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主同盟湖南省委員會

1949年1月10日,民盟湖南省支部籌備委員會成立。 1952年10月,在長沙舉行的民盟湖南省第一次代表大會產生了民盟湖南省第一屆支部委員會。 1956年根據盟章改稱為民盟湖南省委員會。

1949年1月10日,民盟湖南省支部籌備委員會成立。2月25日成立省支部執委會。至同年8月,全省有盟員595人。1952年10月,在長沙舉行的民盟湖南省第一次代表大會產生了民盟湖南省第一屆支部委員會。1956年根據盟章改稱為民盟湖南省委員會。十年動亂期間,民盟各級組織停止活動。1978年湖南民盟成立臨時領導小組並恢復活動,至今已經歷十一屆委員會。
湖南民盟在民盟中央和中共湖南省委的領導下,積極發揚與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的光榮傳統,認真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的精神,發揮人才薈萃、知識密集、聯繫廣泛的特點和優勢,認真履行參政黨職責,緊密圍繞湖南的中心工作,大力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反映社情民意,積極建言獻策,在湖南省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進程中,服從大局,努力實踐,不斷探索,做出了顯著的成績,為推進我國的民主和政治建設,為湖南的現代化建設作出了參政黨地方組織應有的貢獻。同時,湖南民盟各級組織高度重視自身建設。為提高全省民盟的整體素質,健全參政黨機制,做了大量的工作。各級組織採取多種形式,組織盟員聯繫工作實際,進行形勢政策教育和培訓,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統戰方針政策和民盟章程、民盟歷史,不斷提高盟員的政治思想素質。湖南民盟嚴格按照盟章和有關組織發展條例要求,堅持執行以文教為主、大中城市為主、中上層為主的方針,在堅持重點和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有計畫地穩步發展了一批政治素質好、有一定參政能力的中青年知識分子加入民盟,使民盟的年齡結構和成員結構發生了變化。民盟省委和各級地方組織通過充實調整,在領導機構和領導班子中增加了德才兼備的中青年同志,穩步推進了新老交替和政治交接。
截至2010年12月底,湖南民盟共有成員8065人,盟員平均年齡53.6歲。全省共有13個地市級組織、4個縣市級組織、383個基層組織(其中省直基層組織53個)。盟員中大學以上學歷的有5528人,占68.5%,中上層人士7130人,占88.4%,中高級以上職稱占83.4%;高等教育界占26.8%,普通教育界占36.94%,科學技術界占9.4%,醫藥衛生界占6.5%,文化藝術界占4.3%,政府機關占5.3%,司法機關占0.5%,黨派機關占1.5%,人大、政協機關占0.6%,社會團體占0.5%。盟員中省人大常委2人,省人大代表7人,全國政協常委1人、委員2人,省政協常委11人,省政協委員46人,在政府及司法機關任職的廳局級幹部2人,任副市長2人,縣處級幹部28人。7人擔任省級特約監察員,8人擔任省人民政府參事,17人擔任省文史館館員。
在新的世紀裡,湖南民盟正在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認真貫徹《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的精神,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努力提高參政議政能力與水平,積極發揮自己的優勢和特點,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各項方針政策、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為開發湖南、建設湖南,推動湖南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全面發展,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貢獻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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