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促進會自稱是在中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推進改革開放的新形勢下由經濟貿易界知名人士發起,中國工商企業界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創辦的全國性、綜合性、非營利性的民間社團組織。
本會擁有各技術領域、經濟和管理方面的顧問、專家委員會,可以為華人企業提供全方位的諮詢服務。
機構
促進會是在香港註冊的社會團體,總部設在北京。內地其他省份,河南、湖南、安徽等設有分會,在加拿大也設有分會。設有秘書處、辦公室、政策研究部、對外聯絡部、會員服務部、公益事業部、信息諮詢部、會展培訓部、國際合作部、書刊編輯部、媒體網路部等職能部門。
組織領導
促進會官網顯示,現任會長為何濟海,曾任商業部副部長;執行會長為閻家銘,原化工部副部長;理事長路印林,全國工商業聯合會辦公廳原主任;工作人員共47人,包括秘書長姜黎明以及執行秘書長何國君。
促進會的官網上還列有會員名單,其中,常務副會長24人,副會長69人,均為各地企業家,以及368家會員單位。
會費
普通一級的會員單位是理事,5萬元一屆;常務理事,8萬元一屆;副理事長,10萬元一屆,副會長,20萬元一屆;最高級別的會員是常務副會長,一屆是50萬元。
舉辦活動
促進會每年至少有兩次大型活動:全球華人企業家論壇和促進會年會。據官網訊息,至2014年,“全球華人企業家論壇”已經召開七屆。首屆論壇於2006年6月中旬召開,共有5位原全國政協副主席及1位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參加了會議。
2009年5月,促進會曾發布《致參加全球華人企業家論壇與會企業代表的一封信》,並在信中給出了一些數據,如,“協調企業涉及與地方政府之間的相關問題68件”,“共有49名經濟學家,88位首都有關部委領導,16名有代表性的華人企業家,21位副總理級別的中央首長,22位著名藝術家,36名地方省市長,5000多名港澳台以及國內的優秀企業家參加了高層論壇。”其中,有1位原副總理,9位全國政協原副主席、8位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以及數位前部委領導出席論壇。
2013年舉辦的第七屆全球華人企業家論壇暨首屆時代領袖頒獎典禮有很多名人都出席了,有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副主席厲無畏、國務院原副總理吳桂賢、廣東志高空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李興浩等。
促進會最近一次大型活動是2013年12月19日~22日舉辦的“中國經貿發展高峰會暨探索中小企業投資合作之路”,同樣選址在釣魚台國賓館。而這次活動的前期工作會議,根據促進會官網,邀請了“中國駐瑞士、法國前大使蔡方柏,中國駐汶萊前大使劉新生,中國駐阿聯、約旦前大使劉寶萊,外交部國際司大使呂永壽到訪我會”。
獎項設定
據不完全統計,促進會已經給不少企業及其負責人頒發了20種以上的不同獎項,包括“亞太地區十大最具發展潛力品牌企業”、“中國100家最具發展潛力品牌企業”、“中國優秀企業”、“100家最具投資潛力品牌企業”以及“亞太地區最受尊敬華人企業家”、“中國傑出企業家”、“中國夢經濟終身成就獎”、“中國經濟建設特殊貢獻人物”等。
宗旨
管理科學化、促進中國同世界各國、各地區之間的貿易和經濟關係的發展,增進中國同世界各國人民以及經貿界之間的了解與友誼。
中國經濟貿易促進會作為溝通政府與企業、科研機構與企業、企業與企業的橋樑和紐帶,探索新形勢下企業改革的發展方向和新的運行機制;融資多元化、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政府的政策,開展促進對外貿易、利用外資、引進外國先進技術及各種形式的中外經濟技術合作等活動,追蹤調查民營企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總結推廣民營企業的經驗;引導民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速企業的資本股份化、技術創新化、產業規模化、經濟國際化的進程,為會員參與國際競爭提供政策、法規諮詢,項目評估論證和信息服務,促進民營企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為了進一步適應不斷力和社會各界人士的支持把我促進會辦成一所具有權威性、真實性、可靠性的單位。為發展民營經濟,振興中小企業發展,繁榮中國經貿作出積極貢獻。
促進會理念
本會精神: 萬眾一心 眾志成城
企業宗旨: 從零開始 自強不息
形象定位: 萬眾本色 領先超群
經營宗旨: 誠信為本 求真務實
奮鬥目標: 拓展研發領域 提供決策依據
歷史使命: 輔助扶持新興企業開發光大傳統品德
用人原則: 能力+自律+敬業+發展眼光=最佳人才
行為準則: 先做人 後做事
策劃原則: 著眼市場 準確定位
員工自律: 自覺 自尊 自信 自強
員工自勉: 榮辱與共 萬眾一心
政治口號: 服務一流 創值報國
服務口號: 追求培養對象最大滿意值
促進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促進會的名稱 :
中國經濟貿易促進會
第二條 本促進會的性質 :
本促進會是由我國從事企業管理研究與建設的人員、部門、機構、團體和企業自願聯合組成的非盈利性的獨立科研單位
第三條 本促進會的宗旨 :
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政策及社會道德風尚。堅持為經濟服務、為企業服務的方向,促進國內外企業文化交流,繁榮與發展我國社會主義企業事業,為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服務。
第四條 本促進會在國家有關部委領導的指導下,接受業務主管部門及工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促進會的地址 :
西單:北京市復興門內大街45號3號樓326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促進會的業務範圍 :
促進會業務開拓協調企業合作關係、組織企業各類文化藝術交流活動、展覽展示、企業形象設計、企業管理研究,為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增進企業活力,更好的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服務。
(一)研究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深入實際,解放思想,勇於創新,勇於實踐、不斷提高我國企業管理水平。
(二)組織推動企業管理研究工作,提倡不同觀點的自由爭論,促進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企業管理理論研究和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
(三)根據需要及時廣泛的組織企業家進行管理企業的綜合活動和專業活動的學習,進一步推動企業家管理企業的綜合水平。
(四)表彰與獎勵優秀企業家管理企業成果,評選與表彰企業管理先進單位,並推廣他們的經驗,培育與提高企業家的管理意識,倡導與發揮企業家經營管理及企業思想政治活動中的積極作用。
(五)積極參加和推動中、外企業家管理經驗交流活動,借鑑吸取國外先進企業家管理經驗,不斷豐富和發展我國社會主義企業事業。
(六)組織力量辦好企業家管理企業的培訓、教育工作。開展各項專業活動,編輯出版發行有關企業管理方面的書刊和資料。加強企業管理資源開發引進,開展企業形象設計、科技信息交流、諮詢中介服務等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促進會會員包括理事、常務理事 。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促進會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促進會章程
(二)自願加入本促進會理事會
(三)從事企業管理研究與建設企業作出一定成績的企業或個人。
第九條 會員的申報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表
(二)經辦公室討論通過
(三)由促進會授權,辦公室發給會員證書。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促進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促進會活動
(三)獲得本促進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促進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自願加入,自願退出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促進會決議
(二)維護本促進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促進會交辦的任務
(四)按規定交納費用
(五)向本促進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出時應書面通知本所,並交回證書。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費用或不參加本促進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出。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促進會章程的行為,經促進會表決通過,報促進會辦公室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促進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會員、理事和常務理事
(三)審議促進會的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每屆任期5年,因特殊情況提前或延期屆的,由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理事長批准同意。
第十六條 促進會辦公室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部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七條 促進會的職權是 :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表決
(二)選舉和罷免總顧問、顧問、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名譽秘書長、秘書長、常務副秘書長、副秘書長、辦公室及各職能部門主任、會員、特邀研究員。
(三)籌備召開代表大會
(四)向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聘任
(八)領導本促進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2年召開一次,副秘書長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也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
第十九條 本促進會總顧問、顧問、理事長、副理事長、名譽秘書長、秘書長、常務副秘書長、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本促進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名譽顧問、顧問、名譽秘書長最多任職年齡不超過9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條 本促進會法定代表人由本促進會秘書長擔任
第二十一條 本促進會顧問行使下列職權 :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長、秘書長、常務副秘書長、特邀研究員會議
(二)檢查特邀研究員代表大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第二十二條 本促進會實行秘書長負責制並行使下列職權 :
(一)代表本促進會簽署有關主要檔案
(二)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三)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書長及各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交顧問會議決定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三條 本促進會經費來源
(一)會員交納的費用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條 本俱促進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
第二十五條 本促進會終止前,須經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六條 本促進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志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促進會辦公室
涉嫌行騙
2011年8月18日,國資委外事局針對促進會曾發布聲明,指出“國務院國資委與'中國經濟貿易促進會'及其擬舉辦的'第五屆全球華人企業家與政府官員高層論壇暨優秀企業家頒獎典禮'活動無任何關係,國資委的工作人員從未參與該活動的組織,國資委領導、監事會主席也不會出席該活動。”
促進會的官方網站是2009年辦的。根據工信部“網站地址/域名信息備案管理系統”上的查詢結果,網站負責人為張中磊,即該會綜合辦公室主任,主辦單位性質一欄則顯示為企業。
另據香港特區政府的公司註冊處綜合資訊系統顯示,2009年9月15日,促進會在香港註冊了一家名為“中國經濟貿易促進會有限公司(ChinaEconomicTradingPromotionAgencyLimited)”的公司,至2013年10月25日,已告解散。
自促進會舉辦大型活動以來,為促進會承辦論壇及其他會議活動的公司共有4家,分別為北京中貿譽誠企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貿譽誠”)、北京連民企業文化交流中心(以下簡稱“連民”)、北京中貿蕊雨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和北京中貿弘揚企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貿宏揚”)。
其中,中貿譽誠成立於2008年9月23日,註冊資金50萬元,登記為個人獨資企業,負責人為姜黎明,即促進會秘書長。
連民成立於2010年1月14日,註冊資金50萬元,負責人為何國君,即促進會執行秘書長。
以上兩家公司分別於2014年1月和2012年10月被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銷營業執照。
據目前兩家成立於2012年的合作公司的信息,何國君仍是中貿宏揚的股東之一。中貿宏揚的註冊資本亦為50萬元,其中,何國君出資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