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港口管理局

(五)負責對沿長江港口經營秩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實施監督和管理。 (九)負責沿長江港口信息的匯總、統計和管理工作。 (十)負責沿長江港口從業人員的技術、業務培訓、考核和發證的管理工作。

根據《中共九江市委、九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九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九字〔2010〕16號),保留九江市港口管理局,為九江市人民政府直屬正處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實際,擬訂有關沿長江港口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按照全市社會經濟發展計畫和城市總體規劃,編制市轄區內長江沿線港口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全市沿長江港口規劃、建設、岸線實施統一的行政管理。
(三)負責沿長江港口公用基礎設施(指公用的進出港航道、防波堤、錨地等)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港口工程項目和港區範圍內重大配套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核、報批工作。
(四)負責沿長江港口建設市場秩序的監管,對港口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實施監督。
(五)負責對沿長江港口經營秩序、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實施監督和管理。
(六)負責劃定港區內危險貨物作業泊位、庫場的區域範圍,並實施監督。
(七)負責有關港口行政性收費的徵收和代征,對沿長江港口企業經營性收費項目和價格,按有關法律的規定實施監督和管理。
(八)負責協調國家重點物資、軍事及搶險救災等物資的運輸管理。
(九)負責沿長江港口信息的匯總、統計和管理工作。
(十)負責沿長江港口從業人員的技術、業務培訓、考核和發證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港口管理局內設6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全局宣傳、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人事、退休幹部、後勤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網站、信息、保密、信訪、對外接待、政務公開、督辦等工作。
(二)規劃建設科
負責港口規劃、基本建設、勘察、施工設計、監理、審查、岸線使用的審核、轉報、許可權內的審批;港口建設市場的管理,對建設項目的監理以及招投標和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管理;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前期審查、竣工驗收。
(三)港口管理科
負責對港口經營人經營許可、行為、秩序、港口企業收費項目、價格實施監督和管理。重點物資等港口作業協調、執法人員培訓、港口統計、監督檢查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
(四)安全技術科(衛生監督科)
負責對港口安全生產、環境衛生的監督、危險貨物作業行政許可和審批事項;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重大安全隱患的調查處理、技術創新和節能減排;安全生產統計。
(五)財務審計科
負責編制全局年度財務預算、決算報告,財政經費核撥。規費票據領管、對全局經濟活動進行檢查、內部審計、監督管理、財會人員培訓,建設項目的會計核算和竣工決算工作。
(六)規費征稽科
負責組織港口建設費貨物港務費及其他行政性費收的徵收、稽查、培訓工作。對基層分局稽查人員的執法行為進行監管。編制年度徵收計畫,下達徵收指標。指導督查徵收工作,協調解決規費徵收工作的業務糾紛。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為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派出機構。
三、聯繫電話:
四、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廖強
主持全局黨務、行政全面工作,主管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審計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陳國楊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港口管理、規費征稽、招商引資、企業等工作,分管港口管理科、規費征稽科。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方霞
協助黨組書記工作,負責紀檢、監察、黨務、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宣傳、信訪、工、青、婦老幹部等工作,分管機關黨委、紀檢組(監察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凌雲
協助局長工作,負責規劃建設、安全技術、衛生監督、扶貧等工作,分管規劃建設科、安全技術科(衛生監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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