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刑罰改革的權力與人文基礎研究

(三)極端化與極端化刑罰結構 (二)刑罰設定極端化結構的缺陷 (二)恩赦與刑罰適用極端化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第1版 (2011年6月1日)
平裝: 418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ISBN: 9787565304125, 7565304123
條形碼: 9787565304125
尺寸: 20.6 x 14.6 x 2.2 cm
重量: 422 g

作者簡介

李瑞生,男,1970年生,山東青州人。西北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現為新疆財經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發表論文二十餘篇,代表性論文有:《刑事和解建構機制根據研究》(《人民檢察》)、《論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與自由刑執行的完善》(《南昌大學學報》)、《生命刑政策之重新檢視》(《金陵法律評論》)等。合著《中國反恐立法專論》、《和諧社會的刑事法治》、《和諧社會語境下的刑事和解》、《和諧社會語境下刑法機制的協調》、《和諧社會與中國現代刑法建設》、《刑法知識論研究》等。

內容簡介

《中國刑罰改革的權力與人文基礎研究》內容簡介:一個國家的刑罰改革,是時代和國情的產物,但在某種意義上是為權力和人文因素所決定的。《中國刑罰改革的權力與人文基礎研究》遵循“研究問題——探討原因——找出對策”的思路,對我國刑罰改革問題進行了權力和人文的研究。《中國刑罰改革的權力與人文基礎研究》分為三個大的部分:第一部分是對我國刑罰改革必要性的研究,從刑罰設定結構和刑罰適用結構兩個方面進行了探討,結論是我國刑罰結構呈現畸重畸輕的特點;第二部分是對我國刑罰結構歷史根源的研究,探討了權力機制、社會慣性、意識形態等三個方面的決定性因素;第三部分研究了問題的出路,確立了我國刑罰改革問題的三個突破口——愛與寬恕、人權、和諧。

目錄

導論 問題的由來與基本概念
——兼及研究方法與成果創新
一、問題的緣起:刑罰嚴厲性與心態的關係
二、幾個重要概念的界定與研究視角的確定
(一)心態與人文
(二)重要的人文範疇:權力與專制權力、儒家思想、社會慣性、意識怪圈
(三)極端化與極端化刑罰結構
(四)研究視角的確定
三、本書的研究方法
四、本書的創新之處
第一章 刑罰改革的必要性
——極端化刑罰結構
一、我國現行刑罰設定結構研究——極端化刑罰
設定結構
(一)刑罰設定的立法考察
(二)刑罰設定極端化結構的缺陷
二、我國當代刑罰適用的考察——極端化刑罰適用結構
(一)1979年刑法頒行前的刑罰適用
(二)1979年刑法施行後的刑罰適用
(三)1997年刑法施行以來的刑罰適用
(四)考察結論:刑罰適用極端化結構及其背後
三、存在於我國歷史上的刑罰極端化
(一)死刑極端殘酷
(二)恩赦與刑罰適用極端化
(三)罪刑的極端不均衡
第二章 歷史根源之一
——極端化刑罰結構的專制權力機制
一、專制主義與刑罰的關係
(一)專制主義及其與刑罰的關係概述
(二)中、西專制主義的比較分析
(三)西方專制主義與刑罰關係的實況
(四)西方古代的刑罰殘酷是有節制的
(五)中國古代的刑罰殘酷是缺乏節制的
二、中國的專制主義與刑罰極端化
(一)權力是帝王的私產,是帝王駕馭人民的工具
(二)皇帝言出法隨,造成刑罰極端化
(三)專制主義妨礙經濟發展,加劇刑罰極端化
(四)刑罰世輕世重,維護帝國統一的需要加重了刑罰極端化
(五)暴君的“榜樣”作用與刑罰極端化
(六)君主專制與極端化刑罰結構如影隨形
三、儒家思想與刑罰極端化
(一)中國的儒家思想統治
(二)對於儒家思想的總體評價
(三)儒家竭力維護君主專制統治,從而導致刑罰的隨意性
……
第三章 歷史根源之二
——極端化刑罰結構的社會慣性
第四章 歷史根源之三
——極端化刑罰結構的意識怪圈
第五章 歷史根源之四
——極端化刑罰結構意識怪圈的消弭
第六章 人權
——對極端化刑罰結構社會慣性的緩衝
第七章 和諧
——輕刑政策對極端化刑罰結構合理化的保障
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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