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作者介紹
作者小傳徐家力,1960年生於瀋陽,
1979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
1983年考入中國政法大學研究
生院。1986年進入最高人民檢
察院工作。1989年從事律師工
作。1992年參與創辦隆安律師
事務所並任主任。1995年被評
為二級律師,1996年被評為北
京首屆“十佳”律師。現任隆安
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會議主任。
主要業務方向為投資、股
份制改造、證券、智慧財產權、房
地產、金融、國際貿易等方面的
法律事務。
主要著作有:《出國法規咨
詢大全》、《牛津法律大辭典》、
《中國行政法規大辭典》等;參
加了《刑事訴訟法》、《刑法》、
《律師法》、《經濟契約法》、《合
同法》、《期貨交易法》等法律的
起草修改工作。
作品目錄
目錄一、外部影響與內在動因:清末律師業的發展
與律師制度的籌設
(一)領事裁判權與清末律師業
(二)“代書制”與對律師制度的新需求
(三)創建律師制度的前奏
二、律師制度與中國法律傳統
(一)傳統法律觀念與律師業
(二)傳統法律制度與律師業
(三)訟師與律師
三、《律師暫行章程》與民國律師制度的確立
(一)自由職業者身份的奠定
(二)資格限制方面的早期特徵
(三)司法監督與行業監督的雙重管理體制
(四)《律師暫行章程》與民國律師制度的基本風格
四、民國前期(1912~1940)律師制度的曲折發展。
(一)律師法律體系的形成
(二)審級上的不協調發展
(三)漸趨嚴格的資格限制
(四)律師義務與職責的變化
(五)律師活動的規範化
(六)一波三折的律師考試制度
(七)民國前期的律師與法律進步
五、《律師法》與民國律師制度的定型
(一)律師檢核的嚴與寬
(二)律師義務的強化
(三)律師公會與律師自治
(四)律師懲戒
(五)外籍律師制度
六、民國時期的著名律師
(一)律師、漢奸――曹汝霖
(二)民主律師――沈鈞儒
(三)律師辯護團與“七君子”案件
七、民國律師制度得失論
(一)自由職業與資格限制
(二)消極訴訟義務
(三)行業自治與集團利益
附錄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