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考試培訓概況
資格鑑定:人力資源管理為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90個必須持職業資格證書就業上崗的職業之一。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人力資源規劃、員工招聘選拔、績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勵、培訓與開發、勞動關係協調等管理工作。經統一培訓,並經統一鑑定、考試合格後,可獲得由國家勞動部頒發、湖南省勞動保障廳核發全國通用的、職業準入必備的國家唯一法定職業資格證書;電子註冊,網上可查詢,終生有效,全國通用。該證書用以證明持證者具備本職業所要求的專業知識、技能和職業資格,是用人單位招聘錄用、績效考核、選拔晉升的重要依據,並依據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和湖南省財政廳(湘勞社政字[2006]22號)檔案精神可享受相應津貼。
考試培訓對象
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或有志於從事人力資源規劃、員工招聘選拔、績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勵、培訓與開發、勞動關係協調等工作的專業管理人員。
申報條件
符合任一條件: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具有大學專科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4)取得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5)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培訓目標
通過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系統培訓學習,幫助廣大人力資源管理師考試人員熟悉本職業資格統一鑑定考試的標準和要求,系統掌握現代企事業人力資源管理的理論技術和方法,加快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從業人員的理論水平、專業素質和工作能力,符合《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國家職業標準》;在通過國家統一鑑定考試合格後,取得中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唯一法定職業資格證書。
培訓、考試內容
(1)基礎知識:勞動經濟學、勞動法、現代企業管理、管理心理與組織行為、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
(2)人力資源規劃、招聘與配置、培訓與開發、績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勞動關係管理等六大專業知識與技能系統。
(3)綜合評審:撰寫論文並答辯。
考試與鑑定
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考試與鑑定評審由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考試分為理論知識(含職業道德)考試、專業能力考試、綜合評審(論文撰寫及答辯)三個部分,其中職業道德10分、理論知識90分;專業能力100分;綜合評審100分。三個部分考試分別達60分為合格。採取閉卷筆試、模擬操作等考核方式進行。單科合格成績保留一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