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泵協

中通泵協

中通泵協是指由個人、單個組織為達到某種目標,通過簽署協定,自願組成的團體或組織,中文將英語Association譯作“協會”,和工會組織的概念不同。協會常指包括職業、僱主、行業、學術和科學等方面為達成某種目標而成立的組織。“工會”多指被雇用者為確保自身 權益特別是經濟利益而成立的組織,多集中於僱傭者和被僱傭者的關係的。

機構概況

中通泵協,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簡稱CGMPA)是經國家民政部註冊批准;由國內泵製造企業、大專院校及科研院所事業單位自願組成的中國唯一的最權威的全國性行業組織,在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領導下,協調同行業關係;維護會員單位合法權益;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產業政策;協助政府進行行業統籌管理和規範;促進行業又好又快發展的跨地區、跨部門的全國性行業組織和社會技術經濟團體,是政府對行業統籌管理的助手,是會員單位之家。

中通泵協 中通泵協

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是我國水泵製造業科技開發、設計製造、人員培訓、技術質量管理、行業標準制訂、經營管理等諸項活動的唯一的行業組織。

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成立於1988年9月10日,常設辦事機構是在理事會領導下的秘書處。秘書處的辦公地址設在瀋陽。秘書處由4個部門組成,即:技術質量部、行業發展部、綜合部、《泵》雜誌編輯部。秘書處還下設技術、統計信息、財務、生產、經營、螺桿泵等6個專業委員會。泵業分會現有會員單位459家(其中企業單位有435家、科研單位24家)和3個團體會員單位(浙江省(永嘉縣)泵閥行業協會、博山泵業商會、螺桿泵行業專業委員會,共含185家單位)。這些單位涵蓋了全國水泵製造業生產、科研、教學、技術開發的主要力量和優勢。並設有國家工業泵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和國家農機具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全國水泵製造業科技研發中心和職工培訓基地。

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的會員單位擁有各類高、精、尖生產設備,完善的檢測、測試、計量、理化手段,強大的科研、設計、工藝、技術隊伍,具有承擔各種大型技術、密集型成套產品的科研、設計、製造能力,每年開發新產品1000多種,產品出口世界50多個國家和地區。

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企業目前擁有固定資產總額500億元左右。具有生產、製造1500多個品種,上萬個規格的泵生產能力。行業內從業人員30餘萬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約占30%;有各種設備20萬餘台。其中,金屬切削設備10萬多台。在金屬冶煉技術方面擁有精煉爐VOD、AOD、AODC和真空感應爐。在材料成份分析方面具有直讀光譜儀、X光螢光光譜儀、紅外碳硫分析儀。在材料性能試驗方面具有電子萬能材料試驗機。全行業在生產製造中普遍採用了CAPP、CAD、CAM、FEA、CAT、FAX等計算機輔助管理技術,各會員企業均採用加工中心和數控設備進行加工製造。在零部件檢測方面具有三坐標測量機等設備。在泵產品實驗方面,擁有優質的試驗場,其起重設備150噸;實驗電機功率為10000kW;水池容量為13000 m3,可測試流量120000m3/h,測試台精度為B級。

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通過自主創新和消化引進國際先進技術再創新等舉措,初步形成能30~100萬千瓦火電超臨界、超超臨界機組、30~100萬千瓦核電機組,2000萬噸/年煉油廠,60萬噸/年合成氨,100萬噸/年尿素。100萬噸/年乙烯,2000萬噸/年輸油管線,150萬噸/日污水處理廠。大型鋼鐵廠,油田注水系統,城市集中供熱等裝置提供成套的泵類產品。總之可以向電力、石油、化工、冶金、礦山、水利、市政工程、環保工程、農排、城建、軍工、國防等國民經濟各部門提供各種泵類產品。

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願與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及國內外同行、客商密切聯繫,開展業務,增進友誼,共同發展。

協會董事

理 事 長 :

孔躍龍 郭慶白

副理事長:

林凱文 吳永旭 張錫淼 程道俊 何智鋒 錢俊肖鋒

何祥炎 喬廷安 陳維茂 陳漢祖 王乃華 孫建雲李玉坤

姚洪純 李方忠 黃湘雲 陳永波胡剛 巫進 李仁年

施衛東 李 鯤 牟介剛

秘 書 長 :李玉坤

副秘書長 :胡曉峰

專家委員

李仁年 朱廣奇 張生昌 施衛東 盛鐵 蔣銘和李興代

趙桂霞 潘國民 於湘智 盧熙寧 曲景田 蔣青 牟介剛

王占民 徐秀生 劉衛偉 徐元蘭 徐法儉 關榮印 樓其峰

何峰 郭學軍 荊鎖祥 張躍挺林樹林 胡永忠 宗得茂

龍小平 樊英 劉龍珍 李五媚 王新成 陳斌 張明玉

曹國緯 楊炳昌 劉金義 蘭有才 許躍華 劉逸齡

工作條例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以下簡稱:中通協會)和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以下簡稱:泵業分會)《章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泵業分會組織工作條例。
第一條 會員大會
會員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四年一屆,每兩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須經理事會通過,並經上級協會同意,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二條 會員大會換屆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三條 理事會
一、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對會員大會負責,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組織領導泵業分會的工作。
二、理事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組成。會員單位出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應為單位法人代表或由法人代表指定的主要負責人。由於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單位法人變更,須由所屬單位報泵業分會秘書處,秘書處報理事會和中通協會。經審核後,確認新任者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資格,並通報泵業分會全體會員。
三、理事名額占會員單位的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當年會員單位總數的30%;副理事長名額占理事名額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5%;理事長1至2名。
四、理事長、副理事長應為泵業分會理事會成員。理事長由中通協會會長提名,在理事會中選舉產生;副理事長由理事長提名,在理事會中選舉產生;報經中通協會批准同意,並辦理民政部的相關手續。
五、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由秘書長提議,經理事長和副理事長辦公會同意可提前或延期召開。根據工作需要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六、理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四條 秘書處是理事會常設辦事機構,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組織協調泵業分會的日常工作。
一、秘書處由秘書長、副秘書長、總工程師和工作人員組成。
二、秘書長由理事長提名;副秘書長、總工程師由秘書長提名,經理事會討論通過。秘書長報中通協會同意,並辦理民政部的相關手續。
第五條 秘書處設綜合管理部、行業管理部、技術信息部、《泵》雜誌編輯部等四個職能部門。
一、各部門負責人由秘書長提名,報請理事長同意。
二、根據工作業務需要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
三、工作人員由會員單位選派熱愛協會工作、熟悉協會業務、政治素質和自身素質較高、具有一定組織協調能力的人員出任。
第六條 泵業分會吸收發展新會員、除名或開除會員,以及會員退會,必須依照泵業分會《章程》的有關規定、履行相關的手續並上報中通協會備案。
一、吸收發展新會員,企業必須提出書面申請、提交相關資料,由秘書處協調組織考察,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二、除名或開除會員,須經理事會審議通過。
三、會員退會,必須提出書面退會報告,經理事會審議通過,辦理退會手續。
第七條 理事長
一、主持召開會員大會、理事會會議,向會員大會和理事會報告工作和經費收支審計情況。
二、理事會閉會期間,領導秘書處開展泵業分會的日常工作。
三、審定泵業分會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
四、審定各專業委員會機構設定和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五、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工作。理事長因公出等其它原因不能主持理事會時,委託副理事長主持。
第八條 秘書長
一、組織籌備會員大會、理事會會議。
二、組織協調、檢查、落實會員大會和理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三、負責起草泵業分會的年度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
四、主持秘書處辦公例會、督促檢查工作計畫執行情況。
五、負責秘書處各項規章制度的建設。
六、代表泵業分會簽署有關檔案。
七、負責泵業分會經費管理。
八、及時向理事長反映、匯報行業企業生產經營、技術管理等發展情況,以及需要解決的重大事項。
九、向理事長提出秘書處機構、人選、職稱、工資和獎懲的建議。
十、組織協調、溝通與上級協會、政府部門、會員單位的關係。
十一、完成理事長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副秘書長、總工程師協助秘書長工作。秘書長因公出等其它原因不能主持秘書處工作時,由秘書長委託副秘書長代行其職責。
第九條 部門負責人、工作人員
一、在秘書長領導下完成本部門或本職工作。
二、提出本部門或個人年度工作計畫和總結。
三、完成秘書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十條 秘書處部門職責
綜合管理部
(一)負責檔案收發、存檔等行政事務綜合管理。
(二)負責協調泵業分會各種會議前期的組織籌備安排。
(三)負責組織協調會員入會相關工作。
(四)負責泵業分會經費收繳、按時財務管理有關規定規範各項報銷手續,定期向秘書長匯報經費收支狀況。
(五)協助泵業分會財務審查小組搞好經費審計工作。
(六)負責協調泵業分會網站“泵業·中國”網的建設和更新。
(七)秘書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業管理部
(一)加強行業信息網路建設,建立規範高效的信息傳遞制度。
(二)指導會員企業全面、準確、及時報送統計資料,經審核匯總報送上級協會。制訂行業發展報告,定期或不定期組織調研,及時掌握會員企業的發展動態,為上級協會和政府部門提供信息,為行業發展服務。
(三)定期開展行業統計信息的收集和培訓工作,匯總、整理、分析工作,提供專題或綜合書面分析報告。
(四)定期編輯行業年度統計年鑑,傳送會員單位和上級有關部門。
(五)負責泵行業各專業委員會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技術信息部
(一)了解國內外泵市場需求動態、設計製造技術和工藝裝備發展的新趨勢,及時進行整理、分析、預測、預報,為政府和會員企業提供可借鑑的專題或綜合分析資料。
(二)組織編制泵行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相關的專業性規劃,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與泵行業發展有關的技術、經濟等政策法規的意見和需要支持完善的建議。
(三)組織交流、總結、推廣管理改革與技術創新的先進經驗,促進行業整體自主創新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四)協助政府部門和上級協會開展名、優、特、節能等有關產品的推薦工作,以及科技進步、管理創新等項目成果的申報、評審和推薦工作,不斷提升行業會員企業的知名度。
(五)組織制訂、修訂、貫徹、實施行業的技術、質量、經濟、管理等各類標準。
(六)根據行業發展的要求,或受委託牽頭組織行業有關的產學研項目、產品技術鑑定、性能試驗、測試檢測,為會員企業申報各類獎項提供技術、經濟評審依據,聯合舉辦技術、管理培訓、出國考察、舉辦展覽、組織論壇等多種形式的服務。
《泵》雜誌編輯部
(一)定期編輯出版發行泵業分會會刊《泵》雜誌。
(二)組織協調泵行業年鑑、產品樣本、通訊錄、專輯、畫冊等宣傳資料的編輯印刷發行。
(三)組織編印與本行業相關的技術、管理、科普等書刊資料。
(四)編輯發行《泵行業·簡訊》。
第十一條 專業委員會的設立和管理
一、為便於開發行業服務工作,根據工作需要設立以下專業工作委員會:
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技術工作委員會
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統計信息工作委員會
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行銷工作委員會
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企業管理工作委員會
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財務工作委員會
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螺桿泵專業委員會
二、各專業委員會可根據泵業分會《章程》和《組織工作條例》規定,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必要的工作條例。
三、各專業委員會負責人由秘書長提名,提交理事會審議通過。四、專業委員會的工作:
1、專業委員會的工作納入泵業分會總體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
2、專業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主任單位領導;
3、積極完成泵業分會和秘書處布置的各項工作;
4、獨立開拓、開展有關業務工作。
第十二條 附則
本《組織工作條例》的解釋權屬泵業分會理事會。本《組織工作條例》經2011年11月第七屆會員大會討論通過之日起生效。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團體的名稱: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泵業分會,英文名稱:China General Machinery Industry Association Pump Association。簡稱:泵業分會。
第二條泵業分會是由國內泵類及其配套產品的生產企業、相關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社會團體和經營單位等自願組成的跨行業、跨地區、跨部門的、全國性的、非盈利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泵業分會的宗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遵守社會道德和職業道德。發揮行業、企業及政府間的“橋樑”和“紐帶”作用,為會員單位的經營發展提供各項服務;反映行業及會員單位的合理要求和願望;維護行業及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協助政府做好行業管理工作;規範行業道德行為準則,促進行業良性、穩定、持續的發展。
第四條泵業分會接受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簡稱:中通協會)的領導。
第五條泵業分會辦公地點設在遼寧省瀋陽市。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六條泵業分會的業務範圍
(一)對會員單位的改革和發展情況進行調查研究,為政府部門制定改革方案、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法律法規等重大決策提供預案和建議;
(二)根據國家制定的發展規劃綱要,組織編制泵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相關規劃,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與泵行業發展有關的技術、經濟等政策法規的意見和需要完善的建議;
(三)協助政府部門組織制定、修訂、貫徹、實施行業技術、質量、經濟和管理等各類標準。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開展行檢、行評,對不符合標準的產品和企業進行監督整改,並建議政府有關部門採取行政措施,推動各類標準的貫徹執行;
(四)組織交流、研討企業改革與管理經驗,推廣企業改革與管理的創新成果。開展診斷諮詢服務,指導企業探索深化改革、完善管理的新思路、新途徑、新方法,促進企業建立現代化制度,不斷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
(五)受委託對行業內重大投資、改造、開發項目的先進性、經濟性、可行性等開展前期調研、論證等工作,並提出建議。為用戶的採購、項目招標提供推薦意見。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組織對項目及新產品、新技術和科技成果進行鑑定、驗收。
(六)協助政府有關部門推進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組織收集和反饋行業產品質量信息,提出改進產品質量的措施建議,促進質量管理體系的持續改進和有效運行,為搞好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服務;
(七)協助政府部門組織行業開展品牌產品、節能產品、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等有關產品的申報、評審和推薦工作,積極向國內外用戶宣傳推介行業品牌產品,為不斷提升行業和會員企業的知名度服務;
(八)不斷完善行業信息網路建設,建立規範高效的信息傳遞制度,定期開展行業統計信息的收集、匯總、整理和分析工作,為政府、上級協會和會員單位領導了解掌握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和經營發展趨勢提供相關專題和綜合分析資料;
(九)通過舉辦論壇、展會和組織出國考察等多種形式的交流與合作,為會員單位了解掌握國際泵類產品製造、技術發展趨勢和先進經營管理經驗,提高參與國際市場綜合競爭實力,拓展合資合作渠道,擴大泵類產品出口創造有利條件;
(十)組織行業技術交流和研討活動,大力推廣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和新工藝,受委託參與新產品、新技術、科研成果的鑑定和驗收。開展技術諮詢,推動行業技術進步;
(十一)定期開展人才、技術和職業等培訓工作,為會員單位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服務;
(十二)編輯出版行業刊物《泵》雜誌、行業年鑑及有關專業資料,不斷提升“泵業·中國”網站水平,為政府和會員單位提供信息服務;
(十三)根據泵行業的特點,制訂本行業的“行規行約”,完善行業自律機制,規範行業道德行為準則,倡導市場競爭企業間的誠信合作和公平有序競爭,促進行業和會員企業共同發展。
(十四)組織開展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工作,維護會員單位的利益、保障行業和會員單位健康發展;
(十五)溝通信息,協調關係,推動會員企業最佳化資本結構,合理調整產品結構,促進行業整體結構的合理布局;
(十六)承擔政府及上級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受中通協會的授權,發展本行業會員。泵業分會會員為單位會員,視為中通協會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泵業分會的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並遵守泵業分會《章程》;
(二)自願申請加入泵業分會並履行會員義務;
(三)自覺遵守泵業分會制定的行規行約;
(四)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登記註冊,從事泵類產品、泵類配套產品的生產製造、科研設計、經營貿易、教學培訓、諮詢和技術服務等企事業單位、套用單位及社會團體均可成為泵業分會會員。
第九條不得吸收境外企業、團體為泵業分會會員。
第十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書面申請及有關資料檔案;
(二)經泵業分會秘書處考察,向理事會提出其資格審查報告,經理事會批准後成為會員,並頒發會員證書;
(三)理事會審批後報中通協會秘書處備案。
第十一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泵業分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泵業分會的活動權;
(三)獲得泵業分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泵業分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優先獲得本團體的依法協助和保護;
(七)獲得泵業分會的各項信息資料。
第十二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泵業分會的決議;
(二)維護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反映情況,並提供相關資料;
(六)遵守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章程》;
(七)維護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的聲譽;
(八)積極參加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十三條會員退會與除名
(一)會員退會應提出書面報告通知泵業分會秘書處,並交回會員證;
(二)會員連續兩年不繳納會費,或常年不參加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活動,或破產,視為其自動退會;
(三)嚴重違反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章程》,損害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名譽,侵犯其他會員權益,由泵業分會秘書處組織調查,報理事會審議通過並通報全行業予以除名。並報中通協會備案。
(四)會員退會或被除名,不得再以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名義開展任何活動。否則,將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章程》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對其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及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五條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修改《組織工作條例》、《會費交納管理辦法》;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六條會員代表大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七條會員代表大會四年一屆,每兩年召開一次。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並報上級協會同意,但延期最長不可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泵業分會的日常工作。
第十九條理事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及理事若干人組成。理事由會員單位推薦、會員代表大會投票選舉產生,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理事長(需由中通協會會長提名)、副理事長由理事會通過投票選舉或舉手表決方式產生。
第二十條理事會的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審議情況;
(五)制訂泵業分會工作方針、目標和任務;
(六)領導秘書處開展工作;
(七)決定會員吸收或除名;
(八)決定設立各專業委員會等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授權秘書處對嚴重違反章程及行規行約的會員進行調查,決定是否開除會員的會籍;
(十)根據秘書長提名,決定副秘書長、總工程師的聘任;
(十一)決定泵業分會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理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三條:泵業分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泵業分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歲;
(四)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65歲;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六)末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泵業分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中通協會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五條:泵業分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4年,理事長連任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困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中通協會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泵業分會理事長為泵業分會法定代表人,代表泵業分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如因特殊情況需由副理事長或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應報中通協會批准同意後,方可擔任。
第二十七條:本分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檢查、督促、審核秘書處年度工作;
(四)檢查、審核秘書處財務狀況;
(五)提名秘書長人選,提交理事會通過聘任,並報中通協會批准。
第二十八條泵業分會常設辦事機構為秘書處,其職責: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的決議;
(二)籌備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會議;
(三)制訂、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四)組織考察申請入會單位具體情況,提交理事會審議;
(五)組織調查嚴重違反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章程》,損害中通協會和泵業分會名譽,嚴重違反行規行約,嚴重侵犯其他會員權益的行為,提交理事會審議處理意見;
(六)制定泵業分會內部管理制度;
(七)組織協調各專業委員會的工作;
(八)完成上級協會委託的有關工作。
第二十九條泵業分會秘書處實行理事長領導下的秘書長負責制,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
(二)提名副秘書長、總工程師、各機構主要負責人;
(三)決定秘書處內部機構的設定及負責人的聘用;
(四)負責會費的收支審批管理;
(五)代表泵業分會簽署有關檔案;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經費管理及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泵業分會的經費來源
(一)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和服務取得的合法收入;
(三)國內外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的資助捐款;
(四)政府部門資助或上級協會交辦工作任務提供的經費;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泵業分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
第三十二條泵業分會的經費主要用於下列項目:
(一)工作人員的旅差費、辦公費;
(二)出版刊物的印刷費、郵資通訊費;
(三)訂閱報刊、圖書、技術和管理資料費;
(四)分會組織行業活動、工作調研和考察費;
(五)工作人員的補助費、獎勵費;
(六)邀請專家學者、技術和管理人員講學或諮詢的費用;
(七)上繳上級協會管理費;
(八)其它合理的必要開支。
第三十三條泵業分會嚴格執行中通協會財務管理制度,配備專業資格的財會人員,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務部門監督及審計機關的財務審計。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四條對泵業分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修改《章程》,須上報上級協會備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泵業分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時,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協定。
第三十七條泵業分會終止協定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中通協會審議同意。
第三十八條泵業分會終止前,須在中通協會的組織下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理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三十九條泵業分會經中通協會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可終止。
第四十條泵業分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收歸中通協會。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泵業分會的理事會。
第四十二條本《章程》自中通協會批准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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