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協政府間經濟合作機制

第2章為中國一東協政府問經濟合作機制的理論分析。 第3章為中國一東協政府間經濟合作機制的總體設計。 第4章為中國一東協政府間經濟合作機制的具體構建。

內容介紹

《中國:東協政府間經濟合作機制:區域公共治理的法制化路徑》主要內容:導言部分闡述《中國:東協政府間經濟合作機制:區域公共治理的法制化路徑》研究的問題及其意義,界定基本概念,在進行相關研究文獻綜述的基礎上提出《中國:東協政府間經濟合作機制:區域公共治理的法制化路徑》的研究思路與方法。21世紀之初,在亞洲出現了一個引人注目的亮點:中國與東協國家宣布在十年內建成中國一東協自由貿易區。中國一東協自由貿易區將使合作雙方更好地分享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所帶來的利益。可是,機遇往往與挑戰並存。中國一東協自由貿易區的建設不可能一帆風順,協調區域經濟關係和管理區域經濟活動將面臨許多困難和障礙。解決這些困難和障礙需要中國與東協國家通過發展合作關係,建立政府問經濟合作機制,實施區域公共治理。
目前關於中國一東協自由貿易區的研究集中於戰略層面,即關於戰略背景、戰略意義的研究,而對機制設計層面、策略層面的研究很少。要使中國一東協自由貿易區實現雙方在貿易、投資、經濟合作上的互利共贏,機制設計、策略應對等問題就十分重要。有鑒於此,《中國:東協政府間經濟合作機制:區域公共治理的法制化路徑》運用區域公共治理理論,採用博弈分析、比較研究等方法對中國與東協國家行使國家經濟發展權,構建政府間經濟合作機制,解決自由貿易區建設中的困難和障礙,進行理論分析並提出相應的對策。
除導言和結語外,全書共五章。
第1章為中國一東協經濟合作的現實考察。通過對中國一東協自由貿易區的實證研究,闡明以下觀點:雙方經濟上互補發展的共同利益是聯繫中國與東協的重要紐帶,並成為推動自由貿易區建設的堅實基礎;中國一東協自由貿易區的建設在貿易自由化與便利化合作、投資自由化與便利化合作和其他經濟技術合作等方面存在許多困難和障礙,它們阻礙著雙方合作目標的實現,是跨國的區域公共問題;構建科學有效的政府間經濟合作機制已經成為中國與東協的共識,也是雙方需要共同面對的重大挑戰。
第2章為中國一東協政府問經濟合作機制的理論分析。從治理的主體、內容、方式、機制與功能等方面闡述了區域公共治理的一般理論,為政府間經濟合作機制的研究提供理論基礎;通過論述國家經濟發展權的義務性、平等性和相互依存性,論證政府的治理責任、政府間治理的夥伴關係、政府間經濟合作機制的功能等基本理論問題;闡明中國與東協國家政府在中國一東協自由貿易區的建設中擔負著消除發展障礙、創造發展利益、實現其他主體(包括企業和個人)的發展權的共同責任,而為實現共同的發展利益,各國政府應當發展合作夥伴關係,通過建立政府間經濟合作機制進行共同治理。
第3章為中國一東協政府間經濟合作機制的總體設計。本章提出政府問經濟合作機制的設計思路,從巨觀層次設計政府問經濟合作機制的發展模式、基本原則和體系構成。
第4章為中國一東協政府間經濟合作機制的具體構建。針對中國一東協自由貿易區建設中的現實困難和障礙,對貿易合作機制、投資合作機制及其他經濟技術合作機制和程式性保障機制的。具體構建提出方案。
第5章為中國政府的對策。闡明中國政府應當在巨觀規劃、制度供給、組織推動、參與建設和爭端調處上有所作為,發揮主導作用;對中國政府的參與對策提出具體建議。
結語部分總結全書的基本內容,指出本研究的創新和不足。
本研究涉及經濟法、政府(區域)經濟管理的內容,具有顯著的跨學科性。運用經濟法學和公共管理學的相關理論和方法來展開論述,充分展現了公共管理視角下現代經濟法的活力和魅力。研究的基本結論包括:中國一東協自由貿易區建設是中國與東協在經濟發展領域的跨國公共事務,應當實行區域公共治理;各國政府之間互動合作所形成的合作機制,對整個公共管理事務的發展起到“元治理”的作用,並引導、協調和促進企業、非政府組織和個人等行為主體的共同參與;國家經濟發展權是各國政府參與自由貿易區建設並享受其發展利益的權力基礎,也是各國
走上發展合作與競爭的道路,確立發展夥伴關係的法理依據,中國一東協政府間經濟合作機制應當建立在各國經濟發展權平等且相互依存的基礎之上;推進區域公共治理的法制化,實現中國一東協自由貿易區的有效治理,必須重視發展政府間的夥伴關係,建立和完善政府間經濟合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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