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管金融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中管金融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 《中管金融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適應中管金融企業改革發展需要,以建設善於引領金融企業科學發展的堅強領導集體、造就高素質的社會主義金融企業家隊伍為目標,對中管金融企業領導人員職位設定、任職條件和資格、選拔任用、考核評價、監督約束等內容作出了明確規定,提出要加大市場化選聘力度、實行契約化管理、建立任期制等深化企業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措施,為加強中管金融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中管金融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共10章70條。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中管金融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
《中管金融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適應中管金融企業改革發展需要,以建設善於引領金融企業科學發展的堅強領導集體、造就高素質的社會主義金融企業家隊伍為目標,對中管金融企業領導人員職位設定、任職條件和資格、選拔任用、考核評價、監督約束等內容作出了明確規定,提出要加大市場化選聘力度、實行契約化管理、建立任期制等深化企業人事制度改革的新措施,為加強中管金融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中管金融企業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共10章7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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