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建背景
2014年03月28日,中央紀委副書記吳玉良就“中央紀委組織部、宣傳部的組建背景、歷史沿革和主要職能”專題,接受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線上訪談,詳細介紹了新組建機構的“台前幕後”。組建中央紀委組織部和宣傳部,主要出於三方面考慮:
首先,這是由中央紀委的地位決定的。黨章規定: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報告工作。也就是說,中央紀委是黨的委員會機構,而不是黨的一個工作部門。中央紀委下設組織部、宣傳部,順理成章。
其次,這是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的必然要求。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提出了明確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上強調,要改革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完善反腐敗的體制機制,保證各級紀委監督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中央專門成立了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中央紀委成立組織部、宣傳部就是推進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的一個具體實踐。
最後,這是適應實踐發展和當前工作的需要。這些年來,原來的幹部室和宣教室的工作職能和內容,都有了較大拓展,原來的機構和定位很難滿足工作需要。組建組織部有利於更好地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加強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組建宣傳部有利於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工作,有利於整合全系統的宣傳資源。總之,組建這兩個部門,不是簡單地改名稱、換牌子,而是職能更明確了,責任更大了,擔子也更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