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香港古寺修繕與保護學會

中國古寺修繕與保護學會由香港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總院與古建築保護與修繕研究所發起,經香港政府備案登記的社會團體法人。中文簡稱為“香港古寺保護學會”。

學術分支機構

下設:古寺規劃與建築分學會,佛教造像學會壁畫修復學會,文物修繕與保護學會,中華文明與佛學文化研究會五個專業分會。

學會地址

法定辦公住所:香港九龍旺角道33號7層(7/F,NO.33MONGKOKROAD,KOWLOON,HK)
北京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上地信息路26號中關村創業大廈714-720房間

學會宗旨

本團體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以“佛教建築與壁畫以及文物保護與修繕中技術研討與文化交流”為導向,構建“學會引導、文化支撐、企業參與、合作共贏”的佛教人文與產業技術創新環境,通過“資源對接、行業聚合、創新實踐、服務社會”持續提升佛教文物保護能力,積極推進佛教建築與文物修繕成果推廣和學術交流,促進傳統文化事業的發展。本團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業務範圍

不定期組織大中華區域相關佛家文化研究機構與產業機構資源對接與合作,服務國家全面推進傳統文化與佛教事業發展;推動構建開放包容的佛教文物與壁畫修繕環境,推進行業服務的升級改造和佛教文化環境的開發建設;組織編制修復修繕技術與使用基本標準(規範)以及審查與評價保護與修繕相關的指標體系;
推動設立文物修繕科技創新示範基地,不斷創新服務平台和舉措,定期舉辦創新成果推廣和學術交流。開展古寺修繕、佛教文物、工藝美術產品修繕產業套用人才培訓與服務。

會員管理

本團體由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擁護本團體的章程;在古寺保護與文物修繕的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的團體與個人;以及在佛教文化研究機構與佛法弘揚者。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提交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討論通過;由秘書處發給會員證書。
會員大會每屆五年。召開會員大會30日前,應將會議準備材料送至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審查,確認符合開會條件後方可召開。

學會經費

本團體經費來源:會費;社會捐贈;政府資助;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諮詢服務的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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