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詩書畫聯誼會

本會簡介
中國詩書畫聯誼會(簡稱:CPCS),是由海內外各民族文化藝術家、詩人、書畫家、收藏家等自願結成聯誼的非營利性民間藝術團體,是目前中國規模較大的,具有廣泛國際影響的專業藝術團體之一。
中國詩書畫聯誼會自創辦以來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人民政府的文藝工作指導方針和路線,堅持不斷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積極拓展對外文化交流、及時展示我國文化藝術取得的最新成果,先後出版刊發了一系列文化藝術類大型書刊,深受全國及海內外廣大文藝工作者、學者、藝術家、收藏家及高等藝術院校的好評。
中國詩書畫聯誼會宗旨:全面傳承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遺產,廣泛聯合文藝各界,為熱愛傳統詩書畫藝術方面的海內外專家、學者、藝術家、研究者搭建一個溝通、交流的平台,組織舉辦畫展、海內外詩書畫藝術交流活動,出版文藝專刊、學術研究等一系列工作,推動我國傳統文化藝術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本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名稱:中國詩書畫聯誼會,英文名:CHINAPOEMCALLIGRAPHYSODALITY。
第二條性質:中國詩書畫聯誼會(簡稱:CPCS),是由海內外各民族文化藝術家、詩人、書畫家、收藏家等自願結成聯誼的非營利性民間藝術團體。
第三條宗旨:全面傳承中華民族優秀文化遺產,廣泛聯合文藝各界,為熱愛傳統詩書畫藝術方面的海內外專家、學者、藝術家、研究者搭建一個溝通、交流的平台,組織舉辦畫展、海內外詩書畫藝術交流活動,出版文藝專刊、學術研究等一系列工作,推動我國傳統文化藝術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第四條任務:
(一)推進傳統詩書畫的研究、發展、創新,積極舉辦各種詩書畫藝術講座和藝術展覽;
(二)扶植和培養熱衷於詩書畫藝術研究、創作的新生力量,在全國範圍內有組織、有計畫地開展詩書畫創作與藝術交流活動;
(三)幫助廣大詩書畫藝術家組織策劃個人藝術展,出版個人詩書畫專集、著作及收藏等方面的服務;
(四)以加強學習與交流,不斷提高藝術水平為目的,竭力辦好會刊與雜誌,定期向會員贈閱,會員作品優先在會刊發表,並為創作成果優秀的藝術家聯繫、開拓藝術市場,使其得到市場的認可,推動藝術市場的健康繁榮發展,維護本會會員的切身利益。
第二章會員
第五條凡贊成本會章程,在詩書畫藝術領域創作、發表過具有一定水平的作品或理論研究成果,或在相關藝術領域有顯著成績者,由本人申請或經本會會員推薦,經本會審核批准,即可加入本會。
第六條本會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接受本會委託工作、維護本會利益、繳納會費的義務,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及對本會工作或領導提出建議、批評、監督權,享受本會各項福利待遇,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並享有退會的自由。
第七條本會會員負有維護本會名譽、利益不受侵害的責任,如發現有組織及個人對本會造成侵害時須及時向本會報告。
第八條本會會員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嚴重違法,觸犯刑律,一經發現,經本會研究通過,即可取消其會籍。
第九條本會會員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本會依法予以保護。
第三章組織
第十條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其職責是:
(一)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審議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三)制定和修改《中國詩書畫聯誼會章程》;
(四)選舉產生領導機構;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全國、各民族、各地區的本會會員民主選舉產生。理事會由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會員代表大會決定理事會的召開或延期召開。
第十二條聯誼會設主席一名,副主席及常務理事、理事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秘書長負責處理本會日常事務,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確保本會的各項工作有序開展。聯誼會常設機構(總部)是理事會的工作機構,實行秘書長負責制。
第四章經費
第十三條經費來源
(一)社會資助;
(二)會員繳納的會費;
(三)有償服務收入;
(四)其他合法的經營收入。
第五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章程最終解釋權屬中國詩書畫聯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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