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溯源與品控專業委員會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溯源與品控專業委員會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溯源與品控專業委員會(The Product Traceability and Quality Committee,PTQC),是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的分支機構。從事溯源、品控服務的專業機構、產品的質量檢測和監管部門、生產製造、流通、銷售、配套服務等相關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電子商務業界人士、權威專家等組成的全國性的行業組織。

宗旨

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傳播追溯理念,培育追溯文化,積極推動套用物聯網、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建設追溯體系,建立追溯信息共享交換機制,探索實施產品全過程智慧型化“雲監管”,實現產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加強追溯大數據分析與成果套用,為經濟調節和產業發展提供決策支持。反映會員訴求,維護會員利益;加強企業與政府主管部門之間的聯繫與溝通,促進成員單位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有效聚合產業力量,提高運行效率,完善質量誠信自律機制。保障消費安全和公共安全。

業務範圍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溯源與品控專業委員會業務體系
序號業務條件服務
1中國溯源與品控示範縣整個縣域(市、區)搭建了完善的追溯系統,並且選取了部份地標產品或優質產品做品控及安保服務。優先入選“溯源中國”記錄片拍攝候選名單、專委會官網公布及配套宣傳。
2中國溯源與品控示範企業屬於中國溯源與品控示範縣中的品控安保服務實施企業或單獨實施品控安保服務的優質企業。免費拍攝企業品控認證視頻、專委會官網公布及配套宣傳。
3溯源與品控工程師溯源與品控行業從業者、對溯源與品控行業有熱忱的有志之士,通過專委會培訓中心的相關考核。頒發溯源與品控工程師資格證,獲得就業機會推薦、各地專委會分支機會特派員、專委會講師團資格免費發放(視意願和宣講能力)、專委會官網公布及配套宣傳。
4“聯證公溯”產品推薦屬於中國溯源與品控示範縣或示範企業中的品控安保服務實施的產品。“聯證公溯”標識免費發放、專委會官網公布及配套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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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溯源與品控專業委員會會員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章程》,擁護本會的章程;有加入本會的意願;在本行業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是依法成立的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校和社會組織機構等。 詳見章程

雙百工程

“雙百工程”:中國溯源與品控百佳示範縣

“雙百工程”:溯源品控與精準扶貧公益工程

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是: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溯源與品控專業委員會,是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的分支機構。

第二條 本會是由從事溯源、品控服務的專業機構、產品的質量檢測和監管部門、生產製造、流通、銷售、配套服務等相關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電子商務業界人士、權威專家等組成的全國性的行業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傳播追溯理念,培育追溯文化,積極推動套用物聯網、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建設追溯體系,建立追溯信息共享交換機制,探索實施產品全過程智慧型化“雲監管”,實現產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加強追溯大數據分析與成果套用,為經濟調節和產業發展提供決策支持。反映會員訴求,維護會員利益;加強企業與政府主管部門之間的聯繫與溝通,促進成員單位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有效聚合產業力量,提高運行效率,完善質量誠信自律機制。保障消費安全和公共安全。

第四條 本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和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的地址設在北京市海淀區27號院工信部機關大院。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宣傳貫徹國家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配合政府部門制訂相應的建設規範,科學規劃產品追溯標準體系;探索建立追溯管理體系認證制度,帶動生產經營企業積極通過認證手段提升產品追溯管理水平;探索建立追溯數據統一共享交換機制,推進各類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開展行業發展新狀況、新技術套用以及其他影響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發布業內的數據統計和調研報告,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政策建議,監督檢查會員單位經營狀況,為業界提供相關信息服務。

第七條 督促會員企業嚴格遵守追溯管理制度,用物聯網等技術手段採集、留存信息,建立信息化的追溯體系。開展形式多樣的示範創建活動,包括追溯的示範企業、示範區縣市。發布追溯與品控行業發展報告,向政府部門提出行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成員單位開展政策研究和學術交流,為會員企業建設追溯體系提供專業化服務,向政府部門反映成員的意願及合理要求;搭建國內外企業間合作交流平台,改善追溯體系建設市場環境。

第八條 營造促進公平競爭、有序發展的市場發展環境,制定和實施行業標準及服務規範,面向全行業發布追溯信息,通過可追溯體系的建立,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和行業整體利益。

第九條 研究制訂並實施行業自律規範和公約,構建大數據監管模型,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協調會員關係,調解會員糾紛,促進會員間的溝通與協作,發揮行業自律作用,維護資料庫的信息安全、行業整體利益和用戶權益;規範企業經營和服務行為,協同加強可追溯信息化體系建設的風險防範與管理。

第十條 協助地方政府和企業做好溯源的頂層設計和整體規劃,先行開展試點,探索建立“高度開放、覆蓋全國、共享共用、通查通識”的信息化追溯平台,保障百姓的權益和市場的穩定,發揮追溯體系對我國經濟、文化、社會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積極作用。

第十一條 召開國際及國內的溯源與品控大會、論壇、座談會及交流會等活動,促進行業交流與合作。並開展追溯信息化體系建設的相關法律法規、人才、技術等專業培訓,提高會員單位管理及服務能力,提高從業人員業務素質。

第十二條 密切關注國際上可追溯行業的最新發展動態,積極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參與到全球可追溯的行業政策、規範和標準制訂等國際事務中去,推進追溯體系在跨境電子商務中的套用,探索建設國內外一體的進出口信息化追溯體系。解決中國出口商品存在的質量和信用方面的問題,提高中國商品的信譽度和市場占有率。

第十三條 承辦政府有關部門、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或成員單位委託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成員單位

第十四條 委員會由從事溯源、品控服務的專業機構、產品的質量檢測和監管部門、生產製造、加工、研發、流通、銷售、客服及配套服務等相關的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社會團體組成。

第十五條 加入委員會的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章程》,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本行業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四)是依法成立的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校和社會組織機構等。

第十六條 申請及批准程式

(一)向本會秘書處提交申請表;

(二)秘書處初審申請表並上報主任委員聯席會議;

(三)委員會主任委員聯席會議審議通過;

(四)履行相關程式後成為正式成員。

第十七條 成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全體會員大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的活動;

(三)享有委員會提供的各項服務;

(四)對委員會重大事宜的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符合本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八條 成員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委員會章程,執行委員會決議,維護委員會合法權益;

(二)積極參加和支持委員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嚴格遵守活動的有關規定。

(三)積極參與委員會的建設,為委員會發展獻計獻策;

(四)按照章程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九條 退出機制

(一)成員退出委員會時應提前二十個工作日向秘書處提出書面申請。秘書處在收到書面申請後於五個工作日內報主任委員聯席會議批准,取消其委員會會員資格;

(二)委員會不返還已經繳納的年費和贊助費;

(三)成員退出後,不得申請重新加入委員會;

(四)成員如有嚴重違法或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全體會員大會或主任委員聯席會議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與運行機制

第二十條 委員會組織機構包括:全體會員(代表)大會、主任委員聯席會議、秘書處和專家委員會。全體會員(代表)大會為委員會最高權力與決策機構,每屆任期五年。

第二十一條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執行主任委員一名,常務副主任委員兼秘書長一名,副主任委員若干名,由行業領域具有影響力的政、產、學、研人士擔任。委員會在主任委員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二十二條 首屆委員會領導機構經推薦和協商推選,經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確認後產生;自第二屆起,委員會領導機構由成員單位推薦提名、全體會員大會選舉並經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確認後產生。

第二十三條 秘書處為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秘書長一名,執行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秘書長、執行秘書長、副秘書長由主任委員提名並經主任聯席會同意任命,並報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備案。

第二十四條 委員會設專家委員會,聘請具有影響力的政、產、學、研人士擔任專家。

第二十五條 全體會員大會的職權

(一) 制定委員會的發展規劃、工作方針和工作方向;

(二) 依據《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章程》制定和修改委員會章程;

(三) 選舉和罷免委員會的領導成員;

(四) 審議委員會年度工作報告;

(五)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六條 全體會員大會需有1/2以上的成員單位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需經與會代表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七條 全體會員大會一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主任委員聯席會議為委員會日常決策機構,在全體會員大會閉會期間行使決策權,由主任委員、執行主任委員、常務副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執行秘書長參加。主任委員聯席會議一般三個月召開一次。

第二十八條 主任委員、執行主任委員、常務副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任期均為五年,可連選連任,同一職位連選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全體會員大會與會代表2/3以上表決通過,並報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批准。

第二十九條 本會主任委員、執行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長、執行秘書長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力;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三十條 主任委員行使以下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全體會員大會;

(二) 領導委員會開展工作;

(三) 提名秘書長候選人;

(四) 檢查全體會員大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五) 代表委員會簽署有關檔案。

第三十一條 秘書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處理日常事務;

(二)編制並組織完成委員會年度工作任務;

(三)向全體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第三十二條 根據工作需要,委員會可聘請名譽主任及顧問,由國內外具備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豐富的實踐經驗和廣泛的社會聯繫的專家或本專業領域的權威人士擔任。

第五章 資產管理和使用原則

第三十三條 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社會捐助或者捐贈;

(三)承擔委託任務的服務收入;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條 委員會經費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成員中分配。經費支出包括:

(一)召開會議、舉辦活動的費用;

(二)編印報告、刊物、資料及宣傳費用;

(三)委員會秘書處日常運營及辦公經費;

(四)網站及宣傳交流的運營支出;

(五)委員會工作所需要的其他經費開支。

第三十五條 委員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六條 委員會的資產管理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務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社會捐贈、資助的,須接受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的監督。

第六章 終止程式

第三十八條 委員會因完成宗旨需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解散的,由委員會主任聯席會議提出終止決議。

第三十九條 委員會終止決議須經全體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中國電子商務協會審查同意。

第四十條 委員會終止前,須在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指導下處理善後事宜。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自全體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修改權在全體會員大會,修改需獲得與會代表2/3以上同意方可通過。

第四十三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中國電子商務協會溯源與品控專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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