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中國環境法規全書2005-2009(上下卷)》共分為21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環境保護基本規定;第二部分是水污染防治;第三部分是大氣污染防治;第四部分是環境噪聲污染;第五部分是固體廢物管理;第六部分是海洋環境管理;第七部分放射性污染防治;第八部分是生態保護;第九部分是城市環境保護;第十部分是環境影響評價與建設項目管理;第十一部分是環境經濟政策;第十二部分是循環經濟與清潔生產;第十三部分是消耗臭氧物資管理;第十四部分是有有毒化學品管理;第十五部分是環境標準管理;第十六部分是環境應急、監測、污染源管理;第十七部分是資源保護等相關法規;第十八部分是應對氣候變化;第十九部分是依法行政與立法、執法;第二十部分是有關司法規定;第二十一部分是常用環境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