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日簡介
公曆9月10是我國的教師節。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作出決議,將每年的9月10日定為我國的教師節。尊師重教是中國的優良傳統,早在公元前11世紀的西周時期,就提出“弟子事師,敬同於父”,古代大教育家孔子更是留下了“有教無類”、“溫故而知新”、“學而時習之”等一系列至理名言。傳道授業解惑的教師,被中國人譽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
發展歷程
建國前
我國歷史上曾建立過教師節。1931年,教育家邰爽秋、程其保等在南京中央大學集會,發表要求“改善教師待遇,保障教師工作和增進教師修養”的宣言,並議定6月6日為教師節,也稱雙六節。不久,國民黨政府先是同意6月6日為教師節,民國二十八年教育部通令全國將教師節改為8月27日(孔子生日)。後來經歷數及考紀專家將孔子誕辰換算為國曆應為九月二十八日; 故於民國四十一年由行政院提請總統明令: 孔子誕辰及教師節改為九月二十八日, 以紀念至聖先師, 並慰勞教師們經年的辛勞。
建國後
建國後,中央人民政府曾恢復6月6日為教師節,教育部通告各地教育工作者,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組織慶祝活動。1951年全國教育工會成立,教育工作者被確認為工人階級的一部分。1951年4月19日,教育部長和中國教育工會全國委員會主席發表書面談話,宣布“五一國際勞動節”同時為教師節。但由於這一天缺少教師的特點,執行的結果並不理想。特別是1957年以後,在“左”的思想影響下,教師不受重視,教師節實際上已不再存在。
1985年確立
這幾年,我國政府採取了許多措施,動員全社會尊重教師,提高教師的地位,改善教師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為了進一步提高教師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形成尊師重教、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社會風尚,推動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和各界人士,特別是各地教師的多次提議,中科院院士王梓坤教授建議設立第一個教師節以及各地開展尊師活動的經驗,國務院於1985年1月11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關於確定每年9月10日為教師節的議案。同年1月21日舉行的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同意關於建立教師節的議案,決定9月10日為教師節。
確定9月10日為教師節,是因為新生入學伊始,即開始尊師重教活動,可以給教師教好、學生學好創造良好的氣氛。同時,9月份全國性節日少,便於各方面集中時間組織活動和突出宣傳報導,促進在全國範圍內形成尊師重教、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良好社會風尚。
建立教師節,標誌著教師在我國受到全社會的尊敬。這是因為教師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我們國家的未來。教師的工作同每個家庭、每個兒童、少年、青年息息相關。在人類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中,教師起著巨大的作用。教師是鑄造人類文明的工程師,是人類文明的傳播者和建設者。人類文明發展的連續性,有賴於一代又一代的教師的勞動。一個社會、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如果沒有教師辛勤的、有效的勞動,那么,這個社會、國家和民族的文明進程就會遭受損失。所以,一部文明史,離開教師的因素,是不可想像的。
此後,每年的教師節,全國各地的教師都以不同方式慶祝自己的節日。通過評選和獎勵,介紹經驗,幫助解決工資、住房、醫療等方面的實際困難,改善教學條件等,大大提高了廣大教師從事教育事業的積極性。
日期演變
6月6日
1931年5月,教育家、南京中央大學教授邰爽秋、程其保等發起,擬定每年6月6日為教師節。
9月28日
1939年,國民黨政府教育部決定以中國教育家孔子的誕辰9月28日為教師節。
5月1日
195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中華全國總工會共同商定,將教師節與“五一國際勞動節”合併一起。
9月10日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屆全國人大第八次會議正式通過國務院關於建立教師節的議案,並決定9月10日為我國的教師節。
莫要物化
——袁孝沖
每逢教師節前夕,送禮就成了家長們的熱門話題,似乎時下的教師節已物化成了“送禮節”。
我國從85年開始將每年的9月10日定為教師節,是希望全社會能形成“尊師重教、感恩戴德”的良好氛圍。然而,最近幾年,在金錢物慾浪潮的衝擊下,一些家長認為送禮、收禮是教師節的意義所在,甚至向老師送出了超出自己經濟能力的禮物,寄予學校能給孩子多些照顧的奢望。
而正當昔日的賀卡變成消費券、鮮花變成高檔商品時,我們已有悖於國家設立教師節的初衷,把師生之間的關係被異化成庸俗的物質利益關係。但也並不見得每個家長都樂意給老師送重禮,因看到和聽到人家送了禮,就感到自己不送,覺得不夠意思,生怕孩子受到不公的待遇,可是當送了又揣測著怕意思不夠,如此等等,種種憂慮糾結著家長,為之也逐漸在攀比中形成了惡劣風氣。
其實,每一個有良知的教師都不會因學生是否送了禮而改變對學生的看法,教師也面臨著收還是不收的窘澀境地,不收怕家長難堪,收了怕有辱師德。所以,筆者認為教師從某種角度上說也是這種不良社會風氣的受害者,希望教育部門、學校以各種公開形式倡儀拒收禮物於校門之外,淨化校園聖地。同時呼籲廣大學生和家長,應以健康文明、真誠質樸的方式,來表達敬師重教的情意,尤其是別忘了過往的和退休的老師們,讓教師節真正成為一個敬師感恩的節日。
稿源:餘姚新聞網 編輯:周偉偉
節日大事記
1985年
1月21日,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關於教師節的決定》,決定每年9月10日為教師節。
9月10日,全國各地舉行隆重的慶祝大會,迎接第一個教師節。國家主席李先念發出《致全國教師的信》,勉勵教師為祖國的社會主義教育事業作出更大的貢獻。
1986年
4月12日,六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該法第十四條規定:全社會應當尊重教師。國家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採取措施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改善教師的物質待遇,對優秀的教育工作者給予獎勵。
1992年
《特級教師評選規定》出台,提出:進一步明確特級教師條件,增加評選數量,提高特級教師津貼,加強特級教師宣傳,擴大特級教師的知名度,充分發揮特級教師作用的具體措施。
1993年
2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第44條提出"在住房和其他社會福利方面實行優待教師的政策"。
10月31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1994年
3月14日,國務院發布《教學成果獎勵條例》。以鼓勵教育工作者從事教育科學研究,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 10月,國務院辦公廳在大連召開全國教師住房工作經驗交流會。總結交流和推廣各地、各部門解決教師住房問題的經驗及做法,研究加快教師住房建設和改革的方針政策及目標任務,以推動全國教職工住房條件的全面改善。
1995年
3月18日,全國人大八屆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其中第三十三條規定:國家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改善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
9月14日,國家教委、財政部發出《關於進行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項目規劃和可行性研究的通知》,啟動了"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
1996年
實施《教師法》兩年多來,教師的待遇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各地教師平均工資水平達到或超過了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此外,中國小、中專教師被列入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評選範圍。
1997年
9月12日,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指出,要切實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尊師重教,加強師資隊伍的建設。
11月20日,李嵐清視察清華大學教師筒子樓改造工作,全國高校筒子樓改造工程進入高速進行階段。 1997年,全國城鎮教職工住房建設投資542億元。竣工建築面積8012萬平方米,建成住房105萬套。截至1997年底,全國普通高校和城鎮中國小教職工家庭人均居住面積已達到8.45平方米。
1998年
8月29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其中第五十條規定:國家保護高等學校教師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合法權益,採取措施改善高等學校教師及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
1999年
1月13日,國務院批轉教育部《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畫》。《計畫》提出:實施"跨世紀園丁工程"。 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在北京召開改革開放以來第三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頒布《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
9月,北京西三旗育新花園高校教師二期住宅如期竣工,至此這項建築面積總計46萬平方米、國內最大規模、設施最為完備的花園式高校教師住宅小區全面落成,近5000戶高校教師陸續喜遷新居。
2000年
2000年2月1日,江澤民同志發表《關於教育問題的談話》指出:教育是一個系統工程,老師作為"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不僅要教好書,還要育好人,各個方面都要為人師表。
2009年
2009年教師節的主題是“祖國的未來與人民教師的使命”。教師節的主題教育活動將結合愛國主義主題教育進行,深入宣傳新中國成立60周年、改革開放30年來教育事業的偉大成就,大力宣傳全國教育系統模範教師的先進事跡,隆重表彰全國模範教師。通過活動,充分展現人民教師為教育事業做出的豐功偉績;全面反映人民教師為人師表的精神風貌,大力弘揚人民教師無私奉獻的高尚師德;進一步倡導尊師重教的良好社會風尚;進一步激勵廣大教師熱愛教育事業,增強獻身祖國教育事業的光榮感、責任感和使命感,以實際行動迎接國慶60周年,為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建設人力資源強國做出新的
貢獻。
年度主題
年度 | 屆次 | 主題 |
1985年 | 第1個 | |
1986年 | 第2個 | |
1987年 | 第3個 | |
1988年 | 第4個 | |
1989年 | 第5個 | |
1990年 | 第6個 | |
1991年 | 第7個 | |
1992年 | 第8個 | |
1993年 | 第9個 | |
1994年 | 第10個 | |
1995年 | 第11個 | |
1996年 | 第12個 | |
1997年 | 第13個 | |
1998年 | 第14個 | |
1999年 | 第15個 | |
2000年 | 第16個 | |
2001年 | 第17個 | |
2002年 | 第18個 | |
2003年 | 第19個 | 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辦人民滿意的教育,創人民滿意的學校,做人民滿意的教師。 |
2004年 | 第20個 | 光榮的人民教師。 |
2005年 | 第21個 | 愛與責任。 |
2006年 | 第22個 | 尊師重教,為人師表。 |
2007年 | 第23個 | 尊師重教,奠基未來。 |
2008年 | 第24個 | 學習英模教師,弘揚偉大師魂。 |
2009年 | 第25個 | 祖國的未來與人民教師的使命。 |
2010年 | 第26個 | 貫徹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推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 |
2011年 | 第27個 | 忠誠黨的教育事業,落實教育規劃綱要。 |
2012年 | 第28個 | 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爭當教書育人模範。 |
2013年 | 第29個 | 立德樹人、同心共鑄中國夢。 |
2014年 | 第30個 | 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