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城市廣場舞促進會

中國城市廣場舞促進會(Chinese City Square Dancing Association),是中國範圍內為推進廣場健身舞而成立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於2015年正式成立。

簡介

中國城市廣場舞促進會(英文全稱:Chinese City Square Dancing Association,縮寫:CCSDA)是由人民日報社人民論壇雜誌社牽頭成立,由全國性的廣場舞愛好者自願加入組成的社會團體,於2015年在中國香港正式成立,後在北京成立大陸地區總部,在全國各城市組織一系列廣場舞相關活動。

宗旨

聯合全國各界廣場健身操舞愛好者,促進廣場舞科學化、規範化,鼓勵廣場舞藝術創新,舉辦廣場舞比賽及相關活動,為廣場舞愛好者提供一個表達自我和學習交流的平台,豐富大眾文化生活,助力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工作部門

對外聯絡部

負責與其他協會、下屬機構、培訓基地的聯繫與溝通,並做好與地方各部門和各企業的合作工作;

活動部

負責比賽活動事務的策劃與安排,協調好比賽人員與考官、評審的工作;

新聞宣傳部

負責新聞稿件的采寫、相關視頻的攝製和日常的宣傳工作。

物資部

負責促進會在物資方面的支持;

擬主辦活動

1、與中國舞蹈家協會、人民日報社人民論壇雜誌社和各省市人民政府聯合主辦2015中國城市廣場舞創新發展論壇。與各界人士共同探討城市廣場舞文化發展的相關問題,推動廣場健身操舞的科學化、規範化發展。

2、與中國攝影家協會和人民日報社人民論壇雜誌社聯合主辦2015首屆城市廣場舞手機隨手拍攝影大賽,捕捉祖國各地廣場舞的精彩瞬間。

3、與國家體育總局、人民日報社人民論壇雜誌社和深圳市人民政府聯合主辦2015首屆中國城市廣場舞接力賽。推廣標準化、規範化的廣場操舞,打造全國城市文化活動中規格最高、規模最大、影響最廣的藝術的盛事。

協會章程

總 則

一、中國城市廣場舞促進協會是全國廣場舞愛好者自願加入的民眾組織。

二、中國城市廣場舞促進協會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團結廣大廣場舞愛好者,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文藝方針,回響“全民健身”的號召,努力促進廣場舞藝術的繁榮,為發展健康豐富的文化生活,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而努力奮鬥。

任 務

一、積極組織圍繞廣場舞的活動和比賽,為廣大愛好者提供展示自我和交流學習的平台,促進廣場舞這項運動健康發展。

二、鼓勵廣場舞愛好者積極創作和演出題材、體裁、風格、形式多樣化的、人民民眾喜聞樂見的作品。

三、加強相關理論研究工作,辦好各種相關論壇和研討會。積極開展學術上的自由討論,重視經驗的總結和交流,發現和解決新問題。

四、加強中國各地區的廣場舞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會 員

一、會員條件:

遵守本會章程,具有下列條件之一,並由分會或有關方面推薦,或自願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本會常務理事會審查通過者,均得為本會會員:

1.從事廣場舞的創作、表演、導演、教學、理論研究、舞蹈音樂、舞蹈美術、舞蹈組織領導工作有一定成績和影響者。

2.民眾舞蹈活動家,在當地民眾中有一定影響者。

二、權利與義務:

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對本會進行批評、建議及參加本會所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本會保護會員的合法權益與藝術創造成果,會員如受到無故壓制、侵犯和打擊,有權向本會反映,本會有義務為之辯護和申訴。

本會會員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紀,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繳納會費等義務。

會員如自願退會者,可向本會申請,履行退會手續。

三、凡會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本會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後,得取消或停止其會籍。

1.因犯罪而受到國家法律制裁處分而被剝奪公民權者。

2.違反本會章程,破壞本會工作者。

組 織

一、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定期召開。出席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名額和產生辦法,由理事會討論決定。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任務是: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重大計畫;修訂本會章程;審查和批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討論和決定其他重要事項;選舉理事。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以大會選出的理事會為最高領導機構。

二、本會常設機構:

本會的常設機構為常務理事會。

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推選出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常務理事若干人組成,領導會務工作。另設正副秘書長若干人,協助正副主席處理日常事務。主席、副主席、常務理事、正副秘書長任期均為五年。

理事會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根據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定,擬定本會的具體工作計畫,並檢查執行情況。將每年的工作情況用書面形式向本會會員做出報告。

常務理事會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必要的工作部門。

三、分會: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成立分會,分會成立後,可按地方情況制訂分會章程和吸收會員。

本會會員須同時加入省、市、自治區分會為會員。

本會與各地區分會關係為業務上的指導與協作關係。

經費管理

1、會費;

2、社會贊助;

3、其他合法收入。

經費由本會設立基金委員會保管,用於開展事業、評獎、會員福利等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