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警官學校

李士珍早在1932年就曾建議將警官高等學校改名為“中央警官學校”並遷往杭州,接任該校校長後他再次向蔣介石提出書面建議,請求更改校名並由蔣介石兼任校長,以期統一領導全國警察教育。 同年8月4日,行政院第272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有關提案,同意警官高等學校與辦得較有成效的浙江警官學校合併,成立中央警官學校,由蔣介石兼任校長,原警官高等學校校長李士珍任教育長。 作為南京國民政府後期全國唯一的高等警察教育機構,中央警官學校除向地方警察教育培訓機構提供教材和輸送畢業生外,還在全國各地開設6所分校,為周邊省份培訓警官。

南京國民政府前期,各省辦理高等警察教育缺乏統一地規劃,既不利於高級警政人才的培養,也不利於中央對警察權的控制,於是集中力量統一辦理高等警察教育的做法再次被提出。1936年4月,黃埔軍校出身的李士珍接任北京警官高等學校校長。李士珍早在1932年就曾建議將警官高等學校改名為“中央警官學校”並遷往杭州,接任該校校長後他再次向蔣介石提出書面建議,請求更改校名並由蔣介石兼任校長,以期統一領導全國警察教育。在校學員也紛紛提出“提高學校地位”、“由母校統一領導全國警察教育”等建議,支持學校改革,1936年6月3日,行政院第265次院務會議通過《整理警政原則》,其中第7條規定:警官教育應統一於中央警官學校,各省已辦的少數警官學校應一律停辦。同年8月4日,行政院第272次院務會議修正通過有關提案,同意警官高等學校與辦得較有成效的浙江警官學校合併,成立中央警官學校,由蔣介石兼任校長,原警官高等學校校長李士珍任教育長。9月1日,中央警官學校在南京城郊馬群鎮新校址正式整理。蔣介石以國家領導人的身份親自兼任中央警官學校校長長達11年之久,除了在政策和經費等方面給予多方優待外,還直接參與學校各項重大決策,每逢開學或畢業典禮,必親自到場並發表講話,這在舉辦近代高等警察教育的世界各國中是絕無僅有的。
抗日戰爭爆發後,該校於1937年底西遷重慶,為適應戰時需要,除學制為2—3年的正科之外,還開辦了多種形式的速成班、講習班、警官班和研修班,以培訓各級警官。為了培養讓國民黨政權放心的高級警政人才,完成安內之全責,協助攘外之使命,中央警官學校成立後,政府和校方十分重視對學生的思想控制,教育長李士珍專門製作了十分詳細的校訓圖解,並親作《力行歌》、《警魂歌》,命師生朝夕歌頌,以實現精神上的潛移默化。從1938年開始,學校安排學生於畢業前辦理集體假如國民黨的宣誓典禮,以加強黨化教育。作為南京國民政府後期全國唯一的高等警察教育機構,中央警官學校除向地方警察教育培訓機構提供教材和輸送畢業生外,還在全國各地開設6所分校,為周邊省份培訓警官。
抗戰勝利後,學校遷返南京,直至1949年隨國民黨潛逃台灣。這以時期的高等警察教育完全集中於中央,在南京國民政府的高度重視下,辦學經費得到保障,各項教育教學及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結合中國國情的高級警政人才培養模式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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