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融資支持基金(中國PPP基金),是經國務院批准,由財政部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共同發起設立。基金為公司制,由中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母基金,以下簡稱基金公司)和中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母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簡稱管理公司)共同完成融資支持工作。

2016年3月4日,中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註冊資本為1800億元,經營範圍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諮詢;股權投資;債券投資;項目投資;投資管理;資產管理;企業管理;經濟信息諮詢。作為社會資本方參與PPP項目投資,堅持市場化、專業化運作,主要通過股權、債權、擔保等方式,為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領域專項規劃以及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其他重大項目中的PPP項目提供融資支持。

發展歷程

2015年

l 12月5日,國務院領導同志對《關於中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融資支持基金籌建方案的請示》進行批覆,同意設立中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融資支持基金。

l 9月,財政部確定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等10家機構,共同發起設立中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融資支持基金。基金總規模1800億元,將作為社會資本方重點支持公共服務領域PPP項目發展,提高項目融資的可獲得性。

2016

l 3月3日,成功召開中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暨第一次股東大會。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選舉董事和監事等重要議案。同時,中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還召開了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一次會議,選舉周成躍先生擔任公司第一屆董事會董事長,選舉鄒再華先生擔任公司第一屆監事會主席;

l 3月4日,中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註冊成立。

l 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作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完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 用好1800億元引導基金,依法嚴格履行契約,充分激發社會資本參與熱情”;

12月2日,舉辦“中國PPP基金與九省區合作設立省級PPP基金/子基金簽約儀式”,與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江蘇省、河南省、湖南省、海南省、貴州省、陝西省、寧夏回族自治區等9省區分別簽署合作設立省級PPP基金協定。

投資業績

按照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於“完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用好1800億元引導基金”的要求,中國PPP基金積極推動全國範圍內的PPP項目投資工作,截至2016年底,中國PPP基金通過項目簽約和在9省區設立省級PPP子基金兩種方式,累計簽約金額517億元,拉動投資約8000億元。項目涉及河北、內蒙古、黑龍江、吉林、浙江、江蘇、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海南、四川、雲南、貴州、陝西、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等18省(自治區)的交通運輸、市政工程、棚戶區改造、生態保護和水系治理、新型城鎮化、綜合管理、片區開發、海綿城市、醫療衛生、文化、養老等多個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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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原則

堅持市場化、專業化運作方式,投資於規範的PPP項目,獲得合理的中長期投資回報,實現基金保值增值。主要遵循以下原則:

1、健全性原則。投資管理須覆蓋投資業務的全過程,涵蓋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經營環節。

2、安全性原則。健全投資決策機制和投資風險管理制度,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資安全。

3、有效性原則。結合實際需求,建立科學合理的投資決策流程,並適時調整和不斷完善,確保投資決策快捷高效。

4、收益性原則。提高經營管理績效,降低運作成本,更好地實現基金保值增值。

項目篩選標準

潛在的投資項目一般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簽署正式投資協定前需納入財政部全國PPP綜合信息平台項目庫或國家發改委PPP項目庫。

2、投資區域屬於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地級市(含市轄區)以上、百強縣及經濟實力較強的縣。

3、有重大政治、社會意義和模式推廣價值的項目。

4、債權類投資具有能夠完全覆蓋投資風險的擔保措施。

5、產權結構簡單,收益預期良好,退出渠道清晰,管理團隊優秀。

公司使命

中國PPP基金作為經國務院批准,由財政部聯合十家國內大型金融和投資機構共同發起設立的引導性基金,始終按照自身政策定位積極開展投資工作,努力發揮引導、規範、增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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