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概況
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網是致力於人才思想道德研究體系建設的公益性綜合性網路傳媒。其宗旨是:讓道德融入世界,讓世界充滿道德!
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網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積極促進國家的和諧發展和世界的和平穩定,充分發揮其在人才思想道德方面的宣傳教育作用。
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網熱忱邀請黨政機關、重點院校、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等組織的領導、學者、專家、教授,共同參與研究人才思想道德建設的問題,積極推廣與人才思想道德建設方面相關的研究成果,以全面提升中華民族高素質人才的思想道德水平,倡導樹立正確的社會主義榮辱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又好又快的把我國建設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
欄目設定
“道德直通車”欄目主要聚焦於當前社會中突發性的、引起廣泛爭議的道德事件,邀請資深專家、學者、媒體評論人為特約評論員,從本網站服務的國家思想道德建設的角度,對熱點的爭議性事件進行即時的評論分析,於第一時間發出“道德瞭望”,進行“道德時評”。自設立以來,“道德直通車”欄目對大學生道德、青少年道德、官員道德、教師道德、體育道德、網路道德、交通道德、醫德以及商業道德等眾多的道德領域進行了專題評論;對各種爭議性的熱點事件進行了剖析。這些主題多樣的評論以其不變的道德追尋,構成網路中一條亮麗的風景線,吸引了人們的目光,引發了人們對道德的關注和討論,為人們道德困惑的解決和社會道德素質的提高做出了貢獻。
“新中國企業、事業道德先鋒榜”欄目是網站在偉大祖國成立60周年之際開展的獻禮活動——“新中國企業、事業道德先鋒榜”推介活動專欄。偉大祖國改革開放三十年來的經濟騰飛,是由無數民族企業和事業組織的努力築起的。在新的條件下,面對國際金融危機、世界經濟疲軟的挑戰,那些曾經創造輝煌的民族企業將如何迎戰,那些一直服務於民的事業組織將如何發展?基於對這些問題的關注和思考,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網開展了“新中國企業、事業道德先鋒榜”推介活動。網站相信,道德的力量無窮,榜樣的作用無限,網站希望通過對新中國企業、事業道德先鋒的推介為以上問題的解決、為偉大祖國的繼續發展貢獻一份力量。推介活動開展來,受到百餘家企事業單位的關注,在網站嚴加篩選之後,已有20餘家企事業單位榮登網站“新中國企業、事業道德先鋒榜”欄目榜單。
“創新型國家建設與創新型人才培養”是網站開設的“改革開放三十年創新型國家建設與創新型人才思想解放大討論”的特設專欄。這一欄目邀請各界專家、學者進行筆談討論,為我國創新型國家建設和創新型人才培養出謀劃策,總結成功經驗,提供發展建議。創新是國家進步、發展的靈魂,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重視創新在國家發展中的作用,並做出了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大戰略決策。面對這一重大戰略決策,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網看到,創新型人才培養乃是創新型國家建設的重要構成要素,創新型人才培養在創新型國家的建設中有著十分重要的地位。故而網站開展了“改革開放三十年創新型國家建設與創新型人才思想解放大討論”活動,希望通過發動社會各界的積極參與、討論,通過對改革開放三十年經驗的總結,為創新型人才的培養,為把我國儘快建成創新型強國服務。
除去這三個代表性的欄目之外,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網還攜手專家學者、企事業單位,創辦了“新聞大本營”、“人物頻道”、“和諧中國” 、“精英對話” 、“心理芍藥”、“道德共建俱樂部” 、“研究會文典讀坊”、“農村道德視窗”、“共話校園道德” 、“探索官德建設”、“思想道德修養”、“傳統文化與思想道德建設”、“國際思想道德建設借鑑”等一系列各具特色的欄目版塊。
這些欄目將人才思想道德的宣傳教育和理論研究相結合,既有理論的高度,又不失現實針對性和趣味性,集宣傳教育、理論研究、交流互動、分析評論為一體,匯集專家學者的力量,以網站自身原創為主,又廣泛吸收其他精品文章,多管齊下,實現網站“讓道德融入世界,讓世界充滿道德”宗旨,它們是網站投身道德建設事業的十八般兵器,是這名新兵的絕技之所在。
既有崇高的理想追求,又有強大的資源支持,加上自身不懈的努力,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網這位道德建設事業中的新兵已經做出了很大的成績。創辦雖短短一年時間,卻由於其對人才思想道德建設事業的熱忱,由於其執著的追求和期盼,已經做出了極大的成績。然而,中華思想道德網全體工作人員深知這些嘉獎與好評只是代表過去的點滴成績,他們會再接再厲,為道德興旺、人才興旺、民族興旺、國家興旺、中華興旺,做出更大努力和貢獻。
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研究會介紹
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研究會(China Talent ideology and morality Institute)是中華民族經濟文化發展協會成立的二級學術研究會,主要從事人才思想道德重大課題的理論研究,研究探索人才思想道德規範體系,弘揚中華民族思想道德的正氣,結合我國人才思想道德的實際現狀,為促進我國人才思想道德的健康發展做出貢獻。
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研究會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其宗旨是: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和經濟發展做出人才思想道德的教育和保障作用,廣泛吸收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等其他組織各類高素質人才作為會員,共同參與研究人才思想道德的建設問題,積極推廣與人才思想道德建設方面相關的研究成果,全面提升中華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綜合素質,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樹立正確的社會主義榮辱觀,又好又快的把我國建設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服務。
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研究會的主要工作任務是:
(一)辦好《思想道德論壇》(註冊刊號:國際刊號ISSN 1997-3624/TTTLE:THINKING AND MORALITY FORUM),刊登本會會員、社會著名學者、知名人士及黨政領導幹部相關的研究成果和工作經驗,弘揚優秀傳統思想道德文化,傳播中華民族傳統美德;
(二)積極組織開展各種與人才思想道德研究有關的社會活動、學術研討會、展覽、文化交流、影視作品製作、人才培訓等活動;
(三)出版相關研究成果專集;
(四)組織邀請國家著名專家和領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巡查會員單位,幫助解決企事業單位思想道德發展中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向相關組織機構、社會團體或企業組織提供與本會研究成果、項目轉化的相關服務;
(五)組織評選年度思想道德模範和思想道德優秀單位的活動。
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研究會領導
名譽會長:
柴澤民
中國首任駐美國大使,第五全國政協委員,第六屆全國政協外事組副組長,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研究會名譽會長。歷任中共北京市委郊區工委書記,北京市人民政府黨組副書記,北京市人民委員會委員兼秘書長、駐匈牙利、幾內亞、埃及、泰國大使,中國人民爭取和平與裁軍協會副主席,中國人民外交協會副會長。
韓英
共青團中央原第一書記,第五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中共第九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屆、十一屆中央委員,政協第五屆、八屆、九屆全國委員會委員,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研究會名譽會長。歷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山西省委書記,煤炭工業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黨組成員。
程連昌
原人事部副部長,國家行政學院副院長,黨委書記,九屆全國政協常委,中國企業聯合會副會長,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研究會名譽會長。歷任東北人民政府工業部機關黨委組織部副部長,航空工業部副部長、高級工程師、研究員。
會長:王瑞璞
中央黨校原副教育長、教授、博士生導師,第九、十屆全國政協委員,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研究會會長,中國市場經濟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國民經濟管理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策科學研究會副會長。 主要專著:
《中國農村十年1978—1988》、《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理論與實踐》、《農村經濟學》、《國有企業制度創新》、《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論綱》、《保險中介組織研究》、《鄧小平經濟理論研究》、《中國改革報告》(上下冊)、《股票期權實證研究》,另發表論文百餘篇。
執行會長:關樂原
著名思想政治工作專家,1994年開始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曾受到胡錦濤等中央領導同志的親切接見;先後在國家級報刊上發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黨政幹部教育培訓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 創新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幾點思考》、《以人為本 惠及民生 為和諧社會築“多贏”平台》等數十篇論文;在中央黨校中國市場經濟報社工作期間,應邀參編:《中國共產黨黨務工作全書》、《黨委書記工作大典》(2009年中共黨史出版社出版)、《中國思想政治工作年鑑》、《中國財政工作全書》(2006年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現在國土資源部人力資源開發中心工作,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研究15年,已出版專著:《新世紀民盟思想政治工作通論》(2005年群言出版社出版)。《新世紀中國人才戰略發展的探索》(2007年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出版)。《新世紀黨務工作全書》編委(2009年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2008年被選為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研究會執行會長、秘書長,《思想道德論壇》雜誌社主編、社長,中國思想道德研究文選集編撰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全國思想政治工作科學專業委員會副秘書長,全國育人用人科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北京人才資源開發協會副會長。
常務秘書長:彭振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會的名稱為“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研究會” (China Talent Ideology and Morality Institute)(以下簡稱研究會)。
第二條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研究會為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的專業學術研究機構。
第三條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研究會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樹立良好社會道德風尚。研究會的宗旨是:為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和經濟發展做出人才思想道德的教育和保障作用,廣泛接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其他各階層組織,推廣人才思想道德方面的研究成果,為提高人才思想道德水平、全面提升中華民族的道德水平和綜合素質做貢獻,為構建和諧社會、振興中華民族、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服務。
第四條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研究會為隸屬於“中華民族經濟文化發展協會”的二級學會。本會的業務工作將在“中華民族經濟文化發展協會”的管理和指導下開展,接受主管社會團體事務的國家民政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研究會住所地在北京市東城區安定門外大街2號(郵編100013)。
第二章 工作任務
第六條中華人才思想道德研究會的工作任務:
(一) 辦好《思想道德論壇》期刊(雙月刊),註冊刊號:國際刊號ISSN 1997-3624/TTTLE:THINKING AND MORALITY FORUM;刊登本會會員、社會著名學者、知名人士及黨政領導幹部相關研究成果、工作經驗,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傳播中華民族傳統美德
(二) 積極組織開展各種與人才思想道德研究有關的社會活動、學術研討會、展覽、文化交流、影視作品製作、人才培訓等活動;
(三) 出版相關研究成果專集;
(四) 組織邀請國家著名專家和領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巡查會員單位幫助解決企事業單位發展中存在的熱點、難點問題;向相關組織機構、社會團體或企業組織提供與本會研究成果、項目轉化的相關服務;
(五) 組織評選年度思想道德模範和思想道德優秀單位的活動。
第三章 會員管理
第七條本會的會員種類分單位法人會員(團體)和個人會員兩種。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各項方針和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具有較高的思想道德素質的團體或個人;
(二) 在社會具有良好的信譽、熱愛中國的傳統文化、遵守社會主義道德的優秀企業,著名院校專家教授、科技學術專家、思想道德模範代表、英模群體、小康建設帶頭人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帶頭人;
(三) 國際知名友好人士及港、澳、台著名社會活動家。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頒發會員證。
第十條本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三)優先獲得本會服務;
(四)對本會工作進行批評、建議和監督;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章程和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社會信譽和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自動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相關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未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給研究會造成不良影響的和經濟損失的,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並有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的權利。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會實行會長負責制,最高管理機構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產生研究會領導機構;
(三)審議研究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和人事任免事項;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民政部門主管單位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組織發展工作;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定期召開研究會工作會議;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本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的除第二條、第四條外的各項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可以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本會的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具有很高的組織協調能力和領導能力,熱愛研究會的工作,德才兼備;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和社會上有較大影響;
(三)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歲,常務副會長、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本會的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在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本會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任職5年。註:理事長(會長)、副理事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本會理事長(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六)本會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社會贈送、資助;
(三)政府項目資助;
(四)在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開展各項社會活動和良好的社會服務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二條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清楚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會團體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本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本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指導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經2008年1月8日理事會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的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