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智慧農業發展聯盟

三、聯盟組織機構(一)聯盟成員大會為聯盟的最高決策機構,指導聯盟開展工作,決定聯盟重大事務。 (六)工作推進組聯盟下設若干個工作推進組,各工作推進組在聯盟理事長領導下及秘書長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 (七)專家委員會聯盟設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設主任、副主任,專家委員在聯盟理事長領導下及秘書長的協調下開展工作。

一、創立背景

經國家相關部委批准,根據《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的檔案精神,經國家農業部、國家發改委、國家工信部及國家信息中心等相關部門的批准成立的“中國智慧農業產業發展聯盟”

二、聯盟任務

聯盟通過溝通了解地方政府發展智慧農業實際需求,通過整合資源,融合智慧農業產業各項技術制定解決方案 ,綜合協調政、產、學、研、用各方資源和優勢服務智慧農業項目,促進智慧農業人工同步發展,服務服務於農業、服務於社會。

三、聯盟組織機構

(一)聯盟成員大會

為聯盟的最高決策機構,指導聯盟開展工作,決定聯盟重大事務。聯盟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聯盟成員大會的職責是:
1.批准聯盟章程的修改;
2.審議批准聯盟年度工作報告;
3.審議批准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
4.決定聯盟的變更和終止;
5.審議批准理事會提交的其他報告;

(二)聯盟理事會

是聯盟大會的執行機構,對聯盟大會負責。理事會的職責是:
1、向聯盟大會提交修改聯盟章程的決議;
2.解釋聯盟章程;
3.執行聯盟大會決議;
4.擬定聯盟年度工作報告;
5.制定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
6.決定聯盟成員、會員的加入和除名;
7.聽取和審議秘書處、各工作組工作報告;
8.審議、批准和修改聯盟的基本管理制度;
9.向聯盟大會提交變更或終止聯盟的決議;
10.決定秘書處內部機構的設立及撤銷;
11.討論和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三)聯盟理事長

聯盟理事長每屆任期為四年,最長任期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成員大會表決通過。其職權和責任是:
1、召集和主持成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2、提名秘書長人選,提交理事會決定;
3、組織理事會研究決定聯盟的發展方向;
4、負責聯盟成員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以及各項工作的推進;
5、負責由理事會授權的有關事宜。
根據需要本聯盟設立副理事長若干名,協助理事長開展工作。

(四)聯盟秘書處

負責日常工作,對聯盟大會負責。秘書處設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若干名。秘書
處的職責是:
1.執行聯盟大會決議,負責組織、管理、協調聯盟的各項工作;
2.負責聯盟大會會議的籌備和召開;
3.起草聯盟年度工作報告;
4.起草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
5.負責受理加入聯盟的申請,對申請單位資格進行初步審查;
6.依據聯盟有關制度提議除名違規聯盟成員及受理聯盟成員退出聯盟的申請;
7.聯盟大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聯盟秘書長

根據工作需要,本聯盟設立秘書處,秘書處是理事會的執行機構。秘書長負責秘書處工
作,具體職責如下:
1、主持聯盟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協調秘書處、各工作推進組、專家委員會等開展工作;
3、提名副秘書長及工作推進組主要負責人,提交理事會決定;
4、決定秘書處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5、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六)工作推進組

聯盟下設若干個工作推進組,各工作推進組在聯盟理事長領導下及秘書長的統一協調下
開展工作。

(七)專家委員會

聯盟設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設主任、副主任,專家委員在聯盟理事長領導下及秘書
長的協調下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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