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導讀與釋義》內容簡介:選舉制度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選舉法是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法產生各級人大代表的重要法律。選舉法最早於1953年制定,1979年重新修訂,其後經過四次修改。黨的十七大提出,要堅定不移地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擴大人民民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建議逐步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