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配套規定(第4版)》內容簡介:1.以法釋法。將與主體法條文聯繫緊密、能直接對主體法條文有注釋說明作用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等條文置於主體法條文之下,標明效力層級,從最權威的角度對主體法條文進行解讀。
2.請示答覆。收錄全國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以及國務院各部委對於具體問題的請示答覆。這些請示答覆是對具體法律適用的問題或具體案件的處理所作出的答覆,反映了對某一具體問題或個案的處理思路、方法,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3.條文注釋。對主體法條文以及密切聯繫的條文進行綜合適用解釋,注釋法條中的重點、難點,幫助讀者把握法律規定的精髓,掌握法律原意。
4.案例指引。緊扣法律條文,收錄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部門公布的典型案例的裁判摘要。通過相關案例,可以進一步領會和把握法律條文的適用,從而作為解決實際問題的參考。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序 言
第一章 總 綱
4 第一條 [國體]
4 第二條 [政體]
5 第三條 [民主集中制原則]
6 第四條 [民族政策]
7 第五條 [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8 第六條 [公有制與按勞分配原則]
9 第七條 [國有經濟]
9 第八條 (集體經濟]
10 第九條 [自然資源]
11 第十條 [土地制度]
14 第十一條 [非公有經濟]
15 第十二條 [公共財產不可侵犯]
15 第十三條 [保護私有財產]
16 第十四條 [生產、積累與消費]
17 第十五條 [市場經濟]
17 第十六條 [國有企業]
18 第十七條 [集體企業]
18 第十八條 [外資經濟]
18 第十九條 [教育事業]
19 第二十條 [科技事業]
19 第二十一條 [醫療、衛生與體育事業]
19 第二十二條 [文化事業]
20 第二十三條 [知識分子]
20 第二十四條 [精神文明建設]
20 第二十五條 [計畫生育]
21 第二十六條 [生活、生態環境)
21 第二十七條 (機關及公務員制度]
21 第二十八條 [維護社會秩序]
22 第二十九條 [武裝力量]
22 第三十條 [行政區劃]
23 第三十一條 [特別行政區]
23 第三十二條 [對外國人的保護]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24 第三十三條 [公民權]
25 第三十四條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6 第三十五條 [基本政治自由]
26 第三十六條 [信仰自由]
27 第三十七條 [人身自由]
27 第三十八條 [人格尊嚴及保護]
28 第三十九條 [住宅權]
29 第四十條 [通信自由和秘密權]
31 第四十一條 [公民的監督權]
33 第四十二條 [勞動權利和義務]
33 第四十三條 [勞動者的休息權]
34 第四十四條 [退休制度]
34 第四十五條 [獲得救濟的權利]
35 第四十六條 [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36 第四十七條 [文化活動自由]
36 第四十八條 [男女平等]
36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制度]
37 第五十條 [華僑、歸僑的權益保障]
38 第五十一條 [公民自由和權利的限度]
38 第五十二條 [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的義務]
38 第五十三條 [遵紀守法的義務]
38 第五十四條 [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
38 第五十五條 [保衛國家和服兵役的義務]
39 第五十六條 [納稅的義務]
第三章 國家機構
第一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39 第五十七條 [全國人大的性質及常設機關]
40 第五十八條 [國家立法權的行使主體]
41 第五十九條 [全國人大的組成及選舉]
42 第六十條 [全國人大的任期]
42 第六十一條 [全國人大的會議制度]
43 第六十二條 [全國人大的職權]
43 第六十三條 [全國人大的罷免權]
44 第六十四條 [憲法的修改及法律案的通過]
45 第六十五條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組成及選舉]
46 第六十六條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任期]
46 第六十七條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職權]
48 第六十八條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分工]
49 第六十九條 [全國人大與其常委會的關係]
49 第七十條 [全國人大的專門委員會及其職責]
50 第七十一條 [特定問題的調查委員會]
51 第七十二條 [提案權]
52 第七十三條 [質詢權]
52 第七十四條 [司法豁免權]
54 第七十五條 [言論、表決豁免權]
54 第七十六條 (全國人大代表的義務]
54 1第七十七條 [對全國人大代表的監督和罷免]
55 第七十八條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組織和工作程式]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56 第七十九條 [主席、副主席的選舉及任期]
57 第八十條 (主席的職權]
57 第八十一條 [主席的外交職權]
57 第八十二條 [副主席的職權]
58 第八十三條 [主席、副主席的換屆時間]
58 第八十四條 [主席、副主席的缺位處理]
第三節 國務院
58 第八十五條 [國務院的性質、地位]
58 第八十六條 [國務院的組織]
59 第八十七條 (國務院的任期]
59 第八十八條 [國務院的工作分工]
60 第八十九條 [國務院的職權]
62 第九十條 [各部、委首長負責制]
62 第九十一條 [審計機關及其職權]
62 第九十二條 [國務院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關係]
第四節 中央軍事委員會
63 第九十三條 [中央軍委的組成、職責與任期]
63 第九十四條 [中央軍委向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
第五節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63 第九十五條 [地方人大及政府的設定和組織]
64 第九十六條 [地方人大的性質及常委會的設定]
64 第九十七條 [地方人大代表的選舉]
65 第九十八條 [地方人大的任期]
第四章 國旗、國歌、國徽、首都
配套法規
請示答覆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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