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年度報告(2012)

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年度報告(2012),發布日期是2013年4月8日,是我國首次發布較為全面系統的資源綜合利用年度報告。

背景信息

國家發展改革委2013年4月8日發布了《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年度報告(2012)》。
2011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印發《中國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政策大綱》,發布了257項先進適用的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年度報告》指出,在多項政策、技術、資金的支持下,我國資源綜合利用取得明顯成效。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方面,全國約1/3的共伴生礦產資源實現綜合開發;35%的黃金、90%的銀、100%的鉑族元素、75%的硫鐵礦和50%以上的釩、碲、鎵、銦、鍺等稀有金屬來自於綜合利用。

前言

資源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基礎,一切經濟活動都離不開資源的投入,同時也伴隨著廢物的產生和排放。我國人口眾多,資源稟賦不足,生態脆弱,重要資源人均占有量遠低於世界平均水平,對外依存度居高不下,部分地區環境容量已嚴重超載。長期以來,粗放型的資源利用方式和先污染後治理的環境保護模式導致了嚴重的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問題,資源環境瓶頸約束已經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要節約集約利用資源,推動資源利用方式根本轉變,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資源綜合利用是解決可持續發展道路中合理利用資源和減輕環境污染兩個核心問題的有效途徑,既有利於緩解資源匱乏和短缺問題,又有利於減少廢物排放。我國政府歷來高度重視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把資源綜合利用作為一項重大技術經濟政策和長遠戰略方針,把資源綜合利用產業作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2011年,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關於“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的總體部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積極出台政策措施,大力推進資源綜合利用,取得了積極成效。

為全面客觀反映2011年我國資源綜合利用工作開展情況及取得的成效,特編寫本年度報告。


資源綜合利用總體情況

2011年,在國家一系列鼓勵政策的扶持下,我國資源綜合利用推進力度不斷增強,利用規模日益擴大,技術裝備水平不斷提升,實現了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資源效益和環境效益。

綜合利用規模穩步提高

2011年,我國煤炭、銅、鐵、磷等重點礦種的採礦回採率、選礦回收率及綜合利用率比上年提高0.5%-1%,全國約1/3的共伴生礦產資源實現綜合開發。粉煤灰、煤矸石、工業副產石膏等大宗固體廢物年利用量達15億噸。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近60%,年利用量近20億噸。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71%,年利用量5億噸。主要品種再生資源回收總量達1.65億噸,回收總值達5763.9億元,部分城市主要品種再生資源回收率提高到70%,廢鋼鐵、廢銅、廢鋁、廢鉛利用量分別占當年產量的13%、50%、23%和42%。

綜合利用效益日益顯現

2011年,通過綜合利用各類固體廢物減少堆存占地10多萬畝。全國煤矸石、煤泥發電裝機容量達2800萬千瓦,相當於減少原煤開採4200萬噸。從鋼渣中提取出約450萬噸渣鋼,相當於減少鐵礦石開採近1740萬噸。秸稈養畜相當於節約糧食5000萬噸,作為燃料使用相當於節約原煤約8400萬噸。通過農林廢物綜合利用節約木材超過9000萬立方米。全國從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10萬餘家、各類回收網點30萬個,從業人員1800多萬人。

綜合利用水平不斷提升

2011年,組織實施“廢物資源化技術與示範”國家科技計畫重點專項,統籌973計畫、863計畫、國家科技支撐計畫等,全面推進資源綜合利用科技創新體系建設。部分資源綜合利用技術獲得國家技術發明獎和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釩鈦資源、銅鉛鋅鎳鋶礦伴生資源實現綜合開發,高鋁粉煤灰提取氧化鋁技術逐步實現產業化,廢舊紡織品再生利用技術中試成功,一批重大共性關鍵技術取得突破,以煤矸石、煤泥為主要燃料的大型煤矸石發電機組陸續投入運行,全煤矸石燒結磚技術裝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礦產資源綜合利用

共伴生礦產

2011年,我國黑色金屬礦共伴生的30多種有用組分中,有20多種得到綜合利用;有色金屬礦的45種共伴生組分中,有33種得到綜合利用;全國共伴生金屬礦產約70%得到綜合利用,綜合利用的金屬量占到全國金屬總產量的15%。全國35%的黃金、90%的銀、100%的鉑族元素、75%的硫鐵礦和50%以上的釩、碲、鎵、銦、鍺等稀有金屬來自於綜合利用。貧鎳硫化礦、貧錫多金屬礦、複雜低品位銅鉛鋅和鎢鉬鉍多金屬礦高效經濟選別技術,低品位黑白鎢混合精礦直接水冶、鉬鉍精礦直接提取鉍和鉬等一批重大新工藝、新技術得到突破和套用。全鐵品位低於10%的超貧磁鐵礦得到開發利用。銅、鈾等低品位難選冶礦石的地下溶浸和就地浸出實現工業化,無底柱分段崩落採礦技術在礦山得到推廣。

全國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量114億立方米,利用量達48億立方米。其中,井下瓦斯抽采量91億立方米,利用量達30億立方米;煤層氣產量23億立方米,利用量18億立方米。全國累計施工煤層氣井8000餘口,產能超過60億立方米,煤礦瓦斯用戶200餘萬戶,瓦斯發電裝機容量130萬千瓦,煤層氣燃料汽車9000餘輛。

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實施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首批確定6家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基地和11家礦產資源綜合利用骨幹企業。財政部等部門印發《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確定37家國家級綠色礦山試點單位和40個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基地,安排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等專項資金總計16億元。科技部支持建立了國家金屬礦山固體廢物處理與處置、國家金屬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國家鹽湖資源綜合利用等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土資源部組織開展全國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情況調查與評價工作,初步建立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評價指標體系,確定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開採回採率、選礦回收率、綜合利用率為今後評價礦山企業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的主要指標。

尾礦

2011年,我國尾礦產生量達15.81億噸,同比增長13.5%,其中鐵尾礦8.06億噸,銅尾礦3.07億噸,黃金尾礦2.01億噸,其他有色及稀貴金屬尾礦1.34億噸,非金屬礦尾礦1.33億噸。

2011年,尾礦綜合利用量為2.69億噸,同比增長23.1%,綜合利用率為17%,比上一年度提高1.3個百分點。其中從尾礦中回收有價組分約占尾礦利用總量的3%,資源回收量達800萬噸,生產建築材料約占尾礦利用總量的43%,充填礦山採空區約占尾礦利用總量的53%。尾礦綜合利用年產值達到468億元。

表1 2007~2011年我國主要尾礦產生情況(億噸)
種類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總計
鐵尾礦 4.31 4.92 5.36 6.34 8.06 28.99
黃金尾礦 1.5 1.57 1.74 1.89 2.01 8.71
銅尾礦 2.41 2.46 2.56 3.05 3.07 13.55
其它有色金屬 1.06 1.08 1.12 1.33 1.34 5.93
非金屬尾礦 0.95 0.97 1.14 1.32 1.33 5.71
合計 10.23 11 11.92 13.93 15.81 62.89
表2 200 9 ~2011年 尾礦產生與綜合利用情況
年份 尾礦產生量(億噸) 尾礦利用量(億噸) 尾礦利用率(%)
2009 11.92 1.59 13.3
2010 13.93 2.18 15.7
2011 15.81 2.69 17.0

產業廢物綜合利用

粉煤灰

2011年,我國粉煤灰產生量達5.4億噸,綜合利用量達3.67億噸,綜合利用率達到68%,高於美國等已開發國家。其中用於水泥生產約1.5億噸,占利用總量的41%;用於生產商品混凝土7100萬噸,占利用總量的19%;用於生產粉煤灰磚9600萬噸,占利用總量的26%,用於築路、農業和提取礦物等高附加值利用各占5%、5%和4%。

表3 2007~2011年粉煤灰產生與利用情況
年份 粉煤灰產生量(億噸) 粉煤灰利用量(億噸) 粉煤灰利用率(%)
2007 3.88 2.6 67
2008 3.95 2.65 67
2009 4.2 2.83 67
2010 4.8 3.2 68
2011 5.4 3.67 68

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修訂《粉煤灰綜合利用管理辦法》,發布《關於加強高鋁粉煤灰資源開發利用的指導意見》。頒布《蒸壓粉煤灰多孔磚》(GB 26541-2011)和《建材用粉煤灰及煤矸石化學分析方法》(GB/T27974-2011)標準。粉煤灰提取氧化鋁、提取微珠、冶煉矽鋁合金等技術工藝取得較大突破,綜合利用方式逐步從粗放型利用轉變為集約型高附加值利用。

煤矸石

2011年,我國煤矸石產生量約6.59億噸,綜合利用量4.1億噸,綜合利用率62%。煤矸石等低熱值燃料發電機組總裝機容量達2800萬千瓦,年利用煤矸石1.4億噸,綜合利用發電企業達400多家,年發電量1600億千瓦時;生產建材利用煤矸石量5000多萬噸;充填採空區、塌陷區、築基修路、土地復墾等利用煤矸石2.15億噸。

表4 2007~2011年煤矸石產生與利用情況
年份 煤炭產量 (億噸) 煤矸石排放總量(億噸) 煤矸石利用量(億噸) 煤矸石利用率(%)
2007 25.36 4.78 2.53 53
2008 27.88 5 3 60
2009 29.8 5.6 3.5 62.5
2010 32.4 5.94 3.65 61.4
2011 35.2 6.59 4.1 62.2

有關部門發布了《關於促進低熱值煤發電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高參數、高效率、大容量循環流化床鍋爐燃燒技術廣泛套用於煤矸石發電機組,最大單機容量33萬千瓦;煤矸石深加工技術取得突破,年產30萬噸煤系高嶺土項目投產,“矸石充填置換煤關鍵技術研究與套用”項目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

工業副產石膏

2011年,我國工業副產石膏產生量達1.69億噸,其中磷石膏6800萬噸,脫硫石膏6770萬噸,其它工業副產石膏3285萬噸。工業副產石膏年綜合利用量7789萬噸,已與天然石膏持平,綜合利用率達到46.2%,其中磷石膏、脫硫石膏綜合利用率分別達到23%和69%。水泥生產利用工業副產石膏6000萬噸作為水泥緩凝劑,牆體材料生產利用工業副產石膏550萬噸,年產紙面石膏板2.9億平方米、石膏砌塊850萬平方米。


表5 2009~2011年工業副產石膏產生情況(萬噸)

種類 2009 2010 2011

磷石膏 5000 6200 6800

脫硫石膏 4300 5230 6770

其他副產石膏 2545 2904 3285

合計 11845 14334 16855
表6 2009~2011年工業副產石膏利用情況(萬噸)
年份 工業副產石膏 磷石膏 脫硫石膏 其他
2009年利用量 4558 1100 2408 1050
2010年利用量 6144 1260 3610 1274
2011年利用量 7789 1600 4800 1389
2009年利用率(%) 38 22 56 47.5
2010年利用率(%) 42.9 20 69 56.3
2011年利用率(%) 46.2 24 71 56.3









有關部門發布了《工業副產石膏綜合利用指導意見》,制定了《煙氣脫硫石膏》、《α型高強石膏》和《磷石膏土壤調理劑》等相關標準,研發成功了蒸壓半乾法生產高強石膏、循環流化床煅燒工業副產石膏以及利用磷石膏制粒狀硫酸銨產品、製成高強度、耐水承重的全息磷石膏磚等技術工藝,單條年產5000萬平方米全工業副產石膏生產紙面石膏板生產線全部實現國產化。利用脫硫石膏替代天然石膏作為水泥緩凝劑技術成熟並已逐步推廣套用。

冶煉渣

1.鋼鐵冶金渣

2011年,全國鋼鐵冶金渣產生量約4億噸,其中高爐渣2.38億噸、鋼渣9360萬噸、含鐵塵泥5580萬噸、鐵合金渣1160萬噸,綜合利用量約3.87億噸,綜合利用率達到96.7%,主要用於水泥、混凝土摻合料以及鋼渣磚、透水磚、免燒磚、砌塊、路緣石等各種建材製品的生產。

國家將冶金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先進工藝技術和新一代鋼鐵可循環流程工藝技術開發與套用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鼓勵類。制訂了《混凝土多孔磚和路面磚用鋼渣》、《道路用鋼渣》、《鋼渣道路水泥》等一系列標準。開發了礦渣、鋼渣複合微粉、鋼鐵渣生產水泥、熔融高爐渣直接生產礦棉技術工藝。

2.有色冶煉渣

2011年,有色冶煉渣產生量7639萬噸,其中赤泥、銅渣、鋅渣、鉛渣產生量分別為4260萬噸、1356萬噸、400萬噸和289萬噸,綜合利用量達到3700萬噸,綜合利用率約48%,其中銅渣、鉛渣基本得到綜合利用,赤泥綜合利用率較低,僅為5.2%。

國家發布《銅渣精礦》等相關標準,有關企業自主開發了含砷廢渣處理技術-砷濾餅加壓浸出工藝及成套處理裝備,可綜合回收銅、砷、錸等有價金屬。採用全濕法清潔生產工藝,有色金屬冶煉過程中富集的含砷、含鎘等有毒、有害固體廢物基本實現回收利用。

化工廢渣

2011年,我國電石渣產生量達1757萬噸,綜合利用率達100%,主要用於生產水泥、碳化磚、粉煤灰磚、室內裝飾材料等建材產品,近年來擴展到用於工業脫硫及生產碳酸鈣、氯化鈣、硫酸鈣等化工產品。純鹼白泥利用量近100萬噸,主要用於工程土、鍋爐脫硫劑、農用肥料、制淨水劑等領域。

國家出台《燒鹼/聚氯乙烯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年產200萬噸電石渣生產純鹼碳酸鈉生產線投入運營。

建築垃圾

2011年,我國建築垃圾產生量約8億噸,其中拆除建築產生的建築垃圾約6億噸,建築施工產生的建築垃圾約2.26億噸。利用建築垃圾生產再生骨料1000萬噸。

國家頒布了《再生骨料套用技術規程》,有關部門起草了《建築垃圾資源化利用的指導意見》,啟動了國家標準《建築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術語》及行業標準《建築垃圾再生無機混合料》、《建築垃圾再生骨料實心磚》、《砌塊和磚用再生骨料》等4項標準的編制工作。建築垃圾移動式處理裝備實現國產化。深圳、廣州、青島、昆明、邯鄲等地起草出台地方條例,規範建築垃圾綜合利用工作。

廢舊路面材料

2011年,我國國省道幹線公路大中修工程年產生瀝青路面舊料達1.6億噸,水泥路面舊料達3000萬噸,綜合利用率約30%。

交通運輸部加大了路面材料循環利用技術研發和推廣力度,通過實施科技示範工程、專項技術推廣等方式,在全國公路建設中大力推進瀝青、水泥路面再生利用技術成果,編制發布了《公路瀝青路面再生技術規範》、《瀝青路面再生技術指南》、《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結構設計與施工工藝指南》等行業標準規範,推進規模化套用,提高科技含量和技術水平,加快瀝青路面再生設備、水泥路面再生設備的國產化進程。

廢水

2011年,我國再生水產量12.9億噸,再生水利用量9.6億噸,其中工業用水6億噸、市政用水1.3億噸、景觀用水2.3億噸。全國新增海水淡化能力16萬立方米/日,新增礦井水利用量4億立方米,礦井水利用能力達到40億立方米/年,礦井水利用率達到61.5%。

國務院發布了《“十二五”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提出到2015年城鎮污水再生利用率達到15%的目標,明確資源化利用技術路線。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加快發展海水淡化產業的意見》。有關部門起草和發布了《海水淡化產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海水淡化科技發展“十二五”專項規劃》、《礦井水利用發展規劃》、《工業節水“十二五”規劃》,制定了《濕法煉鋅企業廢水循環利用技術規範》等標準。

農林廢物綜合利用

秸稈

2011年,我國農作物秸稈理論資源量達到8.63億噸,可收集資源量約為7億噸,其中稻草2.11億噸,麥稈1.54億噸,玉米稈2.73億噸,棉稈2600萬噸,油料作物秸稈3700萬噸,豆類秸稈2800萬噸,薯類秸稈2300萬噸。秸稈綜合利用量達到5億噸,綜合利用率約為71%,其中,作為飼料使用約2.18億噸,占31.9%;作為肥料使用1.07億噸,占15.6%;作為種植食用菌基料0.18億噸,占2.6%;作為燃料使用1.22億噸,占17.8%;作為造紙等工業原料0.18億噸,占2.6%。我國秸稈還田面積總計5.24億畝。全國農林剩餘物直燃發電裝機容量達340萬千瓦,年利用農林剩餘物2700多萬噸。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等部門發布了《“十二五”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方案》、《關於完善農林生物質發電價格政策的通知》、《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項目實施指導意見》等檔案,出台保護性耕作、秸稈養畜、秸稈腐熟還田等激勵政策,將秸稈粉碎還田機械等納入農機購置補貼範圍。將部分秸稈綜合利用技術列入國家863、973等科技支撐計畫,實施了秸稈沼氣、秸稈氣化、秸稈固化試點工程,開展了秸稈沼氣集中供氣、秸稈氣化和秸稈固化成型等綜合利用技術示範推廣。

林業三剩物和次小薪材

2011年,我國林業三剩物及次小薪材產生量約2億噸,其中採伐剩餘物約占15%、造材剩餘物約占5%、木材加工剩餘物約占50%,綜合利用量達到1.9億噸,其中造紙、生產人造板、養殖食用菌和生物質能源化年利用量分別達到5000萬噸、1.1億噸、1000萬噸和2000萬噸。

財稅部門調整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優惠政策,繼續對林業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綜合利用給予稅收優惠。發布《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十二五”行動要點》,將推進林業剩餘物能源化利用,開發林業生物質能高效轉化技術作為重要途徑和措施。農林生物質工程納入國家科技支撐計畫重大項目。木竹加工剩餘物定向解聚和分子重構技術列入863課題。

畜禽糞便

2011年,我國畜禽糞便產生量達到30億噸。目前主要有“糞便污水貯存+農田利用技術模式”、“厭氧沼氣發酵+生態處理技術模式”、“乾濕分離+固體糞便堆肥+污水達標排放技術模式”等3種利用模式,全國沼氣年產量達150億立方米,生產有機沼肥4億噸,年可處理利用畜禽糞便10億多噸。

國家有關部門起草了《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制定了《畜禽糞便中鉛、鎘、鉻、汞的測定電感耦合電漿質譜法》等相關標準,將養殖廢棄物處理納入國家扶持畜禽標準化規模養殖政策資金支持範圍。

海洋與水產品加工廢物

利用海洋與水產品加工廢物生產甲殼素、海鮮調味品、飼料等技術工藝日趨成熟,利用貝殼等廢物生產高檔陶瓷製品、工藝品技術得到快速發展。

再生資源回收利用

廢鋼鐵

2011年,我國廢鋼鐵利用量達9100萬噸,同比增長5%,其中包括鋼鐵企業產生廢鋼鐵3500多萬噸,社會回收廢鋼鐵5000多萬噸,進口廢鋼鐵677萬噸。廢鋼鐵利用量占當年粗鋼產量的13%,年可節省1.55億噸精礦粉,相當於減少原生礦石開採3.9億噸。

國家發布了《鋼鐵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制定了《廢鋼鐵加工行業準入條件》。廢鋼鐵加工配送企業快速發展,年加工能力超過20萬噸的企業已有40多家,形成3000多萬噸的加工能力。

廢有色金屬

2011年,我國國內主要廢有色金屬回收利用量達465萬噸,同比增長12.3%。其中廢銅100萬噸、廢鋁220萬噸、廢鉛135萬噸、廢鋅10萬噸。我國再生銅、鉛、鋁占銅、鉛、鋁當年產量的比例分別達到50%、23%和42%。進口主要廢有色金屬實物量738萬噸,同比增長2.4%。廢有色金屬回收利用相當於減少原生礦開採5.3億噸。

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財政部聯合發布了《再生有色金屬產業發展推進計畫》。典型廢舊金屬綜合利用及廢舊機電產品再製造關鍵技術與套用研究、廢舊稀土及貴金屬產品再生產利用技術及示範分別列入國家科技支撐計畫和863計畫,國內自主研發的總重量達260萬噸的NGL銅冶煉爐成功下線,再生鉛領域的節能環保短窯和廢鉛蓄電池破碎分選國產化設備得到推廣和套用。

廢紙

2011年,我國廢紙綜合利用量約7015萬噸,綜合利用率達71.2%。其中國內廢紙回收量4347萬噸,進口各類廢紙2668.4萬噸。我國國內廢紙回收率由2001年的27.2%提高到2011年的44.57%,回收量從1002萬噸提高到4347萬噸,利用量由1638萬噸提高到7015萬噸。

有關部門發布了《造紙工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和《國家鼓勵的循環經濟技術、工藝和設備名錄》(第一批),促進了以廢紙為原料的造紙項目發展。我國大部分紙及紙板品種中均可使用以廢紙為原料的紙漿,並用於大型紙機,生產部分高檔產品。廢紙利用水平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

廢塑膠

2011年,我國廢塑膠產生量約2800萬噸,再生利用量為2100多萬噸,同比增長9.37%,占塑膠消費總量的24%,其中國內廢塑膠再生利用量約1350萬噸,進口量約830萬噸,年可節約原料2000多萬噸,節約原油超過4000萬噸。

廢塑膠再生利用新技術、新產品得到持續開發套用,基本形成了大中型塑膠回收再生利用企業為主體、廢塑膠專業交易市場為基礎的綜合利用格局。在沿海地區湧現出了一批廢塑膠來源穩定、經濟效益好、技術裝備先進的再生利用企業,實現廢塑膠的規模化、集中化處理,環保設施較為完善,避免二次污染。

廢舊紡織品

2011年,我國廢舊紡織品產生量達2600萬噸,其中化學纖維占70%左右。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量230萬噸,相當於節約原油300萬噸。

成功研發了“廢舊服裝-再生切片-纖維高值化再生利用”生產工藝,建成國內第一條年利用3000噸廢舊服裝再生切片生產線。科技部將滌綸與滌棉廢舊紡織品回收利用關鍵技術研究項目列入國家863計畫。成立了廢舊紡織品綜合利用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

廢舊木材

2011年,我國各類廢舊木材產生量達6000萬噸,折合材積8500萬立方米,綜合利用率達到65%以上,主要用於木質人造板、木塑複合材料、製漿造紙和生產乙醇等。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編制印發了《木材節約代用工作實用手冊》,制定《廢棄木質材料回收利用管理規範》、《木材保護管理規範》等國家標準。

廢舊輪胎

2011年,我國廢舊輪胎產生量約1000萬噸,無害化利用率約60%,其中翻新輪胎約1600萬條,再生橡膠產量約300萬噸,膠粉產量約30萬噸,其中用於生產改性瀝青12萬噸,廢舊輪胎綜合利用已經成為與天然橡膠、合成橡膠並列的橡膠資源渠道。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廢舊輪胎綜合利用指導意見》。科技部“十一五”科技支撐計畫重大項目課題“廢輪胎超細粉碎和再生利用技術開發”取得重大突破,研發了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低溫預硫化技術和“BP線控廢全鋼子午胎膠粉成套裝備”等共性關鍵技術設備,“特巨型工程輪胎無模翻新成套技術、工藝和設備”、“常壓連續法再生橡膠清潔生產技術”。交通運輸部制定了《路用廢胎硫化橡膠粉》、《公路工程廢胎膠粉橡膠瀝青》等行業標準,研製了大功率、高效的橡膠瀝青加工設備,累計實施廢舊輪胎膠粉瀝青公路修築示範工程近1萬公里。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

2011年,我國電視機、洗衣機、電冰櫃、房間空調器、微型計算機五種電器生產量達7.4億台,社會保有量超過18億台(其中居民社會保有量占90%)。理論報廢量接近7000萬台,重量約200萬噸。全國家電以舊換新累計回收廢舊家電6000多萬台,其中,廢舊電視機5100萬台,廢舊電冰櫃220萬台,廢舊洗衣機470萬台,廢舊房間空調器22萬台,廢舊微型計算機260萬台,回收率為88%;拆解處理廢舊家電約為5600多萬台,其中,廢舊電視機4730萬台、廢舊電冰櫃220萬台、廢舊洗衣機430萬台、廢舊房間空調器27萬台、廢舊微型計算機210萬台,處理率為91.1%。截至2011年底,我國規範化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近100家。

國家頒布實施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有關部門制定發布了《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第一批)》、《制訂和調整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目錄的若干規定》、《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許可管理辦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徵收管理規定》等相關配套政策。

生活垃圾

2011年,我國城市生活垃圾年無害化處理量為1.58億噸,其中設市城市1.31億噸、縣城0.27億噸),其中採用焚燒、堆肥等資源化處理方式超過0.3億噸。2011年,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達到51.3萬噸/日,其中焚燒處理能力超過10萬噸/日,生活垃圾發電容量達250萬千瓦,年利用垃圾量3000多萬噸。

國務院批轉了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意見》。中央財政安排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3.16億元,支持了33個城市(區)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試點建設。

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制度建設

2011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按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的“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水平”的總體要求,積極推動各行業、各領域的資源綜合利用工作,從加強規劃指導、促進產業轉型、推進重點領域、引導技術進步、完善扶持政策、推廣典型模式等方面不斷加強有利於資源綜合利用的制度建設。

規劃指導,強化巨觀管理

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十二五”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意見》,研究提出了“十二五”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重點領域和政策措施。國土資源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分別發布了《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十二五”規劃》、《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十二五”規劃》和《煤層氣(煤礦瓦斯)開發利用“十二五”規劃》,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和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領域的規劃指導。

轉型升級,促進結構調整

國家發展改革委修訂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將環境保護與資源節約綜合利用作為鼓勵類重點內容,並在多個領域和相關行業中對資源綜合利用的技術、裝備和產品給予鼓勵。《煤炭工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建材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有色金屬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等均提出將綜合利用作為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內容。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聯合印發《再生有色金屬產業發展推進計畫》。

重點推動,帶動全面提升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相繼發布了《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實施方案》、《“十二五”牆體材料革新指導意見》、《“十二五”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實施方案》、《關於加強高鋁粉煤灰資源開發利用的指導意見》、《工業副產石膏綜合利用指導意見》、《赤泥綜合利用指導意見》等專項檔案。在重點領域選擇資源化利用潛力大、環境影響廣泛、堆存量大的品類,推動大規模、多途徑、高附加值綜合利用,帶動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全面提升。

技術驅動,增強支撐能力

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印發《中國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政策大綱》,發布了257項先進適用的資源綜合利用技術。科技部在《國家“十二五”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中提出實施廢物資源化科技工程,編制發布《廢物資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專項規劃》。工業餘熱余壓利用、工業和城市節水、廢水處理、固體廢棄物資源綜合利用等相關技術領域納入《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11年度)》作為發展重點。工業和信息化部編制發布了《再生資源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目錄(第一批)》。國土資源部發布《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鼓勵、限制和淘汰技術目錄》。

政策導向,完善配套措施

國家發展改革委利用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了180個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形成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能力4000多萬噸/年。商務部、財政部安排中央財政資金支持52個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城市,建設41309個回收網點、226個分撿中心和37個集散市場,同時支持了91個區域性大型回收基地建設。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調整完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增值稅政策的通知》,對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進行了調整完善。人民銀行等部門出台《關於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投融資政策措施意見的通知》,要求各級金融機構將資源綜合利用項目作為支持重點,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

試點示範,推廣典型模式

國家發展改革委啟動了資源綜合利用“雙百工程”建設,在全國重點培育和扶持百個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基地和百家資源綜合利用骨幹企業,首批確定了24個示範基地和26家骨幹企業。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確定了15個國家“城市礦產”示範基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選擇12個城市開展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基地建設試點工作。商務部分3批確定了90個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試點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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