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職教師碩士報考條件
2008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在職業學校從事2年以上教學工作,教學水平較高,並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的在職教師;或者2008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並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在省、地、市級職教教研室(研究所)從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員。
考試科目
高等學校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考試科目為政治理論、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英文名稱為Graduate candidate Test,以下簡稱“GCT”)、專業課、專業基礎課,總計4門。
政治理論由各招生單位單獨組織,時間自行安排。
“GCT”考試為全國聯考,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考生取得的“GCT”成績當年有效。“GCT”試卷由四部分構成:語言表達能力測試、數學基礎能力測試、邏輯推理能力測試、外語(語種為英語、俄語、德語和日語)運用能力測試。“GCT”試卷滿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試時間為3小時。“GCT”命題依據《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資格考試指南(2005年版)》(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
專業課、專業基礎課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命題,考試時間與全國聯考時間相同。專業課、專業基礎課一張試卷,滿分150分,考試時間3小時,試題以覆蓋一級學科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為主。招生單位應將有關考試信息通知考生,或在其招生網站或招生簡章中註明。
對於有特殊要求的專業,如建築學、藝術學等,其專業課、專業基礎課考試時間大於3小時的或非筆試答題方式的,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考試,並將考試形式、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通知相關考生。
考試代碼
(一)高等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代碼910100。 (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代碼92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