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記載
足球場地
中圈:在場地中線的中點處做一個中心標記,以距中心標記9.15米(10碼)為半徑畫一個圓圈。
罰球區:在每個罰球區內距球門柱之間等距離的中點11米(12碼)處設定一個罰球點。在罰球區外,以距每個罰球點9.15米(10碼)為半徑畫一段弧。
角球罰球區:在比賽場地外,距角球弧9.15米(10碼)且垂直於球門線處做一個標記,以保證在踢角球時守方隊員能遵守規定的距離。
規則記載
自由球的規定
球員位置
1.在罰球區內的自由球
·屬於守方的直接或間接自由球:
(1)所有對方隊員距球至少9.15米(10碼);
(2)所有對方隊員應站在罰球區外直到比賽進行;
(3)當球被直接踢出罰球區比賽即為進行;
(4)可以在球門區內任何一點踢自由球。
·屬於攻方的間接自由球
(1)所有對方隊員距球至少9.15米(10碼)直到比賽進行,除非他們已站在本方球門柱之間的球門線上;
(2)當球被踢並移動時比賽即為進行;
(3)在對方球門區內踢間接自由球時,應在距犯規發生地點最近的、與球門線平行的球門區線上執行。
2.在罰球區外的自由球
·所有對方隊員距球至少9.15米(10碼)直到比賽進行;
·當球被踢並移動時比賽即為進行;
·在犯規發生地點踢自由球。
間接自由球
1.隊員在本方罰球區內踢直接或間接自由球時,在球被踢出罰球區前,所有對方隊員都應站在該罰球區外,並須至少距球9.15米。當球滾至球的圓周距離,並出罰球區後比賽即為恢復。守門員不得將球接入手中後再踢出進入比賽,如球未被直接踢出罰球區,則應令重踢。
2.隊員在本方罰球區外踢直接或間接自由球時,所有對方隊員在球被踢出前應至少距球9.15米,除非他們已站在自己的球門線上,當球滾動至球的圓周距離時,比賽即為恢復。
3.如果對方隊員在自由球踢出前,進入罰球區或距球少於9. 15米,裁判員應令其退到規定的位置後,方可執行罰球。
4.踢自由球時,須將球放定。踢自由球的隊員將球踢出後,在球經其他隊員踢或觸及前,不得再次觸球。
罰球點球時球和隊員的位置
1.足球:
·放定在罰球點上;
2.主罰球點球的隊員:
·確認由其主罰。
3.防守方守門員:
·留在本方球門柱間的球門線上,面對主罰隊員,直至球被踢出。
4.除主罰隊員外的隊員應處於:
·比賽場地內;
·罰球區外;
·罰球點後;
·距罰球點至少9.15米(10碼)。
違規和判罰
1.如果裁判員發出執行罰球點球信號後,球進入比賽之前發生下列情況:
(1)主罰隊員在踢點球時違反競賽規則:
·裁判員允許踢出該球點球;
<1>如果球進進球門,應重新踢;
<2>如果球未進進球門,不應重新踢。
(2)守門員違反競賽規則:
·裁判員允許踢出該球點球;
<1>如果球進進球門,得分有效;
<2>如果球未進進球門,應重新踢。
(3)主罰隊員的同隊隊員進入罰球區,或在罰球點前,或距罰球點少於9.15米(10碼):
·裁判員允許踢出該球點球;
<1>如果球進進球門,應重新踢;
<2>如果球未進進球門,不應重新踢。
<3>如果該隊隊員觸及了從守門員、橫樑或門柱彈回的球,裁判員將停止比賽,由防守方以間接自由球重新開始比賽。
(4)守門員的同隊隊員進入罰球區,或在罰球點前,或距罰球點少於9.15米(10碼):
·裁判員允許踢出該球點球:
<1>如果球進進球門,得分有效;
<2>如果球未進進球門,應重新踢。
(5)攻守雙方隊員都違反競賽規則:
·如果點球踢出之後:
<1>主罰隊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再次觸球(用手除外)----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自由球;
<2>主罰隊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故意用手觸球----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直接自由球;
<3>球被外來因素觸及而影響了其向前移動----應重踢。
<4>球從守門員、橫樑或球門柱彈回比賽場地內,接著被外來因素觸及----裁判員停比賽,在被外來因素觸及的地點墜球重新開始比賽。
人牆
人牆的規定
當攻方獲得直接或間接自由球,守方需要排出人牆,按11人足球的國際標準,守方人牆必須距離足球9.15米(即10碼),直至球被攻方踢出
人牆的運用
是否排人牆、人牆排多排少與戰術需要、場上具體情況相關。
所有的人牆都得離開罰球地點10碼以外;一種情況除外,罰球區(即俗稱的大禁區)內的間接自由球,罰球地點距離端線的垂直距離不足9.15米時,人牆可排列在球門線上,球被觸碰後人牆方可移動;如果犯規或違例地點在球門區(即小禁區)以內,則罰球地點選擇與犯規地點最近的與端線平行的球門區線上,人牆同樣排列在球門線上。
角球的程式
1.將球放在離球出界處最近的角旗桿的角球弧內;
2.不得移動角旗桿;
3.對方應在距球至少9.15米(10碼)以外,直至比賽進行;
4.由攻方隊員踢球;
5.當球被踢並移動時比賽即為進行;
6.踢球隊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不得再次觸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