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總站的主要職責如下: 1.制定協會監測站認證綱要、管理辦法和質量保證體系; 2.向協會監測站提供技術指導,協調和監督質量保證體系的實施; 3.收集和分析各地的設施運行和環境監測數據,每年向協會秘書處提交數據分析報告; 4.承擔協會監測站的人員培訓; 5.承擔環境衛生設施運行和環境監測; 6.完成協會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