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獎學基金

基金概述

1、基金簡介:

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英文宿寫CFCAC )成立於1986年,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主管,經民政部登記註冊的社會公益慈善社團。
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獎學基金是本會專項基金,旨在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頒發的“中國兒童發展綱要”精神,表彰優異、資助貧困,為少年兒童搭建相互學習、相互交流的平台,使有文化藝術特長的少年兒童發揮標兵模範作用,促進少年兒童“勤奮好學,快樂生活,全面發展”。

2、工作領域:

(1) 開展學術研究、專業培訓、資料製作、諮詢服務、國際交流與合作;
(2) 建立全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活動基地,開展國內外少年兒童文化藝術交流;
(3) 資助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場所建設及發展文化教育事業;
(4) 表彰在文化藝術領域表現優異的少年兒童和資助貧困的少年兒童;
(5) 表彰對少年兒童文化藝術事業做出優異成績的團體或個人。

3、獎學基金自成立後所做出的努力:

(1) 2012年3月21日,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獎學基金成立大會在北京飯店金色大廳隆重舉行。
(2) 2012年4月27日,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獎學基金秘書長和基金會同仁,在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張業生會長的帶領下,到順義光愛孤兒院,提前給這些小朋友們過“六·一”兒童節。
(3) 2012年5月20日,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基金鄒葉主席親臨央視《心理訪談》參與腦瘤患者王晨雨的節目製作,鄒葉主席懷著感動與真誠的心情,向王晨雨愛心資助,並呼籲社會愛心人物關注晨雨,希望通過獎學基金平台,能夠給孩子更多的關注。
(4) 2012年9月20日下午,外交部前副部長、宋慶齡基金會副主席、中國前外交官聯誼會會長、中國人權發展基金會副理事長、中非圓桌會議理事長吉佩定同志,蒞臨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獎學基金,在鄒葉主席陪同下,與部分外交大使及企業家,共同參觀了翠瓏鼎愛心會所,並舉辦了豐富多彩的聯誼活動。吉佩定自願以名譽顧問身份支持獎學基金的發展。獎學基金授予外交部前副部長吉佩定同志名譽顧問證書。
(5) 2012年9月21日,鄒葉主席在釣魚台國賓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前副委員長、全國婦聯顧秀蓮主席匯報工作。鄒葉主席客觀真實地把獎學基金的現狀及未來發展規劃,以及近期的工作計畫,分別向顧秀蓮副委員長作了詳細解析。
(6) 2012年12月8日晚,在“2012中國(國際)休閒發展論壇”頒獎盛典現場,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獎學基金舉行了慈善拍賣援贈活動。其中,所籌善款全部由獎學基金援贈給重慶市綦江區石壕中學。
(7) 2012年12月15日,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安琪爾專項基金啟動儀式在京舉行。
(8) 2012年12月16日,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立的先心病救助專項基金在北京舉行揭牌儀式。基金旨在救助貧、孤先天性心臟病患兒。首筆善款已定向用於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心血管病醫院對多名患兒的治療。
(9) 2013年7月16日,由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獎學基金和法學中國書畫院聯合主辦的“中國夢——童心飛翔”——法學中國書畫院、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獎學基金書畫作品捐贈儀式在北京翠瓏鼎珠寶會所舉行。
(10) 2013年7月31日—8月2日,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獎學基金本著“表彰優異、資助貧困”的原則,精心組織了首批庫區少年在天安門廣場觀看了升國旗儀式,登上了祖國的萬里長城。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獎學基金和世界旅遊小姐年度冠軍總決賽組委會共同舉辦慈善拍賣,發起“翠瓏鼎獎學計畫”。
(11) 2013年10月,針對當前國情,獎學基金組織策劃“中國夢·少年強”系列公益活動,該項公益活動一直在實時推進,擬定2014年全面啟動。
(12) 2013年12月12日,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獎學基金官網(“中國·獎學” )正式開通。網站在新一年的伊始之際,將陸續開通少兒文化藝術資訊、獎學金申請、網上捐贈、愛心和公益展示、網上公益商城樞紐、獎學基金工作等功能平台,力求通過信息化工具儘可能多的發展少年兒童公益事業。
(13) 2013年12月18日—19日,第四屆財新峰會在北京召開。獎學基金鄒葉主席、鄧宗德副主席等出席了此次峰會,並和參會嘉賓進行了深度交流,共同探討如何在新形勢下加強合作,促進中國少年兒童事業的全面發展。
(14) 2014年1月2日,針對網站的運營與推廣,首次嘗試與第三方平台進行合作對接,在獎學基金官網與支付寶E公益平台共同推出了線上活動——不能被遺忘的花朵。
(15) 2014年1月15日,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獎學基金與中國建設企業聯合會聯合承辦“中國夢·少年強”公益活動新聞發布會。
戴眼鏡兒童為王晨羽

4、總結:

獎學基金實行會員制管理,有過捐贈行為的個人即可申請成為獎學基金成員,享受會員級別規定服務,保障捐贈人的合法權益。獎學基金始終堅持“愛心、自願、公開、透明”的管理原則,提倡愛心捐贈與協助服務相結合的總方針,增強募捐行為公開與資金流向的透明度。使專項基金取之於人民,服務為孩子。我們願攜手天下愛心人士共同譜寫華夏人民的輝煌樂章。

基金章程

第一章總則

條 本基金名稱: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獎學基金。
第二條 本基金性質: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特別專項基金,屬於公募基金。募捐範圍是:全社會。
第三條 本基金髮起:本基金由北京華夏世界文化投資有限公司與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聯合發起。原始基金由雲南翠瓏鼎珠寶有限公司捐贈。
第四條 本基金宗旨:匯聚社會公益力量,搭建少年兒童文化藝術的互動平台,表彰優異,資助貧困,促進少年兒童快樂生活、全面發展。
第五條 本基金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路89號。

第二章 服務範圍

第六條 服務範圍
(一)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相關管理規定,籌集、管理和規範地使用基金;
(二) 學術研究、專業培訓、資料製作、諮詢服務、國際交流與合作;
(三) 開展國內外少年兒童文化藝術交流活動;
(四) 資助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場所建設及發展文化教育事業;
(五) 表彰在文化藝術領域表現優異的少年兒童和資助貧困的少年兒童;
(六) 表彰對少年兒童文化藝術事業做出優異成績的團體或個人。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七條 本基金實行主席團指導下的主席負責制。
第八條 本基金聘請在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有重要聲望和社會影響的相關領導、以及在國內外文化藝術領域有重要影響的著名藝術家和社會名家擔任基金榮譽主席。
第九條 本基金設主席一名、執行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共同組成基金主席團。
第十條 基金主席、執行主席、副主席由基金會、主要捐贈人、發起人等提名經共同協商確定;每屆任期五年。
第十一條 本基金設理事會對基金工作進行監督。
第十二條 本基金設立秘書長和常務副秘書長各一名,副秘書長多名,由基金主席任命,在主席團領導下負責日常事務。

第四章 基金理事會

第十三條 本基金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十名、常務理事和理事若干名共同組成理事會。理事會對基金工作進行監督。
第十四條 理事的資格
(一) 擁護本基金章程,熱衷於公益事業,自願加入本基金;
(二) 在本基金的業務以及相關行業或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
(三) 積極為本基金籌集善款善物、聯繫項目或溝通指導;
(四) 積極支持本基金髮展,為本基金的發展做過重要貢獻。
第十五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 第一屆理事可由基金會、主要捐贈人、發起人等提名經共同協商確定;
(二) 對促進和繁榮中國文化藝術或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事業具有重要影響或做出重大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經過理事會選舉可以成為基金理事或常務理事;
(三) 對本基金的發展具有重要影響或做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經過理事會選舉可以成為基金理事、常務理事、副理事長或理事長;
(四) 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社會組織向基金捐款3萬元以上或捐物價值5萬元以上,經過理事會選舉可以成為基金理事單位,其單位負責人可以成為基金理事;
(五) 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社會組織向基金捐款6萬元以上或捐物價值10萬元以上,經過理事會選舉可以成為基金常務理事單位,其單位負責人可以成為基金常務理事;
(六) 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社會組織向基金捐款10萬元以上或捐物價值20萬元以上,經過理事會選舉可以成為基金副理事長,其單位負責人可以成為基金副理事長;
(七) 基金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和理事每屆任期五年,任期屆滿,競選可以連任;
(八) 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會。
第十六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 參與理事會的選舉、被選舉和表決;
(二) 對基金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批評或建議;
(三) 向基金或基金理事會反映情況,提供資料;
(四) 執行基金理事會的決議,維護本基金和理事會的榮譽和合法權益;
(五) 積極幫助基金開展工作和公益活動。
第十七條 理事會的權利與職責:
(一) 參與制定和修改基金章程;
(二) 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和理事;
(三) 監督、指導基金工作以及善款善物的募集、管理、支出和使用;
(四) 參與基金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 參與決定基金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八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如超過1/3 理事提議召開時,則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則由理事長提議或副理事長推選召集人。召開理事會會議,召集人需提前15日通知全體理事。
第十九條 理事會每年不定期召開常務理事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如超過1/3 常務理事提議召開時,則必須召開常務理事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則由理事長提議或副理事長推選召集人。召開常務理事會會議,召集人需提前15日通知全體常務理事。
第二十條 章程的修改、選舉罷免理事長或副理事長等重大理事會決議事項須經出席理事過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五章 基金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一條 本基金為公募基金,基金的收入來源於:
(一) 接受社會捐贈、組織募捐收入;
(二) 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三) 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條 本基金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使用和支出財產;捐贈協定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定的約定使用。
第二十四條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宗旨的用途時,基金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二十五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 按本基金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嚴格遵守專款專用的原則;
(二) 開展學術研究、專業培訓、資料製作、諮詢服務、國際交流與合作;
(三)建立全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活動基地,開展國內外少年兒童文化藝術交流活動;
(四) 資助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場所建設及發展文化教育事業;
(五)表彰在文化藝術領域表現優異的少年兒童和資助貧困的少年兒童;
(六)表彰對少年兒童文化藝術事業做出優異成績的團體或個人。
第二十六條 本基金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二十七條 本基金每年用於公益事業支出,不低於近三年平均年收入的70%。
第二十八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應當及時如實答覆。對於違反捐贈協定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遵守捐贈協定,甚至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定。
第二十九條 本基金進行公益資助時,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定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定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定。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的修改自2003年5月31日生效,最終修改和解釋權歸本基金理事會和基金主席團所有。

組織結構

1、本基金實行主席團指導下的主席負責制。
2、本基金聘請在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有重要聲望和社會影響的相關領導、以及在國內外文化藝術領域有重要影響的著名藝術家和社會名家擔任基金榮譽主席。
3、本基金設主席一名、執行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共同組成基金主席團。基金主席團作為基金最高決策機構,指導和決策基金工作,並接受基金榮譽主席的工作指導與基金理事會的工作監督。
4、基金主席、執行主席、副主席由基金會、主要捐贈人、發起人等提名經共同協商確定;每屆任期五年。
5、本基金設理事會對基金工作進行監督。
6、本基金設立秘書長和常務副秘書長各一名,副秘書長多名,由基金主席任命,在主席團領導下負責日常事務。

四、 宗旨使命

基金宗旨:表彰優異,資助貧困

基金使命:讓少年兒童快樂生活、健康成長

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獎學基金是隸屬於文化部的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的專項基金,我們的宗旨是:表彰優異、資助貧困。基金使命是:讓少年兒童快樂生活、健康成長。
獎學基金旨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頒發的“中國兒童發展綱要”精神,堅持“表彰優異、資助貧困”的宗旨,通過匯聚社會公益力量,表彰或資助在文化藝術領域有一定天賦而又家境貧困的優異中國少年兒童,為少年兒童搭建相互學習、相互交流的平台,使那些有文化藝術特長的貧困少年兒童能夠接受更好的教育,並發揮標兵模範作用,以促進我國少年兒童事業的全面發展。

主席寄語

1. 引語

少年強,則中國強;少年夢,就是中國夢。孩子是我們民族的未來,國家的希望。在城市或者在東部發達地區的鄉村,經濟的迅速發展讓人民的生活質量有了很大提高,但在最偏遠的地區,那裡依舊貧寒,孩子們的生活狀態依然艱辛:四壁透風的教室抵擋不住寒風的侵襲,一張張明明年少卻有著風雕雪融的面孔,一幢幢破敗頹垣的房屋,一張張殘破不堪的課桌……而課桌後卻是一雙雙渴望未來的雙眸!這些無不衝擊著我們的內心。貧窮的根子在於缺少教育!在農村還有很多孩子因家境貧寒不得不中途輟學!還有很多孩子才華橫溢卻因交不起學費而難以繼續深造。對於很多貧困兒童來說,最寶貴的可能只是一個不起眼的書包或者一支鉛筆。
扶危濟困、樂善好施,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我深知,我們的一次資助一點愛心,就可能成就一個學業、改變一個命運、挽救一個人才、甚至是帶來一個家庭乃至幾代人的幸福!古人云:“贈人玫瑰,手留余香。”用今天的話說,就是世界因人道而美好,社會因博愛而和諧,人生因奉獻而精彩。少年兒童慈善事業,是崇高的人道主義事業,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社會公益事業,是充滿愛心、充滿激情、充滿陽光的光榮事業。

2. 獎學基金簡介及所做努力

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獎學基金旨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頒發的“中國兒童發展綱要”精神,堅持“表彰優異、資助貧困”的宗旨。表彰或資助在文化藝術領域有一定天賦而又家境貧困的優異中國少年兒童,為少年兒童搭建相互學習、相互交流的平台,使那些有文化藝術特長的貧困少年兒童能夠接受更好的教育,並發揮標兵模範作用,以促進國家少年兒童事業的全面發展。自成立以來,我們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果。
我承諾,我們獎學基金會繼續努力,通過匯聚社會公益力量,搭建少年兒童文化藝術的互動平台,表彰優異,資助貧困,促進少年兒童快樂生活、全面發展。

3. 結語

今天的兒童,是未來的希望,兒童的文化素質關係到後代人的教育,影響到全民族素質的提高。可見,幫助優異卻又貧困的兒童繼續上學讀書,不應是我們的負擔,而應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在我們的社會中,總有一些愛心人士,在默默關注著貧困學生的一舉一動,伸出援手!我衷心希望社會各界人士行動起來,積極參與少年兒童公益慈善行動,為社會獻一份愛、出一份力、盡一份責,共建和諧美好的新生活、譜寫無悔人生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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