。
2、加強林木的伐前調查、伐中監督、伐後驗收工作。
三、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宋旭明:
1、嚴格規範征占用林地審核審批手續,大力強化林地資源的保護管理,對違法占用林地的堅決予以打擊。
2、按規定做好林業行政收費工作。
3、依法做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
趙奎猛:負責管理、監督林木憑證採伐與運輸。
1、宣傳、執行《森林法》和國家有關木材運輸檢查監督的法規政策。
2、依法檢查運輸木材、林產品的車輛。
3、依法管理轄區內的木材市場,對上市交易的木材、林產品進行檢查驗證。
4、根據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它有關單位的依法授權委託,履行相應的職責。
林業站職責
楊龍飛
一、負責林業工程造林設計、檢查、驗收,組織指導植樹造林、封山育林檢查驗收。負責林業規劃設計,重點加強林業工程等設計、檢查、驗收。
二、組織、指導、協調規劃全民義務植樹,城市綠化和全市重點綠化工程的實施。
三、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王昌軍:組織指導森林資源的調查培育和發展(王昌軍)
李琰:
1、搞好林情調度和通報工作。
2、負責推廣林業科學技術、開展林業技術培訓、技術諮詢和技術指導等林業社會化服務,促進科技成果的有效轉化。
野保站職責
宋坤:負責野保站的全面工作,具體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野生動、植物保護及疫源疫病監測防控。
二、加大對野生動植物保護的執法力度,全面開展野生動植物訓養、登記、調查及轉報工作。
三、聯合森林公安開展林業嚴打活動,嚴厲打擊各項破壞野生動物的違法活動。
四、加強濕地資源和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
五、抓好林業有害生物監測與防治的技術指導工作。
六、做好檢疫執法工作。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全秀英:
一、搞好古樹名木及有關植物新品種的管理。
二、維護好森防資料庫,按時上報各種報表。
種苗站職責
王忠良:負責種苗站的全面工作,具體抓好以下工作:
一、宣傳和貫徹執行林業法律法規和政策。查處林業種子苗木生產、經營、使用和良種選育活動的違法行為。
二、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林業種子苗木生產發展規劃。
三、負責林木種子苗木計畫、生產、統計、經營和林業種子苗木質量檢驗工作。
四、負責林木種子引種及種質資源管理。負責組織林木良種的選育和推廣工作。
五、做好兩證的審核、發放和管理工作。
六、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乾果站職責
姜成:負責乾果站的全面工作:具體抓好以下工作:
一、負責制定全市經濟林發展規劃,搞好種植結構調整,當好領導的參謀。
二、推廣果園管理技術,培訓果農提供技術諮詢、引進繁育推廣新品種。為果農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
三、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於強:
一、做好果園的科研和試驗示範,幫助果農搞好基地建設。
二、搞好無公害果品的生產和質量檢驗監測。

下屬單位及職責

苗圃職責
一制定苗圃的總體規劃
二搞好優良品種的引進及繁育工作。
三加強苗圃病蟲害的監測、防治工作。
四搞好苗圃苗木的銷售工作。
五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垛山林場職責
一依據《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嚴厲打擊偷砍盜伐、毀林開荒、亂占林地等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
二做好管護區域的森林防火及撲救工作,確保森林資源不受損失。
三做好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防治工作。
四依據國家相關的管理規定,做好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公益林的社會和生態效益。
五認真做好林木良種基地的設施、林種、樹種、檔案管理保護工作。
六加強對現有的果樹,苗圃綠化苗木的管理。
七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大乳山林場職責
一依據《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嚴厲打擊偷砍盜伐、毀林開荒、亂占林地等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
二做好管護區域的森林防火及撲救工作,確保森林資源不受損失。
三做好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防治工作。
四依據國家相關的管理規定,做好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公益林的社會和生態效益。
五加強對現有苗圃的管理工作。
六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山林場職責
一依據《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嚴厲打擊偷砍盜伐、毀林開荒、亂占林地等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
二做好管護區域的森林防火及撲救工作,確保森林資源不受損失。
三做好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防治工作。
四依據國家相關的管理規定,做好公益林管理工作,充分發揮公益林的社會和生態效益。
五抓好國有林場、森林公園的安全生產。做好制定森林公園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緊急預案,確保森林資源安全和遊客安全。
六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林工商職責
一、按時收繳掛靠人員的各項保險做到及時、準確、認真、仔細。
二、拓寬經營渠道,確保職工各項保險的繳納及工資的發放,保證職工工資不低於威海市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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