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陽光健康保險協會

中國新陽光健康保險協會

中國新陽光健康保險協會是由支持健康事業的企業、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機構和個人自願組成的全國性非營利社會組織,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全國性非營利社團組織,成立於2015年2月1日。 協會的工作宗旨是: 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引導多種所有制經濟組織開展健康產業開發工作,保障會員的合法權益,實現健康產業開發的社會效益與投資回報雙贏為目的。

工作宗旨

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引導多種所有制經濟組織開展健康產業開發工作,保障會員的合法權益,實現健康產業開發的社會效益與投資回報雙贏為目的。

工作內容

1. 開展健康產業開發,眾籌資金、技術、人才和管理;2.引導多種所有制經濟組織參與扶持健康產業開發;3.為會員分憂解難,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與技術服務;4.興辦健康產業經濟實體,進行有償的項目開發工作;5.接受政府委託交辦的業務。

基本工作方式

1. 最大限度地動員社會力量進行有效扶持健康困難人群;
2. 探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國健康產業開發的新機制、新路子,引進新資源,開發新產業;
3. 通過資本運作渠道,引進私募投資基金等投資資本;
4. 通過產業開發,扶持貧困地區健康困難人群發展有相對優勢的環保產業、養殖業、醫療養老等。

業務範圍

㈠ 動員企業和社會各界力量,在各地區開展健康產業開發;
㈡ 積極爭取國家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優惠政策和支持,拓寬扶持健康產業資金、技術等支持渠道,探索金融扶持健康開發的新機制、新路子,建立扶持健康產業開發基金,支持開發項目;
㈢ 組織開展宣傳、策劃、形象塑造、考察、研討和交流等活動;
㈣ 積極開展調查發展各種會員,扶持會員項目的開發和資金的支持;
㈤ 開展有關業務培訓;
㈥ 接受政府和有關組織委託的其他業務。

理事會的職權

㈠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㈡ 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㈢ 籌備召開會議代表大會;
㈣ 向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㈤ 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和註銷;
㈥ 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㈦ 審定重大活動包括項目資金的籌集、管理和計畫,年度工作報告、計畫,年度經費收支決算、預算;
㈧ 決定各分支機構的設立和人選;
㈨ 指定內部管理制度;
㈩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十一)研究修訂內部管理制度,提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十二)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負責人的聘任戶外解聘;
(十三)對項目資金的募集、管理和計畫,年度工作報告、計畫,年度經費收支決算、預算提出建議,提交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十四)研究和確定其他與協會發展有關的事項;
(十五)本協會設立秘書處。秘書處為本協會辦理日常事務的工作機構,由秘書長負責;
(十六)本協會根據發展需要設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統稱機構)是本協會內部開展工作的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機構根據協會的宗旨、業務範圍和工作計畫開展工作。機構的重大事項需經本協會秘書處報會長辦公會批准實施,接受協會秘書處的監管和服務,對法人負責。

本協會秘書長職責

(一) 貫徹落實會長、會長辦公室的決策;
(二) 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三) 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四) 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負責人,由會長辦公會決定;
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 各種會員會費;
(二) 捐贈;
(三) 政府資助;
(四)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產業開發的收入;
(五) 會費利息;
(六) 其他合法收入。

工作方式

1. 最大限度地動員社會力量進行有效扶持健康產業開發;
2. 探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國扶持健康產業開發的新機制、新路子,引進新資源,開發新產業;
3. 通過資本運作渠道,引進私募投資基金等國際資本;
4. 通過產業開發,扶持貧困地區發展有相對優勢的養殖和環保項目醫療養老。
組織機構
下設綜合部、會員部、開發部、聯絡部、研究部等五個部門。現有團體、企業380個和個人會員1.3億人,會員擁有資產總量超過5000億元,成為本會開展工作扶持創業開發工作的資金來源。

陽光員工的工作行為要遵循以下基本準則:

* 牢記事業心和使命感是一切事業成功的必需品;
*牢記永遠不做有損於公司利益和聲譽的任何事情;
*牢記執行是最基本的職業素養;
*牢記細節往往決定成敗;
*堅信同樣的工作儘早完成會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堅信缺乏團隊精神的人可能面臨的將是一事無成;
*堅信節約不僅是一種意識,更是一種能力;
*堅信自己還能做得更好。

會員介紹

協會會員分為團體會員、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申請加入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 自願加入協會;
(二) 擁護協會章程;
(三) 自願履行會員義務;
(四) 熱心扶持健康事業;
(五) 在社會和業內有一定影響和良好聲譽。
(六) 會員會費標準,常務理事會員100萬,理事會員50萬,企業會員20-200萬,團體會員20萬,個人會員1000元。
會員入會的程式:
1. 提交入會申請調查表、推薦人簽字。
2. 上報地區機構填好身份證號及銀行卡號。
3. 經地區機構審核後上報中國新陽光健康保險協會辦公室。
4. 由各機構代發會員證。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 每月享有500-1000元的救助健康產品或現金。
2. 會員可申報健康產業開發項目,無息貸款50-200萬元。
3. 獲得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4. 對協會的工作批評的建議權和監督權。
5.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 每月幫助調查推薦2-3人健康求助人群。
2. 維護協會合法權益。
3. 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
4. 按規定交納會費。
5. 向協會反應情況和提供有關創業的項目信息。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一年不履行義務的視為自動退會,會員如有嚴重違反章程的行為將予以除名。
各省市分支機構人員名單:
雲南省昆明市:姚大江四川省成都市:秦立偉
陝西省西安市:劉子州江西省鷹潭市:王力久
陝西省大同市:周偉東寧夏自治區:張福長
廣西自治區南寧市:劉英豪內蒙古自治區:朝彥左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吉林省長春市:陳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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