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作者不僅敏銳地捕捉到制度激勵在農村基礎設施供給中的極端重要性,而且構建了一個完整的比較制度分析框架,結合大量案例和數據,對我國農村灌溉、公路、電力和飲用水設施進行了系統的分析,並從中得出了重要的結論。本書不僅是“三農”問題研究,而且也是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和套用研究方面的力作。綜觀全書,主要有如下幾個方面的貢獻。
首先,是對制度經濟學理論的貢獻。作者創造性地提出了嵌套性規則體系分析框架,在作者看來,嵌套性規則體系是由憲法秩序、治理結構和操作規則三層規則組成,這三層規則分別制約或激勵相應的參與者。規則的有效性在於它是否能調動參與者的積極性;上一層決策者制定的規則有效也激勵下二層決策者的行動:不是單項規則,而是三層規則嵌套在一起共同決定了制度的作用。這避免了單項制度分析的片面性,豐富了制度設計理論。
其次,是對農村基礎設施分析框架的貢獻。農村基礎設施無疑都具有“公共產品”的性質,目前的許多研究都強調了這一點。但是作者意識到,籠統的公共物品理論無法為農村基礎設施提供分析框架和解決方案,作者經過深入研究,頗具新意地將農村基礎設施分為資源型、純公共品型、收費型和半收費型四種,並通過研究發現供給制度和治理模式需要與設施的類型相匹配。這不僅為分析農村基礎設施提供了新視角,而且也對一般的公共物品治理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啟示。
再其次,分析方法上的貢獻。比較分析是重要的研究方法,但是目前的許多比較分析都停留在靜態的橫向比較,缺乏對歷史特定性和情境特定性的把握。本書的研究則側重強調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差異之處”,這對於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基礎設施供給制度更有助益。同時,本書強調中國政治經濟體制的特殊性,如果要對中國農村基礎設施問題產生整體性理解,就必須拓寬歷史的視野,在更大範圍內審視其與中國歷史體制的關係,在歷史長河中把握中國農村基礎設施供給制度的延續性。
最後,結論的貢獻。作者指出要實現中國農村基礎設施充足供給,在憲法秩序層面,中央政府作為憲法秩序的創新者和投資者,要發揮全國性權威組織的作用,為治理組織提供支持性的法規和政策環境;在治理結構層面,要法制化農民合作組織,培育農村社會資本,促進農民合作,使農民通過法制化和信任性合作組織參與制度供給;在操作規則層面,政府作為原材料、資本、政策和科學知識的主要提供者,農民作為勞動力和地方知識的提供者,彼此開展有效的合作,以及制定科學的收費規則切實減輕農民的經濟負擔。這些觀點具有顯著的創新性,對解決中國當前農村基礎設施供給低效及制度供給不足問題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作者簡介
柴盈,1980年11月出生於遼寧海城,2008年獲南開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現為北京師範大學資源學院博士後。主要研究領域為比較制度分析、農村經濟與區域經濟。
目錄
導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及問題的提出
第二節 目內外研究現狀及評述
第三節 本書研究的思路
第四節 分析方法與創新點
第五節 研究架構及各章主要內容
第一章 農村基礎設施供給制度理論架構
第一節 農村基礎設施供給
第二節 農村基礎設施供給制度、治理結構及交易成本
第三節 農村基礎設施嵌套性規則體系分析框架
第二章 農村資源型基礎設施治理與供給制度研究——以灌溉設施為例
第一節 國際灌溉設施供給制度經驗研究
第二節 中國灌溉設施供給制度演進脈絡
第三節 中國灌溉設施供給制度狀況及問題研究
第四節 中國灌溉設施嵌套性供給制度創新研究
第三章 農村純公共品型基礎設施治理與供給制度研究——以農村公路為例
第一節 國外農村公路供給制度經驗研究
第二節 中國農村公路供給制度演變歷程
第三節 中國農村公路供給制度現狀及問題研究
第四節 中國農村公路供給制度創新研究
第四章 農村收費型基礎設施治理與供給制度研究——以農電設施為例
第一節 國外農電設施供給制度經驗研究
第二節 中國農電供給制度演變歷程
第三節 中國農電供給制度現狀及問題研究
第四節 中國農電嵌套性供給制度創新研究
第五章 農村半收費型基礎設施治理與供給制度研究——以農村飲用水設施為例
第一節 國外農村飲用水設施供給制度經驗研究
第二節 中國農村飲用水設施供給制度現狀及問題研究
第三節 中國農村飲用水設施嵌套性供給制度創新研究
第六章 結論和展望:中國農村基礎設施供給制度創新取向
第一節 中國農村基礎設施供給制度的特徵
第二節 中國農村基礎設施供給制度創新取向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