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倡導文明辦網,弘揚社會正氣,促進網際網路行業健康、有序、協調、可持續發展,表彰在實施網際網路自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從業單位或個人,中國網際網路協會設立了年度“中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貢獻獎”。
“中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貢獻獎”的參評對象是簽署了《中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公約》的中國大陸地區網際網路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為行業自律做出了突出貢獻的個人。可以自願申報或由有關部門推薦,要求填寫申報表等文字材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網際網路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申報組織和推薦工作;中國網際網路協會行業自律工作委員會承擔評審委員會秘書處的工作職責。社會公眾認為網際網路從業機構符合“中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貢獻獎”評審條件的,也可以向評審委員會秘書處推薦。
“2011-2012年度中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貢獻獎”獲獎單位(排名不分先後)
新華網、騰訊、萬網、中國青年網、新網互聯、搜狗、天極傳媒、奇虎360、華龍網、艾普網路、空中網、中國江蘇網、攜程旅行網、互動百科、東北網、新疆亞心網、天涯社區、中國電信增值業務運營中心、中國吉林網、安徽中安線上、網盛生意寶、大連天健網、陝西四博互聯、中金線上、雲南信息港、地寶網、河南大象網、中國台灣網、國際電子商務中心
中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貢獻獎申報和評選辦法
一、獎項的設立
為加強我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倡導文明辦網,促進網際網路行業健康、有序、協調、可持續發展,表彰在實施網際網路自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從業單位或個人,中國網際網路協會決定設立"中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貢獻獎"。
“中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貢獻獎”每年度評選一次,為榮譽性、非物質獎勵,每次評選不超過20個單位或個人,綜合反映網際網路企業或個人最近一年度(自上一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在網際網路行業自律方面的實績和貢獻。
二、參選對象
“中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貢獻獎”的評選對象是簽署了《中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公約》的中國大陸地區網際網路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為行業自律做出了突出貢獻的個人。
三、申報條件與評選標準:
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1、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網際網路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2、通過信息產業部和地方通信管理部門組織的年檢年審,沒有違法違規記載;沒有受過行政處罰。
3、在執行《中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公約》的歷次檢查中合格;
4、在弘揚社會正氣、傳播先進文化、參與自律進程、實施自律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績;
5、積極承辦或支持行業自律活動,對推動網際網路事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
6、社會各界普遍反映良好。
個人:
熱心網際網路事業,在網際網路行業積極宣傳自律、履行自律責任,在科研、教育、套用和普及推廣工作中成效顯著,或有重要理論、技術成果,示範作用顯著,貢獻突出。
四、申報程式
(一)申報方式
採取自願申報和推薦相結合的方式。自願申報由申報單位提出申請,逐級上報。"中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貢獻獎"評審委員會根據需要也可直接推薦備選單位和個人。
(二)申報受理和管理機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網際網路協會負責本行政區的申報組織和推薦工作;中國網際網路協會設立"中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貢獻獎"評審委員會,中國網際網路協會行業自律委員會承擔評審委員會秘書處的工作職責,負責全國申報受理、評選、公示等具體日常工作。
(三)報送程式
1、由各省協會組織簽約的單位,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網際網路協會申報,提交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網際網路協會對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經審核屬實後,提出推薦意見,報送中國網際網路協會"中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貢獻獎"評審委員會秘書處。
2、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組織簽約的單位或會員單位可以直接向"中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貢獻獎"評審委員會秘書處申報。
3、社會公眾認為網際網路從業機構符合"中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貢獻獎"評審條件的,也可以向評審委員會秘書處推薦,由評審委員會秘書處組織審核。
(四)申報材料
1、申報表;
2、文字材料,要求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包括1500字的申報內容介紹、照片或圖片資料、音像資料。
申報表以書面形式;文字材料、圖片資料和音像資料以電子版形式上報;一式三份。
(五)申報時間
每年的6月10日至7月10日為本年度"中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貢獻獎"評審委員會秘書處接受申報材料的時間。
五、評選程式
1、每年的7月11日至8月10日為"中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貢獻獎"評審時間;
2、建立專家備選名錄,每年根據申報情況組成權威專家評審委員會;
3、評審委員會秘書處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申報單位或個人進行預審,對符合基本評選條件的候選單位提交給評審委員會審查;
4、評審委員會組織對申報"中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貢獻獎"的單位進行系統審查,必要時組織現場考察;
5、公示。初步評選結果於8月11日至24日(遇節假日順延)在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網站上進行為期兩周時間的公示,徵求公眾意見,最後由評審委員會根據公示結果對候選單位或個人予以調整,並確定獲獎單位和個人名單;
6、評選結果經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理事會審查批准後,正式授予"中國網際網路行業自律貢獻獎",予以公布、表彰和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