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設立中韓產業園的批覆全文
國函〔2017〕142號
江蘇省、山東省、廣東省人民政府,商務部:
你們關於與韓國共同建設中韓產業園的請示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在江蘇省鹽城市設立中韓(鹽城)產業園,在山東省煙臺市設立中韓(煙臺)產業園,在廣東省惠州市設立中韓(惠州)產業園。上述3個產業園依託現有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具體實施方案分別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制定。
二、中韓產業園建設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認真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為動力,充分發揮對韓合作綜合優勢,打造中韓地方經濟合作和高端產業合作的新高地。要積極落實中韓自貿協定有關規定,加快複製推廣上海等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經驗,努力把中韓產業園建設成為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示範區,中韓對接發展戰略、共建“一帶一路”、深化貿易和投資合作的先行區。
三、江蘇省、山東省、廣東省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機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紮實有序推進中韓產業園建設發展。要儘快制定、完善具體實施方案並抓好組織實施。中韓產業園建設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等規劃,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設項目按程式報批。
四、商務部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督促,注重總結經驗,在體制創新和政策實施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為中韓產業園建設發展營造良好環境。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中韓(煙臺)產業園設立的過程
回歸中韓(煙臺)產業園設立的過程,源自於2012年5月中韓自貿區談判啟動,其後2015年6月,中韓兩國正式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明確提出在中韓產業園領域合作。
2015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李克強總理訪韓期間,《中國商務部與韓國產業通商資源部關於在自貿區框架下開展產業園合作的諒解備忘錄》正式簽署,確定兩國在中國的山東煙臺、江蘇鹽城以及廣東和韓國的新萬金項目地區建設中韓產業園。
綜合分析,煙臺是環渤海經濟圈南翼中心城市,也是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與陸上絲綢之路經濟帶的結合點,是中國連線韓國的門戶。煙臺與韓國一衣帶水,隔海相望,到首爾空中飛行時間只有50分鐘,每周100多架次航班往返於韓國仁川、釜山機場。煙臺港也是全國十大港口之一,每周大量船舶往返於韓國仁川、平澤、釜山等主要港口城市。
除了區位優勢、戰略優勢、交通優勢等,煙臺本身已集聚大量韓國企業、居民,已形成與韓國企業高度契合的機械製造、電子信息、食品加工、現代化工等千億級支柱產額,培育了高端裝備製造、節能環保、生物技術、現代服務業等新興產業。
早在2014年,煙臺對韓貿易突破百億美元大關,占中韓貿易總額的1/27;累計3550多個韓資項目投資煙臺,投資額53億美元,占韓國企業對華投資的1/12;雙邊旅遊觀光人數達到32萬人次;已與韓國群山、仁川等5個城市締結友好城市關係。5萬韓國人住在煙臺,3萬煙臺人在韓國學習工作。
詳解園區規劃和產業方向
煙臺中韓產業園將致力於發展成為中韓自貿區產業合作示範區、東北亞綜合國際物流樞紐、“一帶一路”戰略合作平台和韓國元素突出的智慧型宜居新區。
在產業方向上,煙臺中韓產業園將立足於煙臺的資源條件和產業基礎,在高端裝備製造、新能源與節能環保、電子信息、海洋工程及海洋技術等新興產業,物流、商貿、檢驗檢測認證、金融保險、電子商務、文化創意、健康服務、養生養老等現代服務業方面與韓國企業開展務實合作。
園區將重點規劃建設現代服務業聚集區、新興產業共生區和臨港經濟區,形成“一園三區”空間布局。合作模式則按照“兩國兩園”合作模式,與韓國國家級經濟園區開展互動合作。
為加快產業園開發建設,在中韓(煙臺)產業園規劃範圍內確定起步區。起步區分為東區和西區,總用地面積32平方公里。其中東區總用地面積10平方公里,重點發展生活性服務業; 西區總用地面積22平方公里,重點發展先進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
在政策支持方面,中韓(煙臺)產業園將努力實現投資便利化、貿易自由化、金融國際化、管理法制化,為韓國企業在園區內的發展創造有利條件。園區將複製推廣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等有關政策,打造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並將搭建科技研發、金融服務、信息諮詢等公共服務平台,並提供醫療、教育、購物、休閒、娛樂等配套服務。
對當地市民來說,有了中韓產業園,韓國的醫療、整形美容、養老、赴韓旅遊、影視、食品、化妝品等,在價格上和消費便利程度上勢必更上一層樓。
早在2015年中韓自貿區談判啟動時,中韓雙方便明確,在開放水平方面,雙方貨物貿易自由化比例均超過“稅目90%、貿易額85%”,協定範圍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和規則共17個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