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章市場經濟與市場化基礎
第一節市場化研究綜述及其評價
一、市場化研究綜述
二、對市場化內涵研究的評述
三、對市場化測度指標研究的評述
四、對市場化改革的基本認識
第二節民族地區市場化問題研究的範疇
一、生產要素及生產要素市場化
二、市場化基礎
第三節市場化的理論基礎
一、西方市場經濟理論
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
第二章民族地區政府治理及其市場化
第一節民族地區政府管理體制的沿革
一、中央政府管理體制的演變
二、民族地區政府管理體制的特點
第二節民族地區政府行為與市場化進程
一、政府行為對市場經濟的適應性
二、政府行為方式對市場經濟適應性的衡量指標
三、民族地區政府行為方式適應市場化的測算
四、民族地區政府行為方式的分析
第三節民族地區政府與市場的關係
一、政府與市場的一般關係
二、區域經濟發展決定著政府與市場的關係
三、對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認識
四、民族地區市場化過程:政府的主導
第三章民族地區企業的市場化研究
第一節企業市場化的內涵及衡量指標
一、對企業市場化的認識與理解
二、企業市場化衡量指標研究綜述
第二節國有企業的市場化
一、國有企業市場化進程
二、民族地區國有企業市場化進程
三、民族地區國企市場化中的問題
四、國有企業市場化發展趨勢
第三節民營經濟的發展
一、民族地區民營經濟發展現狀
二、民營企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三、民營經濟發展的對策
四、民族地區民營企業發展前景
第四章民族地區土地的市場化研究
第一節土地市場化的制度變遷
一、全國土地市場化的發展歷程
二、民族地區土地市場化的概況
第二節城市土地一級市場
一、城市存量土地市場化
二、增量土地的一級市場
三、土地儲備制度
第三節土地二級市場
一、行政劃撥
二、協定出讓
三、“招拍掛”完全市場化交易
第四節土地市場化中存在的問題
一、土地儲備的財政和金融風險
二、征地中出現的問題
三、農村土地市場尚未建立起來
第五節土地市場化的趨勢
一、一級市場由地方政府壟斷轉為土地管理部門垂直管理
二、土地市場更加規範
三、征地補償制度逐步完善
第五章民族地區資本市場化
第一節金融制度規制下的民族地區金融市場發展
一、金融市場組織成長
二、民族地區金融市場組織成長的解釋
第二節民族地區經濟發展中的農村金融抑制
一、金融深化理論與金融抑制
二、金融供給與農民收入的關係
三、民族地區農村金融抑制分析
第三節民族地區金融發展深化
一、民族地區金融市場組織成長的內生機制
二、民族地區金融市場的內生性創新
第六章民族地區勞動力的市場化研究
第一節勞動力市場化的基礎與條件
一、統一勞動力市場的形成
二、經濟發展水平的差距引起勞動力的地區流動
三、戶籍制度鬆動
第二節民族地區勞動力市場化現狀
一、民族地區勞動力流動的歷史
二、勞動力市場服務體系的建立與完善
第三節民族地區勞動力市場化程度分析
一、勞動力流動性分析
二、勞動力流動的特徵
三、勞動力穩定性分析
四、勞動力供給的市場化分析
五、用人單位用工自由度
六、勞動力流動有效性分析
第三節民族地區勞動力市場化的障礙
一、勞動力素質低下,不能適應勞動力市場的需要
二、勞動力市場法規不健全和中介服務機構發育不完善
三、自然環境也影響勞動力市場化程度
四、戶籍制度的限制
五、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
六、農村土地流轉制度還未建立
第四節民族地區勞動力市場化的措施
一、加強勞動力的技能培訓,提高勞動力的整體素質
二、加快健全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三、進一步加強勞動力市場建設,完善中介服務機構
四、加快戶籍制度改革步伐,徹底清除勞動力自由流動的制度障礙
五、發揮政府在勞動力市場化中的作用
第五節民族地區勞動力市場化的趨勢
一、勞動力流動從無序到有序
二、勞動力流動由季節性、臨時性向長期性轉化
第七章民族地區中介組織的市場化研究
第一節中介組織存在與發展的理論基礎
一、中介組織的內涵及產生
二、中介組織的不同理論視野
第二節中介組織的職能與作用
一、中介組織的基本特徵
二、中介組織的基本職能
第三節民族地區中介組織的發展狀況及其市場化程度
一、民族地區中介組織的發展
二、民族地區中介組織發展的市場化程度
三、民族地區中介組織市場化的矛盾
四、民族地區中介組織發展中的政府作用
參考文獻
……
書摘
三、對市場化測度指標研究的評述
市場化的測度是指通過某種預設的指標體系(指數)針對一國(部門或地區)的市場化程度作出測算和評估。市場化程度測度指標的選取與設立,主要取決於兩個方面,一是市場化指標設立者對市場化的理解,也就是指標的設立體現了設計者的主觀意識,對市場化認識的不同,或者說目的不同,所設計的指標就有所差異,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主觀性;二是現有技術水平、資料獲取難易程度。因為指標的設立不僅是理論上的,更重要的是要具有可操作性、可計算性,所以,在指標的設計時首先要考慮的是在現有的技術水平和條件下,哪些指標可用、可獲得。其中,所設計的指標能否真實地反映客觀現實,最為根本的是對市場化的基本認識和理解,它決定著所構建的指標體系的質量。
從上述國內外對市場化程度測度指標的分析來看,在具體指標的設計層面上,未能真正把握住市場化的本質意義上的指標。比如在市場化程度測算指標的設定中,無論是從總體市場化指數,還是省區市場化指數以及產業市場化指標都沒有明確其“基礎”是什麼,更重要的是,沒有給出市場化測度中最基本的“元素”--能夠全面而又深刻地反映市場化本質特徵的基本指標及其體系。退一步講,至少沒有把內容最為豐富的“體制構成要素”分析中的指標視為市場化測度中的基本“元素”,因而無法形成從基本指標到市場化指數這樣一種簡潔的邏輯關係。實際上,其根源在於有些對市場經濟的理解還是停留在“國家調控市場,市場引導企業”這樣的層次上,因而也就不能從本質上設定出真正體現市場化本質的指標體系。
國內外市場化程度測度指標更多地從市場化所顯示的結果方面(即市場化的“產出”方)來反映市場化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