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質調查局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辦法

第十條 第十一條 第十四條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客觀評價局機關工作人員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工作人員提高素質,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根據人事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規定》和國土資源部有關考核精神,結合局機關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考核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實行領導與民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辦法。
第三條 考核結果作為職工晉升、晉職、聘任、獎懲的重要依據。

第二章 考核對象

第四條 年度考核對象為局機關在崗人員。
第五條 局機關離退崗人員參加年度考核,只作評語,不確定等次;錄用的應屆畢業生,參加年度考核,只作評語,不確定年度考核等次。
第六條 借調人員參加其所在單位的年度考核。用人部(室)對借調人員工作期間的表現寫出鑑定。
第七條 下列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一)本年度辦理退休手續的;
(二)年度未聘人員;
(三)年度累計病假、事假六個月以上的;

第三章 考核內容和標準

第八條 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情況和實績。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德表現。包括理想信念、理論素養、公平公正、民主團結四項內容;
能,是指工作能力和業務知識。包括組織協調能力、調研分析能力、創新應變能力、業務管理能力四項內容;
勤,是指工作態度和勤奮敬業的表現。包括出勤情況、勤奮敬業精神兩項內容;
績,是指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益和貢獻。包括工作飽和度、難易程度、效果三項內容;
廉,是指廉潔自律情況。包括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兩項內容。
第九條 年度考核以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採取領導和民眾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
第十條 年度考核等次確定標準:
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熟悉業務,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政績突出;
稱職: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熟悉業務,工作積極,較好地完成各項任務;
基本稱職:政治、業務素質一般,尚能遵守有關規章制度,能基本完成工作任務,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或因工作失誤造成不良後果;
不稱職:政治、業務素質較差,不能遵守有關規章制度,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後果。
第十一條 年度考核要嚴格堅持標準,符合實際,被評定為優秀等次的指標,按被考核人數的15%計算,各部室不得突破優秀等次指標數。

第四章 考核程式

第十二條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結合年終總結進行。
第十三條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式是:
(一)個人總結
被考核人根據崗位職責和工作實際,對年度德、能、勤、績、廉方面的表現做書面總結,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交直接主管領導審閱。
(二)個人述職、民主測評
1.各部(室)主任、副主任在本部(室)全體會議上述職,分管局領導參加。述職後由分管局領導(作為主管領導)及本部(室)職工(作為民眾)按“考核評分表”當場進行定量測評,填好後交局機關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
2.各處(室)處長、副處長在本部(室)全體會議上述職,述職後由部(室)主要負責人(作為主管領導)及本部(室)職工(作為民眾)按“年度考核評分表(見附表)”當場進行定量測評,填好後交本部(室)考核小組匯總。
3.其他人員在本處(室)述職,不進行民主測評。
被考核者如因公出差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述職,經考核領導小組同意,可採取書面形式委託他人進行述職。
(三)考核等次的確定和審核
1.各處處長或主持工作的副處長負責簽注本處一般工作人員的評鑑意見,並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見;各部(室)主要負責人負責簽注本部(室)各處處長、副處長的評鑑意見,並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見;由部(室)考核小組按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和本部(室)“優秀”等次指標數進行審核後,報局機關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2.局領導在聽取民眾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平時考核和個人總結、述職情況,簽注分管部(室)主任、副主任以及副總工程師的評鑑意見,並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見,交局機關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3.人事教育部負責離退崗人員的考核並簽注評鑑意見。
4.局機關考核領導小組對職工的考核等次進行審核,確定考核等次;“優秀”及“不稱職”等次人員報局黨組研究確定。
第十四條 局機關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年度考核結果書面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如有異議,可在接到年度考核結果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局考核領導小組申請覆核,考核領導小組在10日內提出覆核意見,經局長批准後,作為最終意見,如被考核人對覆核意見仍不服,可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訴。

第五章 考核組織

第十五條 局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由局長或一名副局長任組長,一名局領導任副組長,辦公室、人事教育部、機關黨委、監察審計室(紀檢組)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局機關的年度考核工作。局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事教育部,負責局機關年度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條 各部室成立考核小組,主要由部室領導、黨支部委員等組成,部室主要負責人任考核小組組長,負責本部室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中國地質調查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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