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廬山區衛生局

(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 (二)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 (三)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

九江市廬山區衛生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廬山區委、廬山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廬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廬字〔2010〕16號),保留九江市廬山區衛生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及食品衛生許可的職責,劃給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將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入區衛生局。
(四)增加貫徹落實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職責。
(五)增加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職責。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六)加強重點傳染病控制及地方病防治。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
(七)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二、主要職責
(一)推進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衛生改革和發展的戰略目標和規劃,貫徹國家衛生、食品安全、藥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貫徹國家藥物政策,落實我區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管理措施。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貫徹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和地方標準,依法統一發布食品安全信息。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落實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制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落實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貫徹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治與干預,依法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貫徹國家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擬訂中醫藥發展規劃,並納入全區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消毒產品、傳染病的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貫徹執行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二)組織制定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實施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擬訂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
(十四)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國內外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
(十五)組織我區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擔區人民政府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開展血吸蟲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和科研監測工作。
(十七)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八)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衛生局內設5個職能股室:辦公室、醫政股、預防保健股(衛生法制與監督股、衛生應急辦公室)、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副科級)、區人民政府血吸蟲病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機關黨組織和工、青、婦組織按各自章程設定。
四、人員編制
區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其中1名副局長兼任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正股職數4名。
五、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區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區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區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各部門要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許可的監督管理。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區衛生局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三)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區衛生局負責依據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區級職業衛生評價工作。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區衛生局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六、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九江市廬山區委機構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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