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哲學教學機構

中國的哲學教學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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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指近現代中國為傳授哲學各門類知識或傳播馬克思主義哲學,培養哲學人材而設立的專門性機構。它以綜合性大學的哲學系及中國共產黨各級黨校的哲學教研室為主要形式。
在中國,設立專門的哲學教學機構始於20世紀初。1914年北京大學首先創設相當於系、科一級行政編制的“中國哲學門”,內設儒學哲學和西方哲學史課程,1916年改名為哲學系,張頤、蔣維喬等先後任系主任。“五四”運動後,一些大學相繼設立哲學系。1923年武漢大學設“教育哲學系”,1928年改名為哲學系,由范壽康任系主任;清華大學、中央大學、中山大學、燕京大學、浙江大學、中法大學等也先後設立哲學系。在抗日戰爭期間,由清華大學、南開大學、北京大學撤到昆明而成立的西南聯合大學也設立了哲學系,該系聚集了全國許多哲學教授任教,培育了不少哲學專門人才。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隨著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廣泛傳播和人民教育事業的發展,各類哲學教學機構相應地逐步發展起來。1952年,高等學校院系調整,大學哲學系全部合併於北京大學哲學系,設哲學和心理學兩個專業,有教授、副教授40餘人,金岳霖任系主任。1953年11月,馬克思列寧學院(現中共中央黨校)建立哲學教研室,艾思奇任主任。1952年,中國人民大學設馬列主義研究班,由蘇聯凱列博士等授課,該校的哲學系是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同年,武漢大學和復旦大學恢復或新設了哲學系。1958~1966年陸續恢復或新建哲學系的還有遼寧大學、吉林大學、黑龍江大學、江西大學、四川大學、中山大學、廈門大學、河北大學、南開大學、杭州大學、山東大學。1973年貴州大學設立哲學系。1976年以後,增設哲學系的還有廣西大學、南京大學、內蒙古大學、安徽大學、北京師範大學、鄭州大學、湘潭大學、西北大學、山西大學、華東師範大學。設有哲學專業的有中央民族學院和西北政法學院等。在黨校系統中,除中共中央黨校外,各省、市、自治區以及地、市黨校均設有哲學教研室(組)。
創立最早的北京大學哲學系,1985年設有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馬克思主義哲學史、中國哲學史、東方哲學、西方哲學、毛澤東哲學思想、邏輯學、美學、倫理學、自然辯證法、宗教學11個教研室,有教授、副教授39人,講師31人,助教10人,在任系主任為黃楠森。中共中央黨校的哲學教研室,設 5個教研組,有教授、副教授21人,副譯審2人,講師22人,助教27人。
在中國的哲學教學機構中,具有哲學博士學位授與權的有:北京大學哲學系、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武漢大學哲學系、中共中央高級黨校哲學教研室、復旦大學哲學系、吉林大學哲學系、南開大學哲學系、華東師範大學哲學系、中山大學哲學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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